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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8年03月14日
總統府王發言人針對三一四「反分裂國家法」四週年所做之聲明
  今日是中國大陸「反分裂國家法」制訂四週年,本府王發言人發表以下聲明:
  針對2005年大陸當局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四年來馬總統立場始終如一:他堅定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既無必要,也不可行。
  所謂「無必要」,是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目前贊同維持台灣海峽現狀,並不支持台灣獨立;所謂「不可行」,則是指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必須藉由海峽兩岸善意互動來達成,是一個雙向、對等、和平的過程,不應該由大陸當局片面決定,更不應該透過非和平的方式來處理。
  馬總統上任九個多月以來,兩岸關係由緊張走向緩和,雙方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行對話與合作,逐步增加互信,使台海出現了和平共榮的曙光,並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肯定,可見「反分裂國家法」制訂的時空環境已有重大改變。我們認為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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