總統府新聞
98年08月10日
本府考績委員會對日前本府同仁拒絕安檢事件作出懲處
總統府今天表示,針對值勤憲兵指本府參議施昭顯於上(7)月下旬進府時拒絕受檢並爆發糾紛乙事,本府今(1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進行議處,會中決議予以施昭顯記過乙次之處分。
總統府指出,考績委員會特別調閱當日錄影帶,並請兩造當事人以及其他目擊者與侍衛室警衛組組長出席說明,會中針對雙方說法進行詳細的調查與過濾。經過充分討論,最後考績委員以施員身為高階主管,不思為同仁表率,反而對於安檢之要求,配合度欠佳,至生糾紛,爰依據「總統府文職人員獎懲規定」第5點第3款,予以記過乙次處分。
總統府表示,本案發生之初,詹春柏秘書長即決定施昭顯免兼國會聯絡組組長職務,並迅速將本案移送總統府考績委員會進一步議處,最後予以記過乙次之懲處,充分凸顯總統府落實安全管制措施的決心,絕對一視同仁、確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