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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7年01月03日 號次:第7343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
 

任命范世億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薛美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林旭宏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秘書。

任命郭茂盛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桂榮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投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蘇再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林志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賴來勳為臺中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林淑勤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遲久文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紹祖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劉淑惠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幸志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誌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馨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姿瑩、張峻維、胡蔚嵐、洪千淳、李清益、林晴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白峻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心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騏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亞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金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巧宜、黃湘雯、陳相如、沈清立、陳寶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姿蓉、陳如玲、張皇清、譚系媛、丁錦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國鎮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陳玟珍、許菁樺為法官。

任命張美眉、黃麗竹、方宣恩、林柔孜、張文愷、趙悅伶、張立亭為候補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徐國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任命謝樹隆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李昆振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國甯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林乾傳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啟民為桃園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陳寶雲為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巫忠信為基隆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沈國明、何冠瑩、余曉雯、王先達、程遠峯、林維貞、林東星、陳靜韋、王怡舒、李淑君、謝東勳、吳怡亭、郭錦華、賴惠林、許經亞、李欣錡、王宣惠、高汀琰、簡夙伶、梁惠雅、黃立恒、陳佳佑、陳柔卉、卓文一、王宜雯、劉家蓁、蔡易融、梁明如、張慧芳、曹素女、林哲全、李淑芬、何錦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博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瀚、藍琤旗、張伊妏、鐘靜怡、李明娟、林侑瑩、邱明雪、劉秀蓉、韓素滿、許仁豪、劉映秀、林岳璋、陳虹升、許婉玉、呂佩珊、范素美、周凱慧、戴秀梅、李昭蓉、陳慧君、徐慧君、李宗賢、江東庭、曾國顏、陳孟廷、雷淨、阮志中、周鈺倫、王郁瑄、林晏萩、闕維惠、金介正、藍荔娟、楊政南、張益松、謝政安、梁廷仰、黃家琳、李宛諭、詹斐文、周昀均、林惠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彥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鳳珠、涂妃美、許溶珊、楊素貞、許泳涵、林思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甘、陳麗年、童妙瑛、陳慧仁、劉秋英、何惠慈、蕭登耀、張虹華、莊志榮、吳品昇、朱瓊敏、劉騏華、林瑩綺、呂珊嫺、陳琇貞、郭家銘、張艮瑋、謝文豪、余筱翎、吳宜芬、陳旻辰、紀秀鈴、葛翔瑋、趙香秀、吳娟慧、劉裕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慶山、孫玲、方朝全、洪千雅、謝佳、陳庭芳、陳威丞、張奕婷、李佳蓁、江秀鑾、林裕肱、楊雁雯、呂明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柔嫻、徐秀琴、陳慧怡、彭竑翔、吳青燕、馮淑明、許宏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淳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慧珍、游淑鈴、陳文君、林麗梅、朱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美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文乾、何智雲、張清洋、黎煥興、劉翼綾、何中能、葉宇恆、劉嘉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柏棠、陳采均、劉虹妤、陳江龍、林志寶、楊秀湄、楊佳茹、蕭君怡、傅美素、吳冠玲、張朝淳、張桂鳳、陳宛芬、賴湘嵐、高慧君、張佩文、謝明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秀娟、李莞蓉、陳冠瑋、董妍瑜、謝翠芸、田錦秀、劉玉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秦經綸、蔡世華、林素幸、吳誠茂、黃佩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樺、廖婉婷、柯舜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祈安、劉長昀、董珮君、蔣傑仲、張溢麟、邱月娥、賴永森、鄭錦秀、林誠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禮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曉倩、賴意如、林冠如、黃亭傑、田祖妘、黃恩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志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雅涵、周昱宏、徐侑暄、陳仕亭、陳光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欣、賴文萱、邱桂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慶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麗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蘭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任命馮韋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邱國祥、張昆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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