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5年07月07日
總統及夫人已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規定辦理更正申報
總統府今天表示,陳總統水扁先生及夫人吳淑珍女士已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規定辦理更正申報。總統府回復監察院之更正申報表,今天下午也已由專人送達。
對於此次更正申報一事,總統府秉持「詳細、正確」原則,因此,在整理、確認需申報項目時程較為耗時,且總統夫人近日身體欠安,及至今日才完成更正手續。
更正申報內容如下:
(八)其他財產
財產種類 所有人 價額 備註
1手錶二支 陳水扁 五十萬
2鑽石手錶一支 吳淑珍 四十萬
3鑽石耳環一副 吳淑珍 八十萬
4鑽石手鍊一條 吳淑珍 十七萬五千
5珍珠項鍊一條 吳淑珍 五十萬 並自項鍊拆下三顆珍珠,二顆鑲耳環,一顆鑲戒指
6珍珠耳環一副 吳淑珍 二十萬
7珍珠戒指一枚 吳淑珍 十五萬
8黃金珍珠珠寶一套 吳淑珍 四十萬
9未切割祖母綠耳環一副 吳淑珍 四十萬
10翡翠尾戒一枚 吳淑珍 二十萬
11翡翠戒指一枚 吳淑珍 不知 母親送的
12翡翠別針 吳淑珍 不知 連同翡翠耳環均改自母親所送翡翠胸針,其中耳環戴過幾次就還給母親
13翡翠耳環一副 吳淑珍 不知 母親舊的翻新
14鑽石尾戒一枚 吳淑珍 不知 母親送的
15白玉耳環一副 吳淑珍 不知 朋友在大陸買的白玉在台所鑲
1、以上價額均購買時之價錢。11至15項係早年母親及朋友所購買贈送,故不知價額,但價額應未逾20萬元。2、陳致中訂婚、結婚時,吳淑珍所戴翡翠耳環等首飾是向親友所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