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6年07月05日
總統參加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三週年茶會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參加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三週年茶會,除應邀致詞,並為法律扶助支援網成立開幕。
對於該基金會成立三年來合計扶助案件已突破三萬六千件的豐碩成果,總統在致詞時特別表達欣慰與肯定之意,對基金會同道先進與工作伙伴,並表達最高的敬意與由衷的感謝之意。總統說,「因為有你們,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信仰與理念」。
總統也對基金會自今年開始推動的「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給予高度的肯定與期許,希望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大力配合與支持下,讓該專案能夠早日實施,以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的精神。
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
今天非常高興能應邀前來參加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三週年的茶會,從成立開始,本人就非常關注基金會的發展,不管是成立時的開幕茶會、週年紀念或是基金會所召開的國際論壇會議等,本人都儘可能排除萬難來共襄盛舉,一起來見證基金會的每個重大里程碑。因為我們相信,法律扶助制度絕對是評判一個國家人權保護程度的最重要指標之一,而基金會能否順利的發展,則是法律扶助制度能否徹底落實的最重要關鍵。這三年來,基金會在古董事長及20個分會會長的卓越領導下,不但在全台建立了共20個分會,更提供了民眾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擬及訴訟代理等等法律的服務,累計的申請案件總量達到八萬件,合計的扶助案件更已經突破三萬六千件。對於這些豐碩的成果,本人感到特別高興,除了要表示高度肯定之外,更要對大家的辛勞付出,表達最高的敬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說起來是一句再簡單不過的老生常談,可是,現實上並不是這樣。就像兩軍在打仗,若手中的武器不對等,就不可能期待有公平的對決。其實大家也都知道,知識地位的高低、經濟條件的好壞,好像是影響每一個人在法律前面是否能夠受到良好而公平對待的真正原因。在追求民主、平等、人權的台灣,我們要破除這樣的限制,要真正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必須透過制度的良好設計,來讓司法的正義有被實現的可能。因此,本人上任後就指示,不管有多麼樣的困難,行政團隊都一定要排除、克服萬難,和民間社團通力合作讓這個制度能夠落實。法律扶助基金會也就是在這樣的理念下誕生了。
本人在2004年7月1日參加我們基金會開幕茶會時曾經說過,擔任律師業務,最讓我感到懷念也引以為傲的,絕對不是做一個可以賺錢的海商法律師,而是做刑案的辯護人,替那些沒能力負擔訴訟費用、但確實身懷冤屈的人洗刷冤情。在同樣的理念下,我知道基金會在這三年來對於像越南籍勞工集體遭受性侵案件、卡債族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前後所遭遇的法律問題、樂生療養院院民爭取國家賠償案件及死刑定讞案件等社會重大矚目的案件提供了很多的法律扶助。同時,本人也要對基金會自今年開始將推動的「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給予高度的肯定與期許。重大刑案的被告如果能夠在接受警察機關偵訊或檢察官聲請羈押時,擁有律師協助的權利,相信這不但確保民眾在訴訟程序中的公平性,更是我國人權意識與國際形象的一大提升。我們希望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單位能夠大力配合與支持,讓「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能夠早日實施,以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的精神。基金會跨越了法律人固守法條的限制框架,突破過去對於社會弱勢團體單純訴訟扶助的單向思考模式,更積極多面向地對弱勢族群提供多樣化的法律扶助,這才是真正法律扶助制度最根本的精神。
法律扶助制度不只是幫助弱勢民眾打官司,更重要的是反映弱勢者在司法及法律上的問題,藉以提醒大眾及政府,進而推動相關法制的健全。基金會的成立轉眼已經三年,成果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以目前基金會的規模,的確難以達到給予各種不同弱勢族群全面的法律扶助。基於國家應提供弱勢族群更多權利上保障的義務,本人也認為政府相關單位應大力支持並提供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展上所需要的資源及經費,使基金會能充分發揮功能,以達成保障人民權益、關懷並改善弱勢族群地位的神聖使命。
最後,本人要再次向參與及推動法律扶助制度的各位同道先進、以及基金會的各位工作伙伴,表達最高的敬意與由衷的感謝之意。因為有你們,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信仰與理念。同時,我們也為台灣的民主發展感到驕傲,因為只有在真正的民主國家裡,才會在乎是不是每一個國民都受到同樣的法律保護,是不是每一個國民在法律之前都一律平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永續發展不但落實了法律的平等理念,更使得台灣成為一個保障人權的進步國家。期許大家一秉熱忱、全力以赴,讓台灣的法律扶助成為一個令國人驕傲的共同資產。再次的恭喜大家、也祝福基金會會務順暢,大家健康愉快。
總統上午也前往台灣松下電器公司參訪,該公司董事長洪敏弘親自接待並致歡迎詞,總統在聽取簡報後,分別參觀產品、要素技術及開發技術展示中心,推崇該公司講求品質、創新與效率的經營理念,並期許政府部門多多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