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5年03月14日
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問答內容
陳總統水扁先生昨(13)日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駐東北亞支局總局長Anthony Faiola與駐北京分社主任Edward Cody專訪,答問內容如下:
一、問:感謝總統先生今天撥冗接受訪問。
答:今天是3月13日,剛好也是10年前1996年台海飛彈危機第2枚飛彈落在高雄外海的日子,第1枚是是3月8日,五天之後的今天是第2枚,最近的距離只有55公里就到台灣的本土。但是二位應該非常的清楚,10年前1996年的這個時候,我們正在舉行有史以來第一次國家領導人-總統-的直接民選。台灣在推動民主、在深化民主、在鞏固民主,結果中國竟然用武力相向,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中國可以不實施民主,但不能反對台灣施行,也不應該用飛彈、用武力來威脅。還好當時美國政府柯林頓總統派出兩艘航空母艦,化解飛彈危機,讓台灣順利地舉行第一次總統直接民選的政治工程。10年過去了,我們真的感觸很深,對2300萬台灣人民來講,感觸更深。大家都注意到中國的崛起,我們也希望中國的崛起伴隨的是和平的崛起以及民主的覺醒。
其實中國就像一隻大象,當一隻大象進入一家瓷器店,如果失去理智、或是抓狂,很可能就發生瓷器或古董或非常名貴的東西被搞亂,甚至破壞。如果中國是大象,那麼台灣這麼小就像兔子一樣,台灣這隻兔子是非常溫馴的兔子,當中國這隻大象踩住台灣這隻兔子,全世界的人竟然要求台灣這隻兔子不能夠吭聲,甚至也不能喊痛,要默默忍耐地被踩著。大家害怕中國這隻大象失去理智或是抓狂,但是大家只想到叫台灣這隻兔子不能掙扎,如果兔子愈掙扎,大象就會愈抓狂,但是大家都忘記兔子已經被大象踩在腳底下、甚至已經受傷,還不能夠喊痛。所以在台海飛彈危機10週年的今天,我們要呼籲國際社會,應該要將中國這隻大象納入文明社會的國際秩序,應該要想辦法讓中國能夠接受民主、自由、人權、和平的普世價值,對於兩岸的歧見不應該訴諸武力或是非和平的手段,而應該要透過對話和平解決。
但是非常遺憾的,10年來中國仍然提升它的武力威脅,而且拒絕與台灣的政府對話,甚至還要去台灣政府化。美國副國務卿佐立克希望中國能做一個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對2300萬台灣人民來講,我作為國家的領導人,自我期許、自我要求,必須要扮演負責任的貢獻者角色。台灣要做的就是台海和平穩定的捍衛者,這不但是我個人,也是我們政府與人民大家共同的使命與任務,也是本人在過去的5、6年對美國政府、對布希總統所做的承諾。
二、問:我雖然從中國來,但我跟總統保證,我不是一個假扮飛彈的記者。今天想就兩個主題來進行訪問,個人要請教有關台灣的議題;我的同事從日本來,他想要請教台灣與日本相關的議題。終止國統會,據我的了解,現在可說已經結束了,想知道總統有何看法,或總統的理解?
答:相信經過非常坦誠、負責與理性的溝通之後,台美雙方都非常清楚。台灣必須要做負責任的奉獻者,台灣也必須要做台海和平穩定的捍衛者。當然我們也了解,美方一再地希望,台海目前的現狀不要受到任何改變,也不希望海峽任何一方來改變現狀,這不但是台灣的利益,也是美國的利益,我們不可能只考慮到台灣的國家利益,而不重視美國的國家利益。我們非常清楚,只有台灣的國家利益與美國的國家利益有了交集、重疊,台灣才有利益。
所以台美雙方都非常清楚,所謂維持現狀,當然是指維持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現狀,及台海和平穩定的現狀。所以雙方都非常清楚,也了解我們對國統會終止運作、對國統綱領的終止適用,無涉於現狀的改變。特別在文字的推敲,原先我們希望用廢除(abolish),但美方建議希望用凍結(freeze)或中止(suspend),後來我們建議用「終止運作」及「終止適用」的字眼,不用廢除;當然也沒用凍結及中止。在英文我們也建議用cease to function、cease to apply,所以在文字的推敲,我們是用我們的智慧、創意、誠意及負責來展現捍衛台海穩定之意志及決心。所以我們希望這件事情能趕快過去,也因為美國是台灣最好的朋友,也誠如美國布希總統去年10月在京都的演說,美國非常珍惜與台灣的夥伴關係,所以此次的溝通、對話非常寶貴。
三、問:總統在未來尚有兩年任期,我注意到最近三、四個月總統特別提出幾個重要事項希望完成,第一是終止國統會議題;其他是台灣新憲法,及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就如同英文的說法,現在已完成一件了,另有兩件還要完成,這種說法正確嗎?
答:其實2300萬台灣人民長期以來所努力的就是,對民主、自由、和平、人權的普世價值非常嚮往,也非常信仰,一直希望能在台灣這個小島生根,獲得實現。
誠如萊斯國務卿於上星期三美國公佈2005年國務院人權報告所特別提到的,美國是依照美國的原則來推動人權與民主,美國也協助來建立一個更和平的世界。美國與台灣絕對是最好的價值夥伴、民主夥伴。所以2003年,我們終於有了第一部公民投票法;2004年3月20日我們與總統大選一併舉行歷史上第一次公民投票。相信全世界的人絕對無法想像,對所有國家、對全人類而言均是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在台灣竟然被視為洪水猛獸,而不但是被視為洪水猛獸,也被等同於災難、戰爭,是所謂的政治禁忌。所以當台灣人民終於有了公投立法,有了公民投票之後,當然我們希望在公投議題權利的享有之同時,也應該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民主。假如說享有公民投票的權利,竟然只有一種的選擇、結論,我們認為這不是真正公投權利的享有,而是公投權利的被剝奪、限制。
根據各項的民調,超過八成、甚至八成五都主張,台灣的前途應交由台灣的住民自由選擇、決定。所以我們終止國統會的運作、國統綱領的適用,最主要是我們要把決定台灣前途的自由權利還給台灣人民;何況台灣人民也沒有要求政府要把兩岸的統一作為國家最後的目標,絕大多數台灣人民也未同意台灣政府把統一作為兩岸未來發展最後、唯一的選項。如果國際社會如此肯定台灣的民主發展,就應該尊重台灣2300萬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及結果,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超過八成的台灣人民非常清楚地期待、希望,同時主張台灣不但能加入WHO,也能參與聯合國。
聯合國2758號決議只是處理了中國13億人民代表權問題,但並未同時處理2300萬台灣人民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
台灣非常謙卑,也非常讓步,希望用台灣衛生實體的名義參加WHA作為觀察員,但經過9年的努力叩關,仍無法如願。一樣的,我們也努力了13年,希望每年9月的聯合國大會,台灣能如願地參與聯合國,能成為聯合國這個大家庭的成員。2300萬台灣人民有如此強烈的高度意願參與國際社會,但仍受到排擠、打壓,這完全是中國的因素。
我們要非常清楚,當東、西德在統一之前,兩個國家都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不影響今天德國的統一。一樣的,南、北韓目前也同時都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不影響朝鮮半島最後的追求統一。中國對台灣外交政策的所謂「三光」政策--要挖光、堵光、擠光,這樣的「三光」外交政策,台灣被排擠在聯合國、WHA的大門之外,讓我們深感遺憾。任何國家可以不與台灣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但是絕對不能剝奪限制2300萬台灣人民參與國際社會的自由意願與基本人權。至於台灣,我們為了政府的良好管理,為了提高國家的競爭力,我們希望針對台灣目前不合時、不合身、不合用的憲政體制,以及一些憲法的重大內容,來作檢討,相信這也是民主國家天經地義的事。
目前台灣的憲法是半個世紀前在中國大陸所制定,並沒有經過2300萬台灣人民的參與。一樣的,超過半個世紀在台灣行憲,但由於長期的戒嚴與動員戡亂,這部憲法並沒有獲得真正的施行。李登輝前總統時代,12年修憲6次,也沒經過人民的同意。去年6月7日,我們完成修憲,廢除國民大會,代之以公投入憲,也就是說,立法院所提出的憲法版本,最後要經2300萬台灣人民透過公投複決同意。所以,接下來我們要催生新憲,不管名稱叫修憲或制憲,都要按照現行憲法的憲改程序。也就是說,任何憲改的提案或主張,甚至憲法的版本,都要先經過立法院四分之三高門檻的同意,接著還要人民透過公投複決同意。同時,公投複決憲法,非常嚴格,也就是說,有效同意票必須要達到有投票權公民數的一半以上。所以,任何有關主權議題,包括改國號、變更領土、或者改國旗等非常敏感的主權議題,仍然必須要符合非常嚴格的現行憲法程序。這一切的一切,當然,一方面我們在鞏固並深化台灣的民主,一方面我們也盡到捍衛台海和平穩定的義務與責任。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在接下來的催生台灣新憲過程,其可能的結果,絕對不可能發生一黨修憲,或者一人修憲,更不可能一黨制憲,或者一人制憲。要通過立法院這一關,如果沒有朝野各黨各派大家都同意,憲改是不可能推動成功的。一樣的,如果說各黨各派,為了一黨一己之私,在國會有妥協、有一些密室的交易,也過不了人民公投這一關。特別在台灣社會藍綠兩個陣營旗鼓相當,不相上下,要通過人民的公投複決,光靠其中一個陣營,是不可能達成的。同意的有效票,要超過有投票權公民數的一半以上,一定是超越顏色、超越黨派的,這也是台灣民主的鞏固與深化的一部分,應該受到全世界的鼓勵、肯定與支持才對。
四、問:個人想確認總統方才提到有關變更領土、國號、國旗等涉及主權的敏感議題,是否意味著總統期待如此敏感的議題會出現在新憲法的討論中?
答:既然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多元的社會,身為總統,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格來禁止所有意見的發言及提出。就像我們終止運作國統會、終止適用國統綱領一樣,對於台灣前途的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我們都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我們不能夠排除台獨是選項,也不能夠排除統一是選項;同樣的,我們不能夠將台獨作為唯一的選項,也不能將統一視作唯一的選項。對於台灣的新憲要採用哪個版本,是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或是維持目前的憲政體制,應該由人民來決定。同樣的,要不要改國號、要不要變更領土、要不要改國旗等涉及主權的嚴肅敏感議題,我們必須先採開放的態度。任何的主張、版本及所有意見,最後還是要經過四分之三立法委員的高門檻同意及人民公投複決,方能完成。換句話說,任何不符合憲法程序的主權議題,我們都不會處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先經過國會四分之三的高門檻同意,縱使要改國號、要變更領土、要改國旗,我們沒有權力也沒有資格將這些議題跳過國會直接交給人民來公投。這也是我們在2月27日決定「終統」的同時,個人有7點宣示,其中第4點就是提到未來憲改的程序。
五、問:所以可以說,任何議題都可以放在檯面上討論,但因為這樣的憲改程序,有些議題並非實際上可以進行的,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答:非常清楚。我相信只要瞭解到台灣的憲改程序,我們保證必須要遵守,大家應該可以相信、可以放心。所以必須要整個台灣社會條件成熟、人民支持、國會同意,才有可能處理這些非常敏感、涉及主權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