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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6年08月30日 號次:第7321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任命顏伶珍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吳銘宗為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鄭貴華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謝輔宸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黃順成為高雄市楠梓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林倩如、劉智豪、李世經、柯佑欣、林其徹、邱孝彰、許弘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瑱、沈博彥、陳國輝、廖若雅、簡偉洲、蘇品綺、李育欣、劉思吟、王清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佳陵、黃郁翔、林俊伯、左克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鉦華、張良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文清、蔡欣縈、林昱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閔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永昇、李信佑、賴柏昌、林寶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柏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裕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鍇、蕭博展、謝金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家銘、謝至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怡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
 

任命宋文城為駐吉里巴斯共和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
 

特派馮正民為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
 

任命張玳綺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王成機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施明賜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林玲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楊家駿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

任命藍庭芬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萬美媛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葉貞伶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楊方彥為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于淑華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吳永琛為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李冠志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吳秋文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世峰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凱妮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嘉明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副總臺長。

任命石發基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王東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黃群策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振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洪梅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陳季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史瓊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黃正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場長。

任命江世民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詹美芬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美智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廖水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歐明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繼開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林傑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耀淦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盧美妃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俞小明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施佩瑩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編纂。

任命夏峻翔、蔡進傑、巫欣怡、蘇啓銘、高誠澤、張子怡、馬恩澤、韓佳宸、郭蓬生、陳敏連、周珮鈺、林坤良、劉美英、王志豪、黃睿彣、曾元容、陳彥辰、張華瑋、陶葳、潘琬玲、施佩妤、蔡美玲、陳弘傑、方家琪、黃昱茹、陳俊銘、陳虹均、黃巧如、黃俞軒、李旻珊、林勝達、張嘉慧、陳珍安、楊心瑜、歐育辰、林園育、劉彥欐、賴虹汝、黃議慶、鄭惠襦、蘇佳岑、程筱喬、杜晉元、謝依庭、蔡世柔、韓佩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唯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子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宸緯、洪唯評、卓靜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惠婷、王志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宗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瑞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柏禎、劉柏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小芬、卓育璇、李昇蓉、高士傑、羅郁棣、謝宗翰、王宗羿、李美燕、蔡惠琪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
 

任命邱景祥、蕭欽杰、李建民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忠翰、林皇志、王昇鈞、林庭蔚、蔡培崑、陳彥州、鄭丁維、尹吉定、陳昱靜、吳鎮宇、郭冠廷、陳業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金河、黃瑞原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