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5年04月25日
針對媒體報導總統及總統夫人財產信託情事做出澄清
針對今(25)日聯合晚報報導陳總統之不動產交由律師管理,未符行政院相關規定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總統於2004年連任後,為實現競選時承諾,即率先將所有不動產交付信託。
公共事務室進一步指出,總統財產信託在前,行政院95年2月8日通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財產強制信託實施要點」在後,實難謂未符新制之規定。惟若有必要,總統願秉持從善如流之精神,比照行政院相關規定(信託與信託業)辦理。
另該報報導總統夫人股票增值4000萬,係交由華南金控林明成操盤,暗指林明成與第一家庭關係匪淺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總統夫人依規定辦理財產信託,並於委託後即未再購入股票,無所謂代為操盤情事,且總統夫人係委託華南金控處理,與該公司董事長林明成個人並無關連,至盼外界勿過度引申,作不必要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