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8年04月17日
澄清稿─針對報載雲林縣民王水荷假冒本府詹春柏秘書長之名企圖向華南銀行超貸案
針對國內某家報紙今(17)日所載雲林縣民王水荷假冒本府詹春柏秘書長之名,企圖向華南銀行超貸案,部份報導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詹秘書長與王員及報導所稱華南銀行李姓總經理,均素昧平生,詹秘書長僅在雲林縣某地方人士請求下接見他們,因而有一面之緣,毫無私誼可言,更遑論為王員進行所謂說項。
公共事務室指出,當接獲李姓總經理致電告知王員假借詹秘書長名義向銀行關說超貸時,詹秘書長辦公室即委由律師於第一時間向台北市刑大說明,市刑大並即請李總經理前往報案及製作筆錄,由市刑大正式偵辦此案。
對於媒體報導,恐造成外界誤解,並對詹秘書長造成傷害,本室特作澄清,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