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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韓國前憲法裁判所所長尹永哲
中華民國96年02月26日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接見韓國前憲法裁判所所長尹永哲(Yun,Young-Chul),對訪賓來台訪問,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表達最高的歡迎與感謝之忱。
  總統表示,尹前所長是大韓民國第一期司法特考高材生,在地院、高院歷任法官、庭長及院長,也曾擔任大法官、執業律師,並擔任6年的韓國憲法裁判所所長,相當於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主席,或是西方國家憲法法院院長,歷練相當完整。而無論是韓國憲法裁判所、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或是憲法法院的大法官,都是憲法的守護神。
  總統指出,憲法不管怎麼說都是死的條文,但要讓憲法的精神生生不息,如僅透過修憲或制憲的方式,都是非常困難的,也不是短期間就有令人滿意的答案,但如果透過釋憲方式,就可以讓死的憲法條文隨時可以活起來,使憲法作為根本大法能夠符合時代潮流與人民的需要。
  總統進一步指出,他也是學習法律出身,在1990年2月1日擔任立法委員,進入國會殿堂後感到榮幸與驕傲的事是,積極透過聲請釋憲的手段與模式,成功推動許多釋憲案。令他印象最深刻並感到最有意義且影響深遠的就是,於1990年提出聲請後來作成的第261號釋憲案,使得同年 6月21日完成釋憲,讓我國國會產生第二屆的立法委員,直到現在已有6屆的國會議員,該次釋憲影響重大。60年前,我國開始行憲,隔年即選出第一屆國會議員,但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未多久大陸即淪陷,政府來到台灣,國會議員即永久擔任。當時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若未能選出第二屆,第一屆即能永遠擔任。由於第一屆的委員任職超過40年,是全世界前所未見的,他因此採用聲請釋憲的方式解決國會全面改選的問題,期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能改變初衷作不同的解釋。
  總統也進一步表示,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他至少推動7個釋憲案,縱使目前已經成為國家領導人,日前仍以總統的身分,針對總統的刑事豁免特權以及國家機密特權,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有關台、韓兩國司法交流方面,總統並對尹前所長此次來台推動成立兩國司法合作協會、建構兩國司法互助平台的美意,特別表達肯定及歡迎之意,並期許在雙方的合作交流下,俾利彼此的司法。
  韓國前憲法裁判所所長尹永哲下午由法務部次長李進勇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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