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在參加228新紀二年福臨春元團拜茶會時強調,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將繼續運作,二二八事件國家紀念館的設置應有法源,他並期許國人能以平常心、就事論事,一步一步讓二二八真相公諸於世。
總統表示,他一貫的態度是:歷史的錯誤也許可以原諒,但歷史的過程本身不能忘記。他對二二八事件是這樣的態度,對白色恐怖、日本人過去在台灣的暴行、中國大陸六四事件也是這樣的態度,「我們的立足點都是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當發生寃假錯案時,我們應該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給予平反」。
總統也強調,在民主自由社會,任何人都有思想自由,不能因為擁有某種思想就受到迫害,甚至喪失自由、生命;他很希望能夠透過歷史事件的處理,讓我們的下一代學會瞭解自由民主社會的價值,讓我們學會如何面對自己過去的錯誤,如何讓社會恢復和諧,這是他最大的目的,因此他十多年來態度一貫,沒有任何改變,也許在處理上不盡如人意,但他的想法都未曾改變過,他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一路走去,還是始終如一。
談到二二八事件的真相,總統並表示,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有當時很複雜的背景,在國共內戰情況下,日本自台灣撤走後,台灣經濟情況不好,社會秩序受到影響,台灣部分資源必須運到大陸,這種種因素造成文化上、經濟上、政治上的不滿慢慢擴大,而林江邁販賣私煙僅是一個起火點。如果我們深入瞭解,歷史的真相不一定如我們看到的說法,因此他覺得發掘二二八歷史的真相非常重要,一定要讓真相真正呈現出來。
在有關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的運作上,總統也引用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一條規定表示,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成立十多年後,儘管目前補償賠償工作已告一段落,但處理賠償事宜僅是基金會工作之一,並不是工作全部,基金會設立的目的也有使國民瞭解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和的任務。此外,根據該條例第十一條,紀念基金會之基金有:一、給付賠償金;二、舉辦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三、舉辦協助國人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之文宣活動;四、二二八事件之教材或著作之補助;五、二二八事件有關調查、考證活動之補助;六、其他有助平反受難者名譽,促進臺灣社會和平之用途。發放賠償金也僅是基金會任務之一,不是全部,即使賠償金發放完畢,問題顯然沒有解決,因此基金會仍有必要繼續運作。
總統進一步指出,基金會要繼續運作,就必須要有經費,無論經費來自捐助或政府編列的預算,讓基金會把法律所賦與的責任做得更好,不但符合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期待,也是台灣社會的需要;他澄清說,他主張這樣做並不是要討好任何人,這樣的主張也不是在他競選總統時才提出,早在台北市長任內即已如此。
總統也以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的經營為例說,他在台北市長任內決定由官方接辦,館內展覽內容不一定以二二八事件直接相關,也擴及與台灣歷史有關部分,這樣的展覽更有意義,有助國人對二二八事件更加瞭解,而不侷限在二二八事件上。事實證明,該館不僅運作良好,也運作得很有意義,雖與賠償無關,但也可以成為很有意義的機構。
談到二二八事件國家紀念館,總統也指出,未來一定要有法源,因為沒有法源,編列預算將有困難,因此他在日前裁示「二二八事件國家紀念館」將制訂設置及管理條例,以提供法源依據,這樣才是正辦,未來才能上軌道。
總統也表示,新史料的發表將會有助於釐清二二八事件的歷史真相,不會使社會更亂、更對立,因為唯有真相清楚,才不會有疑惑,沒有疑惑,心情才能平靜,我們應該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儘量把真相發掘出來,只要能夠找得到、可以做的,就應儘量去做。
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責任歸屬,總統也表示,當時的蔣中正總統作為國家領導人,也有責任,對這一點他從來沒有否認過,但是品評歷史人物,要從就事論事的角度來看,如果蔣中正總統有做得不對的,我們也不需要為他隱瞞,「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如果我們都抱著就事論事的態度,很多事情都可以解決,尤其二二八事件已過了這麼多年,絕大部分的當事人已離開這個世界,我們也許有更少的包袱,可以把歷史的真相查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