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7年12月30日
總統出席警政署擴大署務會議
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前往警政署出席該署擴大署務會議,期勉警政同仁要繼續努力防範危害發生,建立「公義廉能」的形象,真正發揮人民褓母的功能。
總統表示,今年有兩次大型全國性選舉,以及11月間海協會陳雲林會長來台訪問,增加警察同仁工作負擔及風險,對他們犧牲奉獻、任勞任怨的精神表達由衷敬佩之意。
總統指出,他上任後每天都看警政署所提供的犯罪統計,內容主要為影響治安的犯罪,包括暴力犯罪、竊盜及詐騙。其中暴力犯罪與竊盜已顯著減少,詐騙案件雖有增加,但增加幅度也逐漸下降。
總統對地方警察發揮創意防竊措施表示稱許,他以擔任台北市長為例指出,台北市政府採取許多「預防」與「偵辦」並重的作法;他也以美國紐約警方採用「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 Theory)處理治安為例表示,當警察巡邏發現民宅窗戶遭破壞時,應立即追蹤,瞭解為何遭破壞,是否遭竊賊侵入?這樣做一方面是不放過任何犯罪的線索,另一方面則是警察可以因此更接近民眾。
總統表示,他在台北市長任內,每個月召開兩次治安會報或治安座談會,要求犯罪率增加的分局提出報告並檢討,治安因此獲得明顯改善,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要求警察不得作假、吃案及提供不實數據,應養成真實誠懇態度;對於「守望相助」則要求,社區成立巡守隊應符合兩個標準:第一、治安在客觀上有需要,第二、居民在主觀上有意願,巡守隊才不會浪費人力,並能發揮最大功效。
對於警察工作權的保障,總統以一涉及貪污之台北市警員為例表示,該名員警在偵察過程中遭停職,後來被免職,但經過訴訟獲判無罪,卻因「刑懲並行」無法復職,在台北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努力協助下,最後獲得警政署同意復職,是警界罕見的員警復職案例。
總統期許警政同仁要將工作視為良心事業,不但要用心掌握轄區環境,也應注意如何保障人權。以科學方法辦案極為重要,全台各地應設偵訊室,包括顯示數位式跳秒的全程錄影、防撞牆壁及單面鏡,不但可以防止嫌疑人自殺,也可讓受害人進行指認。
對於集會遊行法,總統表示,立法院已召開公聽會,朝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的方向努力,他期盼警察同仁能深刻瞭解,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並非政府的恩賜,但憲法第23條也特別說明,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及維持社會秩序,必要時可以法律加以限制。集會遊行多具政治性或社會性,可能會影響到社會秩序,因此集會遊行法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如何在保障人民憲法上表達意見的自由與維持社會秩序間找到一個正確的平衡點。集會遊行法制訂初期限制較多,經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集遊法違憲的部分,並進一步修正後,該法目前已無違憲問題。警察值勤時不能介入集會遊行的內容,也就是無論民眾主張藍綠或統獨議題都不能干涉,但對於集會遊行的地點、時間、方式等則應確實執行。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中也提到,以現在的制度,有97.7%的申請獲得許可,是一種「準則主義的許可制」,也就是以「許可」為原則,「不許可」為例外,他也強調將「集遊法」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並非因為違憲,而是希望進一步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
總統也呼籲,在集遊法修法過程中,包括「野草莓」成員在內的各界人士能凝聚最大共識,並請警察同仁們不要過度擔心集遊法的修正。對於集會遊行,民眾也應與警方合作,時間、地點、方式、糾察人員等均應向警方說明清楚,「警民合作,高度自制」是集會遊行活動成功的重要關鍵,負責人要負責到底,並有責任疏導勸離所有群眾,不能中途自行離去。
總統表示,未來一年前二季經濟情況仍不樂觀,政府已採取多項措施因應,包括擴大內需、增加公共支出、發行消費券刺激景氣及提供就業機會等,但因為不景氣,社會上難免出現焦躁的氣氛,他期盼警察同仁值勤時要特別注意。過去一年他們的表現已獲得民眾肯定,未來一年要特別注意犯罪的增加。警察是人民的褓母,要防範一切危害的發生,員警們一定要建立「公義廉能」的形象,贏得人民尊敬,真正發揮人民褓母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