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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法律扶助基金會成員及個案代表
中華民國96年02月13日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接見法律扶助基金會成員及個案代表,向參與及推動法律扶助制度的律師先進、以及基金會的工作伙伴,表達最高的感謝與嘉勉之意。
  總統表示,目前世界各先進國家都將法律扶助制度列為施政重點項目,並大幅度編列法律扶助相關的經費預算。基於國家應提供弱勢族群更多權利上保障的義務,他及政府秉持一貫關心弱勢的施政理念,將大力支持並提供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展上所需的資源及經費,進而發揮法律扶助制度不只是幫助弱勢人民打官司,更重要的是反映弱勢者在司法及法律上的問題,藉以提醒大眾及政府,推動相關法制健全的重要性。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非常榮幸能夠在總統府與各位見面,時間過得很快,法律扶助基金會已經成立兩年半了。由於法律扶助法的施行是台灣司法改革的一大步,所以從基金會成立開始,本人就非常關心這個基金會,從參加開幕茶會到滿一週年的慶祝活動,更接見參與「第一屆法律扶助國際論壇」17國的與會代表,顯見本人對法扶會的重視。基金會本於保障人民權益、關懷並改善弱勢族群地位的精神,秉持著親和並具有效率的服務理念,以及背負著惕勵自省、追求改革,健全法扶制度的使命,自從成立兩年半以來,已經建立全台共20個分會。為弱勢的民眾提供法律的諮詢、調解、和解、法律文件的撰擬及訴訟代理或辯護等法律服務,累計申請案件量突破六萬件,合計的扶助案件也有將近兩萬五千件。
  親眼目睹這個基金會逐漸成長,有效提供我們民眾法律扶助,本人心中感到非常愉悅。這個制度的實施確實達到了保障基本人權的成效,對於提高我國司法人權指標,幫助可以說非常之大。
  對於這麼積極而有效率的基金會,本人其實有著更多的期許。基金會雖然肩負推動台灣法律扶助制度的重責大任,但以基金會目前的規模,還無法對全台灣社會實際上需要受法律扶助的弱勢族群提供全面而廣泛的法律扶助。由於基金會在今年7月即將邁入三周年,本人希望基金會能提供全台灣弱勢族群更完整的法律扶助。
  例如勞工權益的保障、勞工面對勞資關係不平等、雇主剝削等權利受損情形,因其自身法律知識不足,沒辦法積極爭取其應得的權利,或因簽署不清楚內容的契約而喪失權利。而外籍勞工更因為語言、生活習慣等因素,比本國籍勞工更容易受到雇主剝削或者虐待,面對非法解雇或職災事件時,更不知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嚴重時只能以集體抗爭等非法律手段爭取權利,引起大家的關注。又例如婦女遭受家庭暴力對待時,因警察機關並無法提供受暴婦女即時而完整的法律諮詢,常常可以看到這些受暴婦女因為不會填寫暫時保護令的聲請內容,導致受暴婦女的權益受損。其他像是最近常發生的卡債族的問題,以及愈來愈多的外籍配偶的問題、原住民、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新貧或近貧者、以及刑事被告等等,都有各自不同態樣的法律扶助需求,也有待基金會加以照料、關注。
  所謂法律扶助,並不是簡單地給來申請扶助的人一個律師,紛爭就一定得到圓滿的解決。加強律師對於各種弱勢族群可能遇見的案件類型的專業度,提高民眾對於使用法律扶助制度的便利性,提供人民了解一般法律常識的管道等等,也都非常重要。因此,像是加強律師的服務品質、致力於個案法制教育及法律諮詢的普及,以及派遣律師到偏遠或離島地區下鄉進行法律服務等等,有效推廣法律扶助制度的工作,基金會也都義不容辭。
  目前世界各先進國家都將法律扶助制度列為施政重點項目,並大幅度編列法律扶助相關的經費預算。基於國家應提供弱勢族群更多權利上保障的義務,本人及政府秉持一貫關心弱勢的施政理念,將大力支持並提供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展上所需的資源及經費,進而發揮法律扶助制度不只是幫助弱勢人民打官司,更重要的是反映弱勢者在司法及法律上的問題,藉以提醒大眾及政府,推動相關法制健全的重要性。
  最後,本人也要向參與及推動法律扶助制度的律師同道先進們、以及基金會的各位伙伴,表達最高的感謝與嘉勉之意,期許大家繼續秉持為民服務的熱忱與精神,讓台灣的法律扶助成為一個令大家驕傲的制度。在此也要祝福基金會運作順利,各位先進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新年快樂!
  法律扶助基金會成員及個案代表一行,下午由該會秘書長郭吉仁帶領,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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