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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全國模範勞工當選人及家屬
中華民國95年05月02日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強調,勞工是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重要支柱和力量,照顧勞工、提升勞工福祉,不但是憲法揭櫫的精神,也是政府一貫的政策目標。
  總統表示,政府未來不僅將持續推動勞動三法修法,更要推動勞工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等重大勞工權益事項納入憲法,讓勞工的基本權利提升至憲法位階的保障。
  總統是上午接見全國模範勞工當選人及家屬時,作了以上表示。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李應元也在座。
  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
  昨日欣逢五一「勞動節」,阿扁在此要利用今天非常難得的機會,向終年辛勤工作、堅守崗位、為台灣經濟打拼的全國勞工朋友致敬,並向各位當選全國模範的勞工朋友表示最高的敬意與祝賀之意。膺選為全國模範勞工是一項殊榮,也是一項肯定,各位均是代表勞工敬業、打拼精神的一時之選,今天才能獲得各界肯定並贏得最高榮譽,在此要再次恭喜大家!
  保護勞工、促進國民就業安全及勞資和諧是憲法賦與政府的責任,也是政府施政的一貫政策。記得阿扁在2004年大選時就向全國的勞工朋友提出「擴大就業,降低失業率到4%」、「保障台灣基層勞工、禁止引進廉價中國勞工」、「2 萬元勞工技能升級補助」、「建立勞工退休終身保障制度,每位勞工都能安享退休生活」、「完整保障勞工安全」及「勞動三權納入新憲法」等六大保證,今天這些保證都已逐步看到成果,並可感受到政府的用心與努力,證明阿扁並沒有忘記當初對各位所作的承諾。
  透過政府擴大就業政策的落實,我國失業率在去年11月即降低至3.94%,今年3月更降至3.87%,創下近6年同月的最低水準,與歐美等先進國家相較,毫不遜色,這也顯示政府擴大就業的政策有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另外,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規定,中國人民進入台灣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始得引進,而現今政府仍嚴守保障本國人就業機會的原則,尚未同意開放引進中國勞工,未來政府也一定嚴格把關,保障台灣基層勞工的工作機會。
  政府已整合各部會人才培訓措施,擬定「職業能力再提升方案」。目前該方案第二期計畫已於去年8月中旬由行政院核定後陸續推動中。推動就業促進等相關措施的目的,就是希望有效解決國內失業問題,同時兼顧短期的工作機會與資訊提供,以及長期就業技能培訓與就業機會開拓,讓勞工能夠透過政府的協助獲得工作機會,增進就業技能,以達到穩定就業的目標。
  人口高齡化和少子化是各國共同面臨的困境,我國也不例外,政府在2001年召開經發會的時候,就已經注意到這個現象,所以積極地建立勞工退休終身保障制度,讓勞工朋友在未來退休後,都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退休金保障。勞退新制於去年7月1日正式實施後,截至今年2月底,提繳勞退新制勞工人數約達397萬人。此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年金化也正在研擬推動中,所以未來不論勞退或勞保,勞工的退休金都可以活到老,領到老,讓勞工朋友都能安享退休生活。
  對於勞工安全的保障,勞委會所規劃及執行的222減災方案,前天阿扁特別建議是否能改為233減災方案,也就是未來2年不論是在職災、傷殘或死亡都各減少30%,已提昇為行政院層級的跨部會重點工作,未來一定能持續降低職災傷亡率。在職災醫療與照顧方面,目前北、中、南及東部各有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以及花蓮慈濟醫院等設置職業傷病診治中心,負責提供勞工職業傷病診斷、治療、復健、復工評估與重建等整合服務,給予職業災害勞工最完善的關懷與照顧。
  為推動勞動三權入憲,政府已舉辦多場「勞動權入憲」的研討會與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同時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勞動權入憲論述小組」,研議勞動權入憲相關議題。政府未來不僅將持續推動勞動三法修法,更要推動勞工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等重大勞工權益事項納入憲法,讓勞工的基本權利提升至憲法位階的保障。
  勞工是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重要支柱和力量,照顧勞工,提升勞工福祉,不但是憲法揭櫫的精神,也是政府一貫的政策目標,希望勞工、企業與政府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打拼,也期盼朝野能共同支持政府政策,為台灣創造一個經濟繁榮與福祉共享的新時代。最後,阿扁要再一次代表政府恭喜各位得獎的模範勞工及勞苦功高的寶眷,同時也敬祝大家家庭幸福美滿,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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