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6年11月13日
總統前往台中市樂成宮、德順宮參香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前往台中市樂成宮參香,抵達時受到民眾熱情歡迎,除與民眾握手致意外,並上香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在上香祈福後,總統對於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刊登廣告呼籲二位總統候選人要合作制訂「兩岸和平共處法」一事表示,兩岸和平是大家所支持的,但曹董事長的提議是「假和平之名,行反獨促統之實」的「台灣投降法」。
  總統指出,所謂的「兩岸和平共處法」,實際上是一套「反獨促統」的法案,是反對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鼓吹兩岸最後走向統一之路。對於台灣的前途、命運以及兩岸的關係,何去何從?他再次強調,應該要由2300萬的台灣人民來自由選擇決定。而對於廣告中提到反對獨立的公投,總統說,不可以說只能有這種公投,而不能有那樣的公投;也不能說只有這樣的結論,而不能有那樣的結果。
  總統進一步表示,所謂的「兩岸和平共處法」其內容、主張,其實就是台灣版的「反分裂國家法」,如果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何還要主張舉辦統一的公投,且投到統一為止?這與「反分裂國家法」並無相異之處。
  總統指出,根據民意調查,有75%的台灣民眾認為現狀就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份;而85%的台灣民眾認為,目前的領土範圍沒有包括中國大陸,只有台澎金馬,這就是現狀。對於曹董事長表示要支持現狀、維持現狀、穩定現狀,且要從高度的自治走向統一,總統表示,中國只有一個目標、一個基調-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以西藏為例,1951年中國和西藏簽訂協議,要讓西藏自治,然而已經過了50年並非如此,中國真的會讓台灣自治嗎?
  對於已有270萬人連署舉辦入聯公投,總統指出,沒有人有資格來取消這樣的公投。為了反對入聯公投而進一步主張所謂的「兩岸和平共處法」,然而這不是「兩岸和平共處法」,而是「兩岸和平統一法」,也就是台灣被統一的法律,說的更明白一點,就是「台灣投降法」。
  總統也呼籲,如果真的關心台灣,應該不是鼓吹「假和平之名,行反獨促統之實」的所謂「兩岸和平共處法」,而是應該要求中國立即放棄對台動武的企圖、撤銷988枚戰術導彈、撤銷所謂的「反分裂國家法」、停止在國際社會的文攻武嚇、終止軍事及外交上的打壓,並放棄一黨專政的統治。
  下午,總統也前往德順宮參香,除上香祈福外,並向在場民眾表示,過去7、8年的時間,他非常關心大台中的建設,尤其是中部科學園區與台中國際機場的設立;此外,對於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他也希望大家能夠給予支持,期盼在他的任期之內可以作出政策性的決定。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