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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6年08月02日 號次:第7317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24日
 

任命郭宏榮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淑惠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呂惠珍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洪啟源為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詹德樞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鍾銘山為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鄭瑞昌為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蘇承基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游登良為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蔡佩芳為內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英弘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黃淑媛為中央警察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驥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隊長,林宏恩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曹顧齡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

任命陳佳鴻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李靜宜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念祖、黃泰謀、張進旺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鈞耀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汪忠一為駐捷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周進發為駐諾魯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黃再求為駐海地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葛葆萱為駐聖文森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邱太欽為駐斐濟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季韻聲為駐以色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謝妙宏為駐薩爾瓦多共和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施維鈞、張元川、范振國、鄭弘基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秀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蕭美蕙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介文汲為駐紐西蘭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羅添宏為駐索羅門群島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張俊福為駐緬甸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賴筱綾為財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舉正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呂敬銘、許志仁、張隆庭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劉新新、林意盛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郭文娟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曹翠英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陳怡帆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騰蛟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劉興旺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魏駿吉為國立交通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謝勝文為國立中正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胡文騏為國立嘉義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郭春錦為國立高雄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潘國榮為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王鈞陶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武璋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麗靜為經濟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尤暖霞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吳振華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梁麗琴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秀丹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介良、張稚煇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林秀娟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蕙琪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薛少怡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曾憲文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莊靜真為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楊正君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劉雲生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伍育德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健富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勢芳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昭閔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羅五湖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陳光輝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振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葛兆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淑惠、林千媛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曹凱玲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麗梅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彭成熹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春菊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宏義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張嬋娟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上官天祥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建璋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敏森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賴慶純為僑務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熊啓志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楊駕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清棉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銘添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貴媛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最高法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柯靜宜為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俊樓為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泰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城偉程、陳浩宇、陳宏和、洪瓊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澄航、林俊良、曾依婷、吳信昌、周學瑾、丁倍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彥、林宏修、林盟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寬森、許火土、王子晉、陳世芳、方俊霖、周敏明、陳欽堯、黃繼儒、黃傳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東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慧、田正智、陳建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曉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聖淵、劉雯凱、張嘉宏、王珮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心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國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佩娟、盧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翔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裕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尚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晴、吳儀萱、盧媺璇、吳振德、陳姿穎、張愛群、鄭又綺、黃翊倫、譚永慧、黃明宏、張凌瑋、何孟壕、陳圓靜、江庭韋、柯惠月、李怡慧、許姵樺、楊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銘揚、吳玉珍、許京笙、許淑貞、施文烈、黃柏傑、江亞欣、蘇素月、陳玟茹、張淑玲、鄭玉凰、林俊杰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曾正達、陳姵宇、趙雅如、蔣耀敏、周淑梅、謝佳音、蘇容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耀德、李幕璇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謝慧玉、林勇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鑫、李宜璇、王詩銘、謝宜雯、王榆富、劉凱寧、莊佩頴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24日
 

任命江雅文為警監三階警察官,艾鵬、陳書田、林金郎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曹育晟、陳聲傑、蘇尉仁、林君翰、許瑜婷、林家鵬、黃賢隆、薛仲宇、鄭喬語、柯敏郎、林聖蓉、林世賢、杜秉翰、蔡東樺、吳青鴻、周峻鋐、廖曉慧、陳孟良、林俊宏、許益源、黃冠智、李僑偉、湯應進、宋兆明、周東寬、陳世錦、黃信學、柯明宏、曾永志、李權倫、洪啟恩、蕭安哲、李志鋒、林明正、杜禹陞、吳瑛南、劉仕傑、陳俊宏、陳音佐、蔡維澤、許宏榮、蘇仁傑、王浚騰、楊政暉、周思言、巫宗絃、吳晨麟、鄭嘉陞、張桂婉、徐志豪、吳國楨、沈邵群、林睿哲、陳仕典、黃志鴻、王世安、黃品睿、蔡鈞智、陳保凱、游孝承、林宏志、陳右霖、柯俊宇、李以宏、祁泳豪、陳彥伊、吳亨利、惠佳羽、黃建達、邱慶銘、周俞均、朱書宏、吳國菁、林鈺翔、王修明、徐銘襄、吳旻松、李育銓、崔萬鑫、咸培旺、楊鈞淵、葉坤龍、謝佩緻、吳宗澤、曾昱璋、張筱筠、黃靖珺、錢品妤、陳姿吟、李心晏、周宗琦、陳秀香、葉姿嫻、張志偉、陳韋臣、邱銘棋、張履安、簡志杰、陳國維、張友仁、卓達棋、王凱毅、王曜靚、李沂鎮、林志龍、蘇俊豪、劉志濬、羅正光、林昭生、吳俊南、呂亦倫、盧玠文、張蕙慈、陳嘉慈、黃健雄、林洋地、高恩賜、陳易昇、林雅芬、黃煥琮、戴德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錦文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廖瑞峰、錢永豐、柯彥銘、洪健嘉、陳秀旻、廖巧鈴、史傳授、簡靜愉、王文軒、蕭如昇、李政彥、盧俊名、葉梅芬、戴彤榆、邱銘發、鄭順蓬、郭耀祺、陳宗賢、陳文章、薛伊呈、蘇子閎、劉貫中、彭祥益、陳建基、陳銀富、郭建男、孫揚展、葉欣妮、立成、巴煒亮、林哲毅、張嘉學、林威廷、沈宗坤、徐國恩、陳鑫業、李育叡、邱鵬、白曉帆、李冠緯、田皓宇、陳人豪、彭瑋賢、蔡雨良、高銘志、黃俊欽、鄭宗義、雷婷蘭、張哲銘、嚴珮芸、張宏杰、張承隆、鄭少華、陳俊華、劉彥政、嚴哲賢、涂立全、楊文承、歐承讓、林晉緯、曾志偉、林芳如、莊玉強、張鎮宇、邱政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資涵、蔡孟融、楊恩、賴佳瑜、朱家瑜、周均育、林佑倫、莊靖萱、許洺薳、施詠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
 

任命羅世譽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王金棠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相忠為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耀國為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許耀珠為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淑貞為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賓華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高雄市兵役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許峯源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梁錦淵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吳志宏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周錫福為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彭德俊為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廖錦旌為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泰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張武福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曾佳娜、宋筱鈞、鄭佳倩、劉芷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貝嘉、李祐陞、劉建佑、陳研如、楊惠玲、陳祈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珮潔、廖亭瑋、張清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宣瑋、呂佳峰、李洋銘、李宗翰、謝侑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井立姸、游子賢、謝東憲、劉祖淳、劉信宏、蔡春玉、施怡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永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雯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惠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尚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威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柏安、陸福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弘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
 

任命陳柏翰、陳嘉豐、李玫蓁、陳建文、楊欣達、羅正泰、李旻倫、李明賢、蘇峯幼、廖建凱、劉宜欣、陳慶益、沈姵嬅、陳奇錄、李淑意、陳嘉勳、鍾昇富、黃首欽、葉詔與、陳松傑、辛志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承祐、陳士航、徐偉翔、陳淩煌、蔡漢宗、鄭璟渝、張瑞育、徐慧齡、陳明宏、陳寶鵬、許振昇、陳科蒙、陳育綸、蔡世鴻、程繹升、吳俊瑋、溫柏松、蔡松峰、陳俊銘、陳弘醴、張育菁、葉韋成、姜俊名、簡子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簡辰翰、林振銘、唐義豐、賴世偉、施俞宏、莊文鴻、張家傑、王芳全、李俊蔚、林智勲、陳哲斌、陳柏榮、黃振彬、王健霽、沈忠春、陳明全、謝智任、何季洲、賴盈瑞、林宗毅、鄭宇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趙彥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國碩、李坤吉、林川凱、李旻軍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