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在內政部警政署參加98年警察節慶祝大會,除頒獎表揚全國模範警察,也肯定全國警察在維護治安所作的付出與努力。
總統致詞時表示,今天是他第四次到警政署並參加全國模範警察表揚大會,對28位獲得表揚的警察同仁,他除了要表達祝賀之意,也期盼他們能作為全國警察的表率。
總統指出,從去年6月1日至今年的5月31日,國內整體犯罪情勢有相當程度的改善,全盤刑案下降13%、暴力犯罪下降17%、破獲率增加5%、竊盜犯罪下降24%,破案率提升1.66%,其中暴力及竊盜犯罪影響治安最為嚴重。
總統進一步指出,竊盜犯罪中,汽車竊盜案件減少3成,機車減少2成,是過去幾年少見的情況,整體治安情勢平穩進步中。但是住宅竊盜中的重大竊盜(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竊盜)仍在增加,值得大家注意;汽、機車遭竊數量雖然降低,但自行車遭竊案卻持續增加,達45%~46%的增加率;詐騙案件也在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已有降低,從9%降到4.5%~5%。
總統對警察同仁也提出四項期許:
第一、他希望警察能夠多聽聽人民的聲音,回應大眾的期待。他上任後即請警政署進一步要求各縣市政府每個月要舉辦治安會報,並由警察機關擔任幕僚工作,仔細檢討前一個月的犯罪情況,提出改善辦法。此外,警察同仁除了關注犯罪率,也應該關心人民的感受。
第二、在治安工作上,預防與偵辦同樣重要。一般而言,警察傾向重視偵辦,尤其是偵辦大案,因為大案影響社會觀瞻視聽,但他也希望警方能夠分配時間於預防犯罪的發生,預防犯罪在成績表現上也許並不亮麗、轟動,但可以大量減少社會成本支出,如古人所說「焦頭爛額不如曲突徙薪」,這道理非常重要。對預防犯罪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成效良好,並獲得政府品質獎,而機車、農具等烙碼工作可有效協助查贓,值得肯定。他在台北市長任內所推動的「治安風水師」、「鷹眼專案」等也都發揮預防效果。此外,總統也提到,4月26日兩岸間簽訂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是實質引渡的協議,已有很多刑犯、嫌疑犯遣送回來,我國也刻正與美國研商簽署引渡協定,希望能夠將潛逃美國的嫌犯遣返回國,這非常重要,因為中國大陸與美國最容易被歹徒在犯罪後選為潛逃藏匿所在。
第三、警察同仁要重視「人權」。誠如在警政署大禮堂牆上所寫「人權 效率 風紀 形象」,將「人權」列在首要確實重要,過去有諸多刑求的傳聞與不當取供的說法,現今已大為減少。民國90年代初期發生「蘇建和案」,迄今最高法院仍未判決,該案被告指控警方進行刑求,到目前為止雖尚未有確切的證據,卻使得後續的偵辦出現許多問題,因此一定要減少這類現象。總統並以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設立現代化的偵訊室為例指出,減少刑求是可以用科學的方法達成的,而現代化的偵訊室設立也讓刑求在台北市走入歷史。他期盼內政部廖部長及警政署王署長在條件許可下,設法在全國警局設立現代化的偵訊室,讓偵訊過程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此外,集會遊行法在憲法上是表達意見的自由,並非「示威」,表達意見是憲法保障民主政治非常重要的基礎,警察扮演的功能就是要保障人民行使該項自由,而非限制人民,除非已逾越法律保障。
第四,要堅持「正派清廉」,警察動見觀瞻,是政府部門中最容易與公權力連結的單位,就是因為警察有權力,因此要特別注意「腐化」的問題,要相信制度,不能夠完全相信人性,要相信制度就要在制度上做好準備,要知道「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警察是權力的單位,一定要將此牢記在心,而警察同仁務必要做到「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平日生活要儉樸,如古人所說「勤能補拙,儉以助廉」。
總統最後期盼在社會治安逐漸改善、平穩的同時,警察同仁不要忘記「人權 效率 風紀 形象」,警察是人民的褓母,也是公權力的象徵,他希望警察同仁能帶給全國人民信心,而非失望,期盼所有警察同仁能以28位獲得表揚的同仁作為標竿,效法他們的表現,讓全國警察進入嶄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