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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6年05月24日
總統出席「96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呼籲立法院能儘速通過「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讓符合條件的初犯或輕罪犯,及早獲得重新做人的機會。
  總統是下午在高雄市出席「96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致詞時作了以上表示;總統並代表主辦單位頒發獎牌給有功人士及團體代表表達賀意,感謝他們無私的奉獻及偉大的付出,讓台灣的社會更加溫馨祥和。
  總統也籲請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關懷犯罪被害人,使預防及保護犯罪被害的觀念能夠更為普及,讓公平與正義在社會各個角落都能獲得伸張,也讓犯罪被害人的心靈創傷,得以撫平。
  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
  今天非常榮幸能應邀參與「96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看到各位受獎人長期提供犯罪被害人諸多協助並帶領他們撫平傷痛、重建生活,這一種無私無我的精神,實在令人非常感佩。在此謹代表政府及全體國人同胞,向各位有功人士及團體致上崇高的敬意與由衷的感謝之忱。
  人生而自由,其尊嚴及基本權利平等,應受尊重及法律保障。因此一個真正「民主法治」、「重視人權」的國家,必須兼顧弱勢族群的福祉。基於這樣的理念,我國在1998年10月1日施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8年來在法務部積極地推動下,各項業務屢有創新作為,並獲致非常豐碩的成果。
  自「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實施以來,共有3,241人得到國家所發放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政府共支應新台幣9億7,081萬2千元。同時為貫徹積極照顧弱勢族群的決心,將保護對象由因犯罪行為受重傷的被害人或死者的遺屬,擴及至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凌虐、外籍勞工、外籍配偶及人口販運等案件之被害人。8年來共有11萬8,594人得到協助,具體實踐本人就任總統後所提出的「人權立國」理念與信念。
  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層面相當廣泛,其中涵蓋:救援協助、安全保護、補償損失、協助訴訟及教育宣導等事項。為了能儘速瞭解被害人或其遺屬的需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政府相關單位研議後,決定以主動訪視慰問的方法,在第一時間內給予這些亟需幫助的民眾相關的安置與協助;遇有創傷嚴重,無法走出創傷症候群者,則提供心理復健,協助他們的生活能夠步上常軌。此外,受保護人的子女往往是社會弱勢的一群,為了保障他們的受教權,針對家境清寒學童給予助學金,同時協助縮減數位落差與學業落差以及施予就業技藝訓練。
  我國向來對人權非常重視,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對象,也從本國人擴及外國被害人,包括:外籍勞工、外籍配偶、人口販運等。案件發生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除了立即給予被害人必要的安置及提供生活之所需外,也會通知該國駐台辦事處,並且協助被害人打電話回家報平安,盡全力保障外籍犯罪被害人的人權。
日前在接見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屠圖總主教時,個人曾揭櫫想給予不慎偶蹈法網的輕刑罪犯改過遷善機會,經行政院通過「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後,現已在立法院審議。當初媒體報導此消息時,曾造成部分民眾的疑慮,擔心赦免案通過後,將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的影響,其實這種擔憂是多慮了。
  隨著時代的變遷,各民主先進國家的刑事政策已由報復刑主義改採寬嚴並進,今年適逢「二二八事件」及「解嚴」分別滿60週年及20週年的重要時刻,特別研議本次減刑條例,以給予偶蹈法網者,除危害國家社會法益情節重大及怙惡不悛者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期盼民眾能從政府給予犯罪者更生機會,瞭解到國家慎刑恤獄、視民如傷之至意。希望立法院能儘速通過此次的減刑條例,讓這些符合條件的初犯或輕罪犯,及早獲得重新做人的機會。
  今天所有接受表揚的有功人士和團體,都是經法務部邀請公正人士及專家評選最後脫穎而出、長期協助政府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著有績效者。在此,除了再次恭喜各位外,也要感謝大家無私的奉獻及偉大的付出,讓台灣的社會更加溫馨祥和。在此也要籲請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關懷犯罪被害人,使預防及保護犯罪被害的觀念能夠更為普及,讓公平與正義,在社會各個角落都能獲得伸張,也讓犯罪被害人的心靈創傷,得以撫平。最後向各位致敬與感謝,也要敬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中午,總統前往高雄市私立博正兒童發展中心關心院童,瞭解他們療育情形;總統分別聽取博正醫院院方、兒童發展中心簡報以及高雄市身心障礙聯盟、身障家長代表、盲人協會代表的建言。
  總統在回應時並代表政府,對發展中心及志工們的付出與卓越的努力成果,表達敬意與肯定;對於大家所提出的問題與反映的心聲,他認為,政府在有些部分已持續不斷努力,有些仍有改善的空間,不過政府是有限的,即使結合民間的無限資源,仍然無法滿足大家全部的需求,因此只能一步一腳印去做,他非常有心,盼望能實現我們共同的夢想,希望大家一起攜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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