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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副總統宣布「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諮詢委員及各分組召集人名單
中華民國89年10月23日

  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今天在總統府主持「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成立大會預備會議,並在該項會議結束後,親自主持記者會,說明該小組成立作業進程。

  副總統表示,「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成立大會將於明(廿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台北賓館舉行,除了陳總統水扁先生將親臨致詞外,會中也會針對各分組的具體工作內容進行座談,以加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催生。
   
  擔任總召集人的呂副總統並宣布「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各分組召集人分別為:

  一、「國際人權法典法制化」分組召集人:陳隆志教授(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二、「國家人權委員會催生」分組召集人:黃文雄先生(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三、「人權政策研議」分組召集人:許世楷教授(日本京田墊大學政治學名譽教授)

  四、「國際人權活動」分組召集人:黃默教授(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五、「人權思想教育」分組召集人:柏楊先生(作家)

  六、「人權現況檢討」分組召集人:柴松林教授(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副總統指出,以上六分組是依據「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三條規定設置,每組由三至五位諮詢委員組成,各分組召集人則由廿一位諮詢委員相互推選。

  副總統同時說明該小組廿一位諮詢委員均為對人權有專精及貢獻之傑出人士,包括(依姓氏筆劃順序):尤美女(律師)、利格拉樂.阿 (台中縣彌互團隊部落重建協進會秘書長)、邱晃泉(律師)、邵慶明(台灣世界展望會會長)、柏楊(作家)、陳三兒(律師)、陳隆志(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耀昌(台大醫學院教授兼法醫學科主任)、柴松林(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黃默(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文雄(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許世楷(日本京田墊大學政治系名譽教授)、莊國明(律師)、單國璽(天主教樞機主教)、賀德芬(台大法律系教授)、楊憲宏(英文台灣新聞報社長)、蔡明殿(前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秘書長)、羅榮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釋淨耀(財團法人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友辰 (律師)、蘇進強(台灣時報總主筆)。(E)

  附註:「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設置要點」(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總統核定)

  第一條 為保障及提昇國內人權,推動參與國際人權活動,宣導人權思想,特依總統指示設置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以下稱本諮詢小組),適時提供總統相關之諮詢與建議。

  第二條 本諮詢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推動國際人權法典法制化。

    二、催生「國家人權委員會」。

    三、研議及檢討國內人權政策。

    四、推動參與國際人權活動。

    五、推廣人權思想教育。

    六、其他總統交辦事項。

  第三條 本諮詢小組設置下列分組:

    一、國際人權法典法制化。

    二、「國家人權委員會」催生。

    三、人權政策研議。

    四、國際人權活動。

    五、人權思想教育。

    六、人權現況檢討。

  第四條 本諮詢小組設於總統府,由副總統擔任總召集人,並邀請對人權有專精或貢獻之人士十五至二十一位委員組成之。

    前條各分組由三至五位委員組成,並以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本諮詢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秘書若干人,綜理行政業務,其人選得由相關機關人員專(兼)任之。

  第五條 本諮詢小組四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總召集人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各分組視需要得隨時召開工作會議。

  第六條 本設置要點得視需要修訂,並由總召集人簽請總統 核定之。

  第七條 本設置要點自發布日施行之。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