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5年04月19日
針對媒體報導本府陳秘書長擔任立委期間接受李恆隆提供助理費事之澄清稿
針對媒體今日報導本府陳秘書長唐山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接受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提供助理費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
一、此案在92年監察院公報公告後,已經媒體披露,當年陳秘書長對此事已有回應,此為舊聞,盼政治人物勿再藉此渲染炒作。
二、從政人士面對政治獻金,各有不同態度,陳秘書長選擇以最透明之方式申報,並公諸於世、登載於監察院公報,無不可告人之處,外界實無須在兩人關係上大作文章,盼各界明查,勿作連結解讀,以免擾亂大眾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