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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5年06月10日
副總統出席「國家認同之文化論述學術研討會」
  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今天上午出席於台北市國家圖書館舉辦的「國家認同之文化論述學術研討會」,並應邀致詞。
  副總統以投影片說明中華民國歷史演義,以及目前台灣面臨的問題與危機。她表示,中華民國歷史可分四個階段:1911年至1949年中華民國在大陸;1949年至1991年中華民國到台灣;1991年至1996年中華民國在台灣及1996年迄今中華民國是台灣。
  副總統進一步說明,中華民國在台灣階段,1991年4月22日第一次修憲,賦予第二屆中央民代產生的法源,解決萬年國會問題,1994年7月28日第三次修憲,完成直接民選總統的法源。而中華民國是台灣(1996年迄今),在1996年5月20日完成第一屆民選總統就職,2000年5月20日則完成政權和平轉移,2004年3月20日第一次公民投票,2005年6月10日公投入憲。
  關於公投入憲,副總統指出,2005年6月10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其中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4分之1提議,4分之3之出席,及出席委員4分之3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174條之規定。以此,讓與會現場民眾更加瞭解台灣的民主進程與革新。
  副總統也就台灣與中華民國憲法關係作出說明,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公佈實施─固有疆域不包括台灣,1948年5月10日公佈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1949年5月19日台灣實施戒嚴,1991年至2005年共7次憲法增修;然而副總統也提出中華民國憲法荒謬之處,包括:固有疆域不包括台灣;成為法統的藉口。其中,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又根據五五憲草,所謂固有疆域為江蘇、浙江、新疆、蒙古、西藏等30省;五五憲草制定時,國民大會選舉法將台灣置於海外。此外,中華民國憲法公布實施不到半年,即進入「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無視憲法本文保障人權的真諦,並藉口「法統」致使國會無法全面改選,實施不到一年宣布「戒嚴」,不到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副總統也指出台灣民主運動可分為以下階段: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發生,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成立,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1996年3月23日第一屆民選總統,2000年3月18日完成台灣政權和平轉移。然而,台灣在民主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嚴峻挑戰,更值得國人共同回憶與關注,例如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1979年台美斷交及美麗島事件發生,2004年319槍擊案以及2006年現在台灣政局面臨的危機。由此,當前國家政局正面臨三大挑戰,即吏治清廉、司法公正以及憲政民主;三大沖激:天理、國法與人情;三大責任:法律、道德與政治。
  如何克服現在危機?副總統提倡以「藍海策略」做為因應,「藍海策略」六原則包括:改造市場疆域、專注於全局而非數字、超越現有需求、遵循合理的策略順序、克服重要組織障礙、使策略執行成為策略的一部份;而「藍海策略」的四項行動架構則為:消除、降低、提升與創造。副總統強調,為開創國家前景,我們必需以理性、負責及智慧,來尋求國家的長治久安與永續發展,同時促進朝野和解與兩岸和平,才能真正為國家、人民創造最高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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