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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5年12月28日
副總統出席「法律人養成制度興革方案」第二次座談會
  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今天下午出席於總統府舉辦的「法律人養成制度興革方案」第二次座談會,對法律人培養提出期許,希望能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實現台灣法治立國的精神。
  副總統致詞時首先感謝學界參與座談會討論,希望透過興革方案的研討整合共識,讓法律人養成制度更為前瞻、完備,使法律人的培養有所改善。
  副總統指出,改革法律人養成制度化方面有三大考量,且應達到全面性、全方位改革,她表示,首先需要法治化,包括司法、立法、行政、財經、私人企業單位,皆須對法律有更深化、正確的知識;其次是尊重人權及科技人文化,尤其這是一個科技的世代,科技人文是生命、生活的一部份,但目前的教育考試制度卻讓文科與理科互不來往,這是一個潛在的危機;第三則是全球化世代的需要,副總統指出,5年前台灣加入WTO之後已經和國際接軌,但傳統的法律人才養成不重視外語、國際化,未能因應全球化時代,在本土化、中國化、全球化時代衝擊之下,法律人養成制度興革益顯重要。
  副總統強調,任何事情在改革之時難免會遇到困難,這是必然的,但正因為如此,更需要努力克服,因為,若不改革,便無法進步,也會被淘汰;她表示,雖然改革過程中必將付出相對代價,但我們改革的步伐仍不能稍停,唯有如此,台灣才能真正走出去,成為一個真正法治立國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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