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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5年08月07日
針對媒體報導本府違法聘用20名聘用(兼)人員事作出澄清
  針對媒體報導總統府違法聘用20名聘用(兼)人員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鄭重澄清如下:
  一、本府聘用人員之進用程序,皆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辦理,一切合法,按規定一年一聘,因本府任務編組(如總統府憲改辦公室、人權諮詢委員會等)終止運作,予以停聘,若干人已於日前離職,目前共有17名聘用人員,其中2位並將於本月31日前陸續離任,屆時將餘15人。本府聘用人員皆依工作職責程度、學經歷資格條件等,區分薪酬標準,其支薪程度自4萬至9萬元不等,非報載每人皆支領8至9萬元高薪。
  二、由於前述聘用人員並無陞遷資格,因此並未影響或阻礙本府任用人員之陞遷管道。
  三、本府在該報昨日查證時,曾詳予說明,惟該報今日仍恣意冠以「黑官」指控,嚴重偏離事實,對此,總統府表達遺憾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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