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7年08月01日
召開「民國97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
「民國97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今天下午在總統府召開,由召集人蕭副總統萬長主持,總統並親臨致詞。為拔擢優秀人才,會中決定自本(97)年8月1日起至8月15日止,公開接受個人與團體推薦大法官人選,也歡迎自我推薦。
總統致詞表示,去年大法官提名作業,有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未獲立法院同意,致使目前大法官人數仍有不足。他指出,大法官的職權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以及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無論是角色與功能都非常重要,尤其近10年來大法官對憲法的解釋,為這部實行60多年的憲法,重新注入新的生命與活力。
總統並以釋字第242號解釋大陸配偶重婚問題、釋字392號解釋檢察官羈押權行使,以及最近第627號解釋國務機要費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等大法官解釋為例強調,大法官對相關法律與憲政議題的解釋及釐清,產生關鍵性的影響,他希望此次審薦過程能順利補實大法官的缺額,讓大法官會議更為順暢運作。
總統進一步表示,本次大法官提名審薦作業,仍請蕭萬長副總統擔任召集人,並請前司法院院長、前大法官或憲法學專家等擔任提名審薦委員,他強調,審薦原則首重候選人的資格與人品,尤其大法官本身需要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大法官的角色功能,也必須在提名審薦的過程中,給予最高的尊崇與維護。
92年起大法官實施新制, 92年任命任期4年的8位大法官任期於96年9月30日屆滿,陳前總統於96年8月31日提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其中計有4人未獲通過,現有92年及96年任命大法官共計11人,尚有缺額4名待補提名。
為補實大法官懸缺,進行相關提名工作,總統已核定「97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並成立「民國97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敦聘蕭副總統萬長、前司法院院長施啟揚先生、翁岳生先生、大法官吳庚先生、王澤鑑先生、劉鐵錚先生及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先生等7人擔任審薦小組委員,並以蕭副總統萬長為召集人,施啟揚先生及翁岳生先生為副召集人,負責各項審薦工作,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之方式提名97年大法官人選,預計於本年9月中旬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依據憲法第78條及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大法官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在國家民主化及憲政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透過解釋憲法,讓憲法不必經過修憲的程序,就能因應環境變遷需要,與時俱進,對於政府政務的推動、人民權益的保障以及國家社會的發展,影響至為深遠。
審薦小組為擴大選才,舉薦優秀大法官人選,以供 總統核擇,決定以開放的態度,公開受理個人與團體推薦,也歡迎自我推薦,而審薦小組成員一律不推薦人選。受理各界推自薦期間共有15天,自本年8月1日(星期五)起至8月15日(星期五)止,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民國97年大法官候選人推(自)薦書電子檔已公布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president.gov.tw),歡迎各界自行下載使用。推(自)薦書請於8月15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2號總統府「民國97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收,聯絡電話為:02-23206131~4,傳真:02-23115769。來函時除書面資料外,另請一併提供「推(自)薦書」電子檔磁片或光碟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