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1年09月16日
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主持「總統府青年工作團」記者會
總統府為鼓勵優秀青年踴躍參與公共事務,凝聚對政府的向心力,特別籌設「總統府青年工作團」,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下午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該團團員的遴選辦法及相關資料,並歡迎社會各界踴躍推薦或有志青年自行報名。
陳副秘書長表示,依據「總統府青年工作團團員公開遴選簡章」規定,每期「總統府青年工作團」將會遴選團員二十五人,女性不得少於四分之一,分別由台灣地區直轄市及縣市各遴選一人,聘期為一年,團員服務期滿後,由總統府發給榮譽證書。只要年滿二十歲至三十五歲的我國國民,不分黨派、族群、地域或學歷,且無以下情形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曾犯刑法上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權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但受緩刑
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依公務人員相關法令停止任用者。
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七、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八、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九、就學中或應服兵役未服畢者。
都可以由機關、團體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甄選。團員於遴聘後,必須要全時專任工作,並按月支給薪俸,不得兼任其他有給之職務或工作。
陳副秘書長進一步表示,團員之遴選包括書面審評及面試兩項,先由總統府組成之初審委員會進行書面審評後推薦若干人,再由總統府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及專家組成的複審委員會進行面試,複審錄取人員則由總統核定聘用。
陳副秘書長說,該團的工作性質係以「協助辦理」為原則,任務包括:本府各項慶典、集會或活動之協辦;本府各單位業務之協辦;本府與其他機關、團體之聯繫協調等。
陳副秘書長指出,第一期「總統府青年工作團」從今天開始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分別填具「機關(構)團體推薦表」或「個人報名基本資料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十月十五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總統府人事處」(請註明應徵總統府青年工作團團員),報名相關的規定和表格可由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president.gov.tw)上查閱並下載。報名截止後,本府即會展開初審和複審,預定在十二月初完成遴聘作業,明年元月初正式成軍,團員在完成職前訓練後,會分派到府內各單位協助工作。
陳副秘書長最後表示,歡迎有志參與公共服務的青年朋友們踴躍報名參加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