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天上午舉行中樞慶祝行憲暨總統府月會,陳總統水扁先生親臨主持,並聽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陳重信專題報告。
典禮上午十時在總統府大禮堂舉行,總統由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陪同抵達會場,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均與會。
在唱國歌及向國旗暨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後,首先舉行宣誓儀式,宣誓人行政院秘書長兼福建省政府主席陳景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阿棟優帕司,在總統監誓下宣讀誓詞,儀式莊嚴隆重。隨後,陳重信署長以「咱的台灣 環保的故事」為題,進行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書面內容為:
壹、從環保的故事說起
一、50年前世人開始關心DDT及烏腳病的危害:
(一)1950年代末期,嘉義縣布袋鎮、義竹鄉及臺南縣學甲鎮、北門鄉等西南沿海地區,因居民飲用井水含砷量過高,而得到烏腳病。
(二)1962年,瑞秋 卡森女士在她《寂靜的春天》一書中呼籲世人,不要濫用DDT殺蟲劑。
二、40年前PCB的毒害震驚世界:
(一)1968年日本福岡縣發生居民食用的米糠油,因含多氯聯苯(PCB),造成1057人中毒事件。
(二)美國紐約州北部的Love Canal運河污染事件:因運河失去功能後,被掩埋了大量有毒化學廢棄物,多年後當地人生出來的小孩幾乎都是畸型兒或是胎兒未成形就流產。此事件發生後,美國國會遂於1980年通過成立美國超級基金(Superfund),整治這些受污染的場址。
(三)美國紐約的哈德遜河污染事件:因受到奇異公司(G.E.)排放廢水所含多氯聯苯(PCB)長期的污染。
(四)1979年台灣也發生米糠油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因為彰化油脂工廠的米糠油受到多氯聯苯的污染,造成彰化、台中地區兩千多位民眾受到多氯聯苯污染的毒害。
三、30年前的戴奧辛(Dioxin)讓人聞之色變:
1977年於燃燒的焚化爐發現戴奧辛,會造成癌症或內分泌不正常現象。
四、20年前台灣環保署成立。
五、10年前各國開始重視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氣候變化:
依據氣候變化綱要公約(1992)及京都議定書(1997)的規範,世界上工業化國家將針對溫室氣體的排放,制定相關削減政策與措施。
六、但是,10年後的今天,世界各國對於減少CO2的排放,卻仍然一籌莫展。
貳、台灣的環境歷程
1970年代經濟起飛,締造出眾所矚目的「台灣奇蹟」。但因國民黨執政時期,只重視經濟發展,忽略保護環境的重要,當時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不到3 %,垃圾妥善處理率僅有0.8 %,空氣品質不良率的比例高達17 %,重要河川嚴重污染比率亦高達11.4 %,雖然經濟發展快速,但是環境也付出慘痛的代價。供給自然資源、承載人類活動的島國土地,在經濟發展之初未善加規劃、於經濟成長之盛不受珍重保育,終至今日滿目瘡痍,遇水成災。
一、惡土上的自救抗爭(1980–87):
1982年台南灣裡戴奧辛污染事件,1983年高雄林園中門村台灣阿米諾酸公司排放廢水造成環境污染,1986年乃是環保抗爭運動活動力最強的一年,該年相繼發生「反三晃」、「反杜邦」、「圍堵李長榮」三件激烈的自力救濟運動,讓台灣的環保意識高漲。
1986年1月2日高屏地區發生西施舌中毒事件,有兩人死亡,四十多人中毒。該年4月又因二仁溪上游很多廠商用酸來清洗廢五金,使得廢五金裏的銅溶解,隨著溪水流到海裏,造成高雄縣茄萣鄉沿海的蛤蜊以及牡蠣變成綠色,接著大量死亡。
二、環保意識成形,環保署成立(1988-2007):
因接連發生多起重大公害污染事件,民眾環保意識抬頭,要求提高中央環保主管機關層級,政府為順應民情,乃於1987年8月22日成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因主管機關位階提升,並增修相關法案及管制措施,使得重大公害糾紛在1990年之後明顯減少。雖然後來又發生輻射屋及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廠址污染事件,但值得稱慶的是,公害糾紛激發的環保意識漸次擴散,環境品質也已普遍受到重視。
參、環保署成立後重大環保政策之演進
一、垃圾處理政策之演進
由於台灣地狹人稠,垃圾處理已成為台灣環保主要課題之一。
(一)以「掩埋為主」調整為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政策:
1.1984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掩埋為主處理垃圾,並補助地方政府興設垃圾衛生掩埋場。
2.1991年行政院核定「垃圾處理方案」,明定垃圾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政策,由政府興建21座焚化廠。後因焚化廠興建經費龐大,希望結合民間力量,避免影響政府財政調度,遂於1996年核准鼓勵民間興建15座焚化廠。因此,依當時垃圾產生量全國共需興建36座焚化廠。
(二)將「焚化為主、掩埋為輔」再調整為「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政策:
1.1997年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結合清潔隊訂定資源回收日,將垃圾清運分成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分開清運垃圾及資源物,以加強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並於2001年起推動家戶廚餘回收,2003年推動巨大廢棄物(例如廢傢俱)回收再利用。
2.2003年12月行政院核定「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開始推動垃圾零廢棄政策,2005年推動垃圾強制分類,2006年推動限制產品過度包裝,2007年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及廢食用油回收。
3.以政策、法令及經濟工具等誘導消費者減少垃圾之排出,並宣導污染者付費原則,並積極推動綠色消費,鼓勵購買環保標章產品。
(三)取消興建10座民有焚化廠:
由於資源回收及強制垃圾分類,使得垃圾清運量大幅減少,因此環保署自2001年開始檢討垃圾焚化廠興建政策,至2006年3月底已取消興建10座民有焚化廠,修正後之興建總數為26座,預定於2007年底全數完工運轉。
(四)完成全國五十五處河川行水區垃圾棄置場全部封閉,杜絕垃圾污染河川:
1997年5月底封閉數十年來長期將垃圾棄置在河川行水區之垃圾場55處,並由環保署擬訂「河川行水區內鄉鎮市垃圾棄置場處置計畫」,報奉行政院於1998年11月17日核定,由環保署、內政部、經濟部等督導縣(市)政府分5年執行河川行水區棄置垃圾之處置、復育及綠美化工作,以徹底解決河川行水區內鄉鎮市垃圾棄置場的問題。
(五)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
1.2000年高雄縣爆發旗山溪遭不肖業者傾倒廢有機溶劑及紅蝦山非法掩埋棄置場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故將事業廢棄物處理列為第一優先工作。
2.2000年10月21日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加強事業單位申報資料之勾稽比對,並加強稽查工作,避免棄置事件發生。
二、空氣污染防制政策之演進
依空氣品質指標(PSI)定義,PSI大於100者,屬不良等級;國內空氣品質指標屬不良等級之比例,如圖2。由1987年之17.0%,改善至2003年的2.6%,2004年因氣象條件及景氣復甦,空氣品質不良率提升至4.6%,至2006年略有下降,為4.2%。整體而言,1995至2003年逐年呈降低趨勢,2004年有上升,2006年略為下降。
(一)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自1995年起開徵空氣污染防制費,藉由「經濟誘因」促使業者主動進行污染防制改善及污染減量,少排放污染即少繳費。
(二)汽油含鉛量管制:
1.自1987年起即開始推動無鉛汽油的使用,至2000年全面禁止含鉛汽油的供應。
2.因推動無鉛汽油的使用,空氣中鉛濃度由0.47μg/m3(1989年)明顯降為0.05μg/m3(2006年),下降幅度約達九成,且濃度僅為空氣品質標準的二十分之一。同時亦使得台灣新生兒臍帶血中鉛濃度由7.48μg/dl(1986年)下降至2.33μg/dl(2001年),下降幅度約達七成,顯示此一政策有效維護了國民的身體健康。
(三)加強戴奧辛排放管制:2006年1月訂定「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將全數戴奧辛固定排放源加以管制,排放量已逐年遞減,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遠低於日本環境戴奧辛空氣品質基準。
(四)逐期加嚴汽車、機車排氣標準,並推動新車型審驗制度: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汽油汽車及柴油汽車第一期排放標準及1988年1月1日起施行機車第一期排放標準以來,已逐期加嚴汽車、機車排氣標準,以改善都會區交通工具所造成之污染。目前國內施行之標準已是世界上最嚴格之排氣標準,因此國內生產之機車得以外銷全世界。此外新車型須取得審驗合格證明才可辦理車輛領牌登記。
(五)訂定各類工廠空氣污染物排放管制標準,有效減少污染排放。
(六)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政策:自1997年開始推動,至2007年8月8日,全國加油站已全數裝設油氣回收設備,設置率達100%,為國際間第一個推動加油站全面裝設油氣回收設備之國家。
(七)全面管制使用低硫燃料油:自1990年逐步加嚴降低含硫量,並自2005年7月起,全國均須使用0.5%以下的低硫燃油,以降低硫氧化物排放。
(八)推動使用液化石油氣(LPG)車:1996至2000年補助計程車新購及改裝,2001年起改為補助氣價,2007及2008年每公升液化石油氣補助2元,氣價補助政策實施後民眾反映熱烈,車用LPG使用量逐年成長,目前油氣(LPG)雙燃料車總數為1.2萬輛,加氣站20站。
(九)推動高雄市免費幹線公車及公車轉乘優待計畫:自2007年6月15日起跑,利用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高雄市辦理免費幹線公車及公車轉乘優待計畫。
三、水污染防治政策之演進
(一)分批列管重要事業,強力稽查:1987年起,環保署推動「重要公民營事業廢水管制計畫」,以輔導大型工廠廢水之改善,並嚴格管制排放水質,分批列管重要事業。對於未積極、無有效改善之大型工廠,依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罰則予以處分,以促使事業維持廢水處理設備正常操作,對尚未設置廢水處理設備者,要求儘速完成設置。
(二)分階段訂定放流水標準:放流水標準於1987年訂定發布,1991年修正時預先公告將自1993年及1998年分二階段實施之放流水標準,讓事業有充分的時間改善其廢水處理設施。
(三)執行五大流域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補償計畫:2000年至2001年間執行水源區養豬戶(場)依法拆除補償,削減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等5大流域水源區內約57萬頭豬隻污染,河川水質獲得明顯改善,其中高屏溪流域水質改善成效最佳。
(四)推動生態治河:
1.2002年起推動以生態工程興設水質淨化設施。
2.本署推動設置之「台北縣大漢溪右岸新海橋人工濕地」及「屏東武洛溪排水水質改善工程」,榮獲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94年度傑出環保工程獎」;設置之「新竹縣頭前溪竹林大橋人工溼地」,獲內政部城鄉風貌景觀大獎自然風貌組第一名。
(五)強化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能力:
1.2001年4月10日行政院核定「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強化外海海域油污染處理應變能力,由2000年0提升至2007年處理500噸,同時3小時內人員、器材就位。
2.完成建置污染應變器材與設備。
肆、執政七年政績
一、台灣資源回收之成績,在全世界名列前茅:
(一)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2000年約1公斤,逐年降至2006年為0.6公斤,相信在全世界已可名列前茅。
(二)垃圾回收率由2000年9.8%增加至2006年35.4%,已超越美國(美國2006年垃圾回收率仍維持在32%至33%之間)。
(三)2002年11月起執行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已有55家廠商進駐,建立環保科技生態鏈結。
(四)廚餘回收量由2001年底之每日80公噸,提昇至2007年9月底之1,855公噸,相當於可節省興建兩座日處理量900公噸之垃圾焚化廠。
(五)2007年完成大型垃圾焚化廠興建,共興建26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容量足夠處理所有垃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因應實施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自2001年3月至2007年10月計取消興建10廠,調減設計處理量計5,300公噸/日。
(六)自2001年起針對含高危害性事業廢棄物之17處甲級場址,已完成13處場址清理及1處場址有害廢棄物緊急清除工作。
(七)2007年11月號「讀者文摘」對亞洲的垃圾危機作了深入探討,同時對我國廢棄物處理政策從末端處理轉變為「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給予極高的評價,1987年台灣曾經爆發「垃圾大戰」,街道堆滿尚未處理垃圾,而現今台灣已完全改觀。此外,2007年12月2日美國華盛頓郵報刊出一位來台學習中文的Julia Ross 讀者的投書,盛讚台灣在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的經驗非常值得稱許。
二、空氣品質大幅改善:
(一)2006年台灣空氣品質不良率為4.2 ﹪,較2000年的5.1 ﹪下降。未來以2011年台灣空氣品質不良率降至1.5 ﹪以下為改善目標。
(二)推動無鉛汽油的使用,台灣新生兒臍帶血中鉛濃度下降七成,空氣中鉛濃度下降九成。
(三)台灣為國際間第一個推動加油站全面裝設油氣回收設備之國家:至2007年8月8日,全國加油站已全數裝設油氣回收設備,設置率達100%。
(四)台灣戴奧辛排放管制範圍較其他國家完整,排放量已逐年遞減,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遠低於日本環境戴奧辛空氣品質基準。
(五)高高屏地區空氣品質,十年來不良等級比率由1997年13.3 ﹪降至2006年8.2 ﹪,約下降四成。
三、河川污染整治嚴重污染河段長度減少一半:
(一)2000年至2001年間執行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等五大流域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拆除補償,削減養豬頭數約65萬頭,河川水質獲得明顯改善,保障約1,200萬人之飲用水安全。
(二)河川水質嚴重污染河段長度由2001年386.2公里(13.6%),降至2006年174公里(6.0%)。
(三)1998年至2007年賡續推動「淡水河系污染整治後續實施方案」,嚴重污染長度比例自1997年12.8%,改善至2006年的8.5%。
(四)至2007年9月累計已設置完成之58處水質改善設施,每日處理水量達294,686公噸以上,設置之人工溼地、生態園區,成為民眾休閒踏青的最佳場所。
四、其他:
(一)2003年1月,完成「台灣永續發展宣言」,2002年12月,完成「國家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執行期程為2002年12月至2011年12月。
(二)2005年建置北中南部毒災防救技術支援諮詢中心體系,提供24小時全時毒災監控及現場應變專業技術諮詢。
(三)2005年12月1日與日本簽署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雙邊協定,並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係我國與巴塞爾公約締約國家簽訂相關雙邊協定的首例。
(四)與美國簽署「台美環保技術合作協定」,已經第14年,並在台灣鹿林山由台、美合作設置一個國際背景監測站,於2006年9月及今(2007)年9、10月均測出中國的汞污染到台灣。
(五)2006年9月我國與南太平洋6 友邦元首於帛琉舉行高峰會,共同簽署「帛琉宣言」;2007年7月26日至27日在台主辦「2007台灣與太平洋友邦環境部長會議」,發表共識結論;2007年10月12日在馬紹爾群島召開第二屆「台灣與太平洋友邦元首高峰會議」,並簽署「馬久羅宣言」,支持2007年7月26日於台灣舉行之第一屆「台灣與太平洋友邦環境部長會議」共識結論,優先在「建立國家間環境保護長期對話機制」,「推展環境資源管理、海洋污染管制、廢棄物處理及永續發展之技術交流與經驗分享」及「強化因應氣候變遷之能力建構,發展推動衝擊調適合作計畫」三領域合作,並於此基礎上倡議「世界環境組織」(World Environment Organization)之實現。
伍、未來五年施政願景
未來五年將以「追求環境正義,提升環境品質,推動綠色生活,拓展環保外交」作為施政願景,簡要說明如下:
一、追求環境正義
(一)推動成立世界環境組織(WEO)。
(二)照顧國內環境弱勢的族群。
(三)改進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及監督制度。
(四)推動環境損害責任法之立法。
二、提升環境品質,恢復好山、好水、好空氣
(一)讓人民呼吸好空氣,讓地球不再發燒:
1.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2.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立法。
3.改善高高屏空氣品質,補助高雄市以3年時間淘汰35萬輛二行程機車及辦理免費幹線公車及公車轉乘優惠。
4.2006年台灣空氣品質不良率為4.2 ﹪,未來以2011年台灣空氣品質不良率降至1.5 ﹪以下為改善目標。
5.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之立法,推行事業單位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方案。
(二)讓人民親近好水,讓動植物有好的棲息環境:
1.完成5條都會型河川的水質改善,讓台北縣中港大排、基隆田寮河、台南二仁溪、高雄縣鳳山溪、屏東縣萬年溪恢復生機。
2.以人工濕地或其他生態現地處理方式淨化河川水質,並營造動植物良好的棲息環境。
3.定期公布近案海域水質,讓民眾安心戲水。
4.加強海灘及海底垃圾清除,提供民眾及海底生物乾淨的環境。
(三)揮別髒亂,讓人民有乾淨整潔的生活環境:
1.繼續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
2.繼續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廚餘及巨大廢棄物多元再利用。
3.推動裝潢修繕廢棄物之再利用,補助縣市設置分類處理中心。
4.汰換老舊垃圾車,減少垃圾收運時污水滴落及臭味問題。
5.結合相關部會資源、技術及人力,加強登革熱及小黑蚊之防治。
三、推動綠色生活
(一)建構綠色交通系統:先補助高雄市及台南市政府推動公共自行車租用計畫。
(二)推動全民綠色生活計畫:組織輔導團協助廠商申請環保標章,擴大綠色採購,加強國際合作及相互認證,並加強教育宣導。
(三)推廣環保旅館計畫:研訂環保旅館環保標章標準,開放旅館業申請,舉辦優良環保旅館甄選,加強宣導環保旅館理念。
(四)創造綠色商機,環保與經濟兼顧:推動資源回收產業經濟倍增方案,推動產業綠色生產,推廣民眾綠色消費。
(五)推動跨部會之「全民二氧化碳減量運動專案」。
(六)加強噪音管制,恢復社區安寧。
四、拓展環保外交
(一)基於「人權與正義」,積極協助未開發國家改善其環境污染。
(二)加強與友邦合作:與南太平洋、中美洲及非洲友邦國家加強環保課題之合作,同時與美、日、歐盟等國家加強合作關係。
(三)積極因應國際環保公約,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
陸、 近期推動中之重大環保政策
一、推動成立世界環境組織(WEO):
二、為落實 陳總統於2007年5月倡議成立世界環境組織(WEO)之理念,本署規劃分二階段辦理:
(一)第一階段:已於2007年11月6日邀集國內重要環保團體領袖及學者,對於推動成立WEO之具體方案進行溝通。
(二)第二階段:已於2007年12月12日辦理中型邀請參與式座談會,並準備於2008年1月初提出有關成立WEO之具體落實方案。
三、推動環境4法完成立法作業:
(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二)環境損害責任法。
(三)溫室氣體減量法。
(四)環境教育法。
四、強化環境影響評估機制:
(一)檢討修正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就專業化、效率化、單純化、法制化以及加強政策環評溝通功能等五大原則進行檢討改進,以兼顧審查品質與效率。
(二)加強跨部會溝通協調:在重大開發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前,就開發之必要性先進行跨部會之溝通協調,確屬必須開發者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五、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一)計畫目標:5年內油氣雙燃料車總數增為15萬輛,加氣站總數增為150站。
(二)預期效益:每月約節省1萬元燃料費,減輕計程車業者負擔。
六、建置接駁型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示範計畫:
發展文化觀光,營造綠色永續的健康城市,參與人類克服地球暖化氣候變遷問題,需要一套綠色、健康、省能的交通系統改造,都會區不能沒有「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
(一)計畫目標:補助高雄市及臺南市政府於一年內建置接駁型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未來視示範成效及民眾之反應,再予擴大辦理。
(二)實施策略:
1.高雄市:規劃至少設置20個租賃站及提供1,500輛腳踏車,其中至少10站設於捷運沿線,各租賃站至少提供50輛腳踏車為原則。
2.臺南市:規劃設置90個租賃站,提供1,500輛腳踏車及3,000個停放架,每站間隔500至800公尺;各站提供10~50輛腳踏車為原則。
七、推動溫室氣體減量:
(一)本署今(2007)年年底前將成立「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公室」,加強溫室氣體減量工作。
(二)本署已輔導30家廠商建制溫室氣體盤查管理制度,並已建置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於2007年7月啟用,持續建立查證及自願減量方法,以預為建立排放交易制度做準備。
(三)推動全民二氧化碳減量暨節能運動計畫:為落實行政院張院長於今(2007)年8月的指示,將與各部會共同推動十項節約能源行動,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此十項節約能源行動為:
1.鼓勵一週一日不開汽機車,推動健康日活動。
2.政府機關公務車汰換一律以低污染車為優先。
3.推廣商家冷氣不外洩運動。
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之新建建築物,應符合綠建築節能規定之基本要求。
5.政府機關白熾燈泡應逐年汰換為省電燈泡。
6.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每日關燈半小時。
7.推動地方政府辦理辦公及商業大樓省電節能及二氧化碳減量成果評比。
8.推廣校園綠色能源。
9.加速節約能源及再生能源科技研究發展。
10.輔導產業進行節約能源及溫室氣體減量。
(四)有些國家因溫室氣體排放造成全球暖化,已開始重新檢討核能政策:瑞典、歐盟、英國、法國、德國、荷蘭、西班牙、澳洲等國家已先後展開核能政策大辯論。
八、完成5條都會型河川的水質改善:
九、優先擇選基隆市田寮河、台北縣中港大排、台南縣二仁溪、高雄縣鳳山溪及屏東縣萬年溪等5條河川,進行水質復育與整治,預定2011年前完成第一期之整治工作,以有效改善河川水質與周遭水域景觀。
十、徹底調整養豬廢水之管理政策,推動生質能發電:
(一)過去養豬廢水都要求處理到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放於河流,不僅造成污染,也浪費資源,增加溫室氣體的排放。將以「排放是污染,回收是資源」調整養豬廢水之管理政策,推動生質能發電。
(二)因養豬廢水含大量有機質,適合厭氧發酵後作沼氣發電,除可減少環境污染外,更可以有效利用資源,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三)本署將與農委會及屏東縣、雲林縣等地方政府合作共同來設置數處綜合性污泥厭氧消化沼氣發電廠,處理養豬排泄物。上游及中游端工作將由農委會負責,包括輔導養豬戶設置廢水貯存設備及建立養豬廢水之收集運送系統等;並由本署負責下游端污泥厭氧消化沼氣發電廠之建設,希望自明(2008)年公共建設計畫項下編列經費開始推動。
十一、拓展環保外交:
(一)協助瓜地馬拉設置一個空氣品質監測示範站,預定2008年初完成設站。
(二)促進台灣與太平洋友邦環保經驗交流,規劃與南太平洋8個友邦短、中、長期環境保護合作計畫。
(三)落實 總統「帛琉宣言」承諾事項,彰顯台灣推動與太平洋友邦環保合作交流之意願與決心,提升台灣國際環保參與能見度。
柒、結語
一、環境若要好,共同管理(co-manage)環境的概念,政府、企業、民眾三方合作不可少
二、小時候懂得彎腰撿垃圾,
長大後一定會珍惜這塊土地,
愛護這個地球!
台灣是咱的寶貝,
大家用心來愛台灣!
用行動來保護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