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5年04月19日
總統府馬副秘書長對近日以來邱毅委員之指控作澄清
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表示,近日以來邱毅委員總共提出十餘項之指控,所有陳述皆為憑空臆想,且全無任何具體佐證,更加諸極度惡意之劇情推演。在受指控者具體反駁後,邱毅委員即無下文,毫無交代,如此既不公平,亦無公信,實不可取。
馬永成指出,有關華南金控董事長人選問題,經查證,主管機關在八十九年間,為因應三商銀民營化之目標,及提升經營績效、強化競爭力,早已決定三商銀屆期改組時,由最大民股副董事長出任。因此,八十九年六月,彰銀董監事任期屆滿,不再指派官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改由最大民股股東,時任副董事長的張伯欣先生出任董座;九十年八月,華南銀行屆期改組亦循同一原則,與本人無關。試問,若主管機關處理同性質事務,卻無一致標準,豈不奇怪?林明成先生之例,既非初例、亦非特例,全在同一原則下發展,且查當時華銀改組,並無競爭,邱毅委員之指控實非事實,亦悖常理。
至於餐廳聚餐之事,馬永成表示,確於九十年七月二十日(非為同年九月二十日)應蔡明忠先生之邀前往,地點係公開場合,因時隔近五年,印象所及,較有意義的談話為時值總統府籌辦經發會期間(經發會於八月召開),故席間談及朝野捐棄成見,相互合作,共同參與經發會,對經濟發展應有助益,餘僅閒聊,且在公共場合無任何密謀之可能。餐會過後,因時值週末,前往蔡明忠先生自宅,亦係一般家庭聚會。邱毅委員憑空想像,杜撰情節,每日一變,本人實不願一再隨其節奏及邏輯起舞,亦籲請邱毅委員:政治雖有競爭,惟應依文明及法治原則進行,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司法必能釐清事實,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