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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4年12月10日
副總統主持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五週年茶敘
  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今天下午主持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五週年茶敘,針對高雄捷運事件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法案發表談話。
  副總統開場致詞全文為:
  今天的茶敘原訂在台北賓館舉行,但因為總統府前將舉行集會遊行活動,為了避免影響交通,所以回到總統府舉辦。這讓我想到歷史有很多嘲諷,26年前的今天,「高雄事件」在高雄市發生,當時美麗島人士為了對抗執政者諸多不公不義的措施,被迫走上街頭而爆發「美麗島事件」。想不到今天,部分美麗島人士及民主先進組成民進黨執政後,我們今天還得面對總統府外舉行的示威遊行,這就是歷史、民主與人權。
  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距今已57年。在「高雄事件」那天,其實反對運動人士也只是要紀念「世界人權日」,卻引起「未暴先鎮」、「鎮而後暴」的「高雄事件」,但也幸而有高雄事件,讓我們的民主人權早一點落實。26年以來,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以前,每一年的高雄事件都會有相當的紀念活動,比較反諷的是,民進黨執政以後,幾乎就忘掉或者至少沒有對高雄事件有特殊的紀念活動。因此今天我以兩種方式來紀念「高雄事件」,一個是今天一早我帶領工程學者專家,到高雄去看高雄捷運崩塌現場,瞭解高雄捷運工程的問題。因為我想到這是另外一種「高雄事件」,在26年前,美麗島人士所想的人權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抗衡、是政治人權。事實上,幾十年來世界上的人權思潮已經有非常不同的演進。
  今天與會者有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包括兩位副主任委員,也臨時邀請幾位當時的美麗島人士,由於通知的比較突然,有幾位在國外或者到南部,因此沒有辦法參加。我們認為,第一世代的人權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人權;第二世代的人權則是認為所有統治者不僅不能消極迫害被統治者的權利,還要積極照顧被統治者的經濟權、社會權、文化權等;接下去人權的演進更深入到不只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有人權的關係,在社會的族群、世界的國族之間,強勢的族群、國族也不能去侵略與剝奪弱勢的族群、國家,這是第三代的人權;而演進到現在的第四代人權,則是人跟他周遭所共生環境的關係,包括動物權、環境權、和平權等概念,也是人權的一部份。
  事實上,從美麗島事件到現在,人權已經進入第四個階段,今天早上我到高雄去就是以這樣的理念來觀察,高雄市民絕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如果一個公共工程不斷的崩塌,造成周遭居民的威脅,這就是對人權的侵犯。對高雄市民來講,有永久在那裡安居樂業的基本人權,如果一個重大工程沒有處理好,這也是一種人權。對於高雄為主的南台灣地區,也有寄望高雄捷運完成以後帶給地方繁榮、富庶、進步的基本人權,在一連串的高雄捷運事件中,這樣的人權也同樣受到危害。所以,過去「高雄事件」的意義是政治人權,現在我們已經可以往前推進,真正的人權是非常多元、寬廣的,基於這樣的立場,我今天在飛機上已經與隨同人員針對高雄捷運事件形成幾個共識,也藉此機會發表。
  高雄捷運工程應該作為高雄市民的集體重大人權來看待,我們呼籲,對於高捷工程工安事故的鑑定與預防、高捷工程設計施工制度檢討與改善,以及我們今天有一個重大發現,整個高捷工程沿線地下水文探勘有偏查,所以包括高捷工程沿線地下水文應該全面加以探勘檢討。高雄捷運中有一段離高雄運河非常接近,原來對地下水文沒有作完善的探討,即使勉強完工,將來會留下很多問題,這是高度專業的問題,我要呼籲毋枉毋縱、不管顏色、不分黨派,為了總體的人權,南台灣地區以下幾個團體應該挺身而出,共同組成民間監督高雄捷運工程的聯盟,來協助高雄市政府、高雄捷運公司共同處理、監督,完成高雄捷運系統。其中,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大地技師公會、及律師公會應該由全國公會及高雄市公會各推一位代表,此外,還應包括交通技師公會、成功大學、中山大學、屏東科技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等相關科系的教授及台灣營建研究院的代表。由學術界、產業界及民間團體形成一個超黨派、完全為了高雄捷運工程能安全順利完成的民間監督聯盟。這是我們剛剛在飛機上所形成的一個共識,作為人權日一個指標性工作。
  今天也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全體會議,在上個禮拜很短促的時間中,我接受了「新台灣」雜誌的專訪,回顧一下這五年來人權委員曾經完成的工作,請大家參閱第55頁,包括這5年來的工作內容,其中,辦了多場與人權有關的聽證會,針對人權相關重大個案,我們也有深入的探討並提供總統諮詢建議,直接、間接促進整個執政團隊對人權的重視。包括一些不便對外公佈的敏感議題,我們也一樣照做。我們也鑑於有些委託民間討債公司來催討債款而形成的重大治安人權危害事件,開了非常多次的會議,促成經濟部積極研擬「民間討債法」。最近也獲得媒體重視跟支持的還包括「禁止全民按捺指紋」,事實上,對於機場事件、319事件,人權委員會也都作了非常深入的各種探討。昨天我們還針對法律人養成制度的興革,作了深入討論,將來定案後也會對外發表。人權不是口號,人權立國必須非常用心,除了理念的宣導,更重要的是擁有權力的人、權力越大的人更需要具備人權的觀念。謝謝所有無給職委員的付出,與我一起捍衛全國人權。
  最重要的是今天要藉這個機會宣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兩度研訂「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事實上,在2002年時,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經完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以及職權行使法兩個草案,經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但很遺憾的,在第五屆立法委員任期內未及交付審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隔屆所有未審法案自動失效。因此在今年,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本於負責的態度,又將原有草案拿回來,開了非常多次會議,終於重新修訂總統府的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及職權行使法草案,今天我們也特別邀請幾位重視人權的資深媒體評論朋友與會,希望透過交流,來讓大家鋪陳今後如何落實人權立國。
  我要簡介已經完成第二度修訂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最重要的規定是國家人權委員會依循1990年聯合國「巴黎原則」,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都設在最高層級。在將來有機會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入憲以前,我們希望修改「總統府組織法」,在總統府下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該會是由15位人權委員組成,這15位人權委員必須是對促進與保障人權有卓越貢獻或對人權研究有專精著作的兩類專家學者,由總統提名,交付立法院通過組成,比照大法官的設計。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掌則在草案第二條中有所規定,包括:檢討及研訂人權相關之法令與政策;監督政府機關、法人及團體人權相關措施;調查及處理人權相關事件;製作年度國家人權報告書;其他促進國內外人權保障事項,包括國際人權的合作與交流。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規定,最重要的是主動發覺人權迫害事件,更接受人權受害者及相關人士的陳情。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人權事件受理之後,審理的結果要做成決定書,通知申請人或陳情人,並可以對外公佈。人權委員會確認有侵害人權的情事者,得為下列方式的處理:1.要求有關機關、法人或團體採行必要之改進或補救措施。2.建議有關機關、法人或團體制定、修正或廢止法規、制度、措施。3.認公務員有違法失職者,移送其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依法處理。4.認有犯罪嫌疑者,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5.其他適當之處理。
  以上簡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及職權行使的幾個要點,藉這個重大的國際人權日特別透過媒體正式宣佈。26年前發生在高雄的「高雄事件」所反映的是政治人權議題,但26年來,我們不能再停留過去,一直講228事件或戒嚴時代,因為,人權要展望未來,配合世界人權的思潮,同時也要監督當下,所有執掌權力者有任何侵害人權的情事,都不是政府與人民可以忍受的。所以我們希望立法院可以摒除黨派之爭,在收到行政院送審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草案後,能給予高度重視,並迅速加以審議完成,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呂副總統致詞後,在回應與會人員詢問執政黨針對高雄捷運事件所造成的衝擊,是否有所反省與對人民的交代時,副總統也表示,她已經用實際行動來表達,所以一大早到高雄來瞭解問題,希望透過專業促成高雄捷運的完成,目前並獲得土木技師公會、大地技師公會及律師公會的響應,很快能籌組高雄捷運工程民間監督聯盟,這是積極面的回應。此外,若有所謂涉及違法、失誤的情事,這一部份總統也一再表示「毋枉毋縱」,希望檢調單位能積極採取行動。而在她接任民進黨代理主席之前,在總統的囑咐之下,民進黨中常會已經通過「廉政委員會」設置辦法,下週三她第一次主持民進黨中常會時也將正式宣佈成立「廉政委員會」,積極回應人民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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