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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1年09月15日
總統主持政府改造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議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以主任委員身份主持政府改造委員會第六次委員會議,會中就地方自治層級改造以及政府人力運用彈性化計畫等改革建議方案達成共識。總統並綜合與會人員意見作成結論指出,如果「最精簡的組織、最好的人才、最好的規章」,也能在政府實現的話,這一定是個最具有高度競爭力的政府,達成活力政府的改革願景。
  有關地方自治層級改造方案,總統在會中表示,為了建立高效率、負責任、反應民意的政府,現階段取消鄉(鎮、市)自治選舉,鄉(鎮、市)長改由縣長依法派任,建立中央與地方二層級政府結構,健全服務民眾職能,乃社會大眾所深盼,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並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地方制度法之修正,務期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本屆鄉(鎮、市)長任期屆滿之日起施行。
  與此同時,住民自治的理念仍是完善地方自治制度的基礎,不因現階段取消鄉(鎮、市)自治選舉而有所改變。為此,委員會進一步決議,為建立民眾的社區意識,健全社會自發性組織有根本的重要性,此一議題須透過社區發展相關規範的法制化,以改良社區組織結構,強化住民的自主參與。
  另外,在地方單一層級的結構下,地方自治是以權責相符為改造原則,一方面提升縣(市)財政權、組織權、人事權、立法權、計畫權等自治權限,另方面也強調地方自治組織的功能健全與任事負責。
  其他地方自治層級改造的後續議題,包括:原住民族自治、行政區劃調整、地方政府組織再造等等,委員會也決議建請行政院參酌各方意見,審慎地規劃辦理。
  在政府人力運用彈性化計畫部份,鑒於社會對大幅度變革的要求,以及因應台灣民主政治、政府體制轉變、政府經營模式更彈性化等新環境的需要,變革的核心思考是,政府各階層人力的運用改採「多元化」的彈性任用管道,使得政府人力運用制度可以強化政策領導能力、遂行績效管理和建立人力彈性組合,進而提供政府推動績效管理的良好環境。在本次委員會的決議中,也強調以階段性或過渡性規劃來完成各計畫方案,以保障現職人員權益,同時展望政府人力運用新面貌。
  委員會中通過三個人力運用制度的改革分案,包括:政務職位制度方案、高級行政主管職位制度方案、及契約進用人力制度方案。
  總統指出,建立「政務職位制度」是民主國家的潮流,也是確保常任文官行政中立之重要配套措施。為了落實民主政治並增進政府治理效能,未來政務職位類型,同意得區分為政策決定職位、政策襄贊職位、憲法任用職位、獨立職位及其他職位(例如:負責國家駐外事務與國家安全事務之重要性職位),並以不增加政府總員額方向為原則。至於政務職位人員的管理,包括政務職位及政務人員行為等相關配套法案,則建議配合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的立法進度規劃辦理。如若本案實施有涉及現有常任文官職位改設置為政務職位者,對於現職人員之權益宜有過渡之配套措施。
  在「高級行政主管職位制度」方面,為強化政府高階主管卓越領導和管理能力,委員會通過在政府部門建立高級行政主管職位制度,開放民間優秀領導人才進入政府服務的機會,以使政府用人更具彈性。高級行政主管職位是文官職位,不同於政務職位之隨政策決定職位者異動,進用與留任原則是其管理領導的能力與整體績效表現,因此具備管理領導才能的現職或非現職公務人員,有同等的競爭機會。對於高級行政主管遴選方式,則應建立公開、公正遴選機制,羅致真正優秀的人才。另外,委員會也決議本案應以各部會業務性質為據,規劃高級行政主管職位適用範圍與階段進程,以避免對常任文官系統的衝擊
  關於「契約進用人力制度」的建制,是有效提升政府績效管理與經營競爭力的重要方法。委員會決議中,建議以功能取向的考量,擴大契約進用適用範圍(例如:職務涉及低公權力或高度專業技術性之人力),並整合目前的契約性職位相關法令,使制度設計更為合宜。為避免機關濫用私人及政治用人等因素,契約人員之進用應建立公正、公開甄選制度,其遴聘標準及資格條件,則請考試院、行政院研訂具體辦法。更重要的是,本項制度應採漸進方式研擬配套措施逐步推動,對於各機關現有聘任人員之權益,仍依其原適用之相關規定辦理。總統也特別強調,此一任用方式之改變,並不影響現職人員的權益,政府主管部門宜於制度推動時做詳盡的說明解釋,避免造成公務人員的不安。

  總統最後所作結論內容為:

  今天各位委員再一次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意見,達成了許多重要的共識與結論。相信在各位齊心協力的推動下,政府改造工作一定可以如期完成。在前五次召開的委員會議中,「彈性精簡的行政組織」及「順應民意的國會改造」分組,陸續就行政院組織調整、國會改造方案做出決議,其他各分組也都依進度提出具體寶貴意見。對於各分組委員及同仁的參與的努力,本人在此要特別致上感謝之意。
  在上次會議中,我們確認了國會選舉制度的重大改革方向,對促進政局穩定、健全政黨政治有很大助益,今天的會議,我們討論了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為了實現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活力政府的改革願景,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分權合作」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阿扁認為,首先應該從「簡、速、實、好」的地方政府做起。所謂「簡」,就是簡單;地方財力有限,無法支應龐大的機關消耗,地方政府必須組織簡單精要,才有利於民眾前往辦事。所謂「速」,就是迅速;地方政府層級太多,編制龐雜,就無法迅速回應民眾的需求。所謂「實」,就是實在;地方政府為民服務,該做什麼?能做什麼?應該簡單清楚,確確實實。新地方政府不必誇耀能為民眾解決所有疑難雜症,而是就事論事,實實在在有幾分能力,作幾分事。所謂「好」,就是美好;地方政府能以有限資源,做好為民服務,就是最有效能的政府。
  多年來,儘管我們在文官制度的改革做了許多的努力,卻只發現經驗的累積,知識的傳承,無法突破舊有制度瓶頸。而維繫政府競爭力最重要的優勢,多元化高階管理人才的進用,更是高效率組織能力塑造的動力。哲學家普羅斯特(Marcei Proust)曾說過:「真正的發現之旅,不在尋找新世界,而是用新視野看世界」。政府團隊必須以新的思維,新的態度、新的作法,才能達到民眾所企盼的理想目標。
  所以今天,我們也確認了政府人力任用彈性化的改革方向,並完成「政務職位制度」、「高級行政主管職位制度」及「契約進用人力制度」等三項規劃案。「政務職位制度」在落實民主政治和增進政府治理能力,並確保文官行政中立。「高級行政主管職位制度」在強化政府高階主管的卓越領導和管理能力,並提供富有經驗的民間優秀人才一個進入政府部門服務的管道。「契約進用人力制度」係透過仿效企業界運用策略性觀點,規劃更為彈性組合的人力運用政策,以提供政府績效管理的有利環境。未來政府各階層人力的運用將更具有彈性、更多元化,不再完全強調終身雇用的任用模式,使政府人力可以藉由政策領導,遂行績效管理和人力的最佳組合,進而提供良好的施政環境。而此項變革一方面並不溯及而影響現職人員的權益,另一方面將使政府與民間充分接軌,引進活力和競爭力,因此確為必要之舉。
  總之,專業績效的人事制度研究分組,就是要能針對政府整體人力資源管理,提出必要的改變建議,配合政府改造的目標,建立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活力政府。阿扁認為,如果「最精簡的組織、最好的人才、最好的規章」,也能在政府實現的話,這一定是個最具有高度競爭力的政府。加上「分權合作」的中央與地方政府體制等相關機制的逐步推動,必可完成活力政府的改革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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