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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墨西哥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暨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主席普拉西亞(Raúl Plascencia)伉儷
中華民國103年05月13日

  馬英九總統下午接見墨西哥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暨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主席普拉西亞(Raúl Plascencia)伉儷,誠摯歡迎訪賓遠道來訪,也期盼雙方持續深化交流,共同提升各國在人權保障的水準。
  總統致詞時表示,伊比利美洲地區於上世紀90年代開始,相繼設置象徵民主政治發展指標的人權機關,其功能不僅在監督政府行政有無疏失或濫權,同時更強調保障人權的重要性。該地區的各國人權機關復於1995年成立「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期透過此一國際交流平臺,進而達到人權保障的目標。而該聯盟各會員國在歷經20年的努力,伊比利美洲地區人權保障之水準顯有大幅提升。
  總統指出,我國監察院之設置係為促進政府良治與紓解民怨,近年來人權意識高漲、民眾意識覺醒,使得該院所受理的陳情案件逐年升高;例如,我國第四屆監察委員於2008年8月就職至去年12月間,該院總計完成2千5百多件調查案,其中與人權議題相關者約占56%,超過總數的一半。
  總統提到,早在1999年FIO成立的第四年,我監察委員趙榮耀即應宏都拉斯國家人權委員會之邀,參加第四屆FIO年會,自此開啟我與伊比利美洲國家護民官署交流的窗口;此外,趙委員更先後參加FIO年會14次之多,有效促進雙方人權經驗的交流。
  總統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向來重視人權的保障,然我因於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故未能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兩公約,因此,他在2008年上任後即宣布將儘快批准兩項人權公約,並於隔年完成批准手續,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將其變成國內法的一部分,期能貫徹人權保障工作。
  總統進一步說明,政府依兩公約規定,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並於2012年提出第一部《國家人權報告書》,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同時邀請國內人權團體共同參與,對我政府的人權保障工作提出批評與改進之道,此舉亦獲得來臺專家之高度肯定。此外,針對渠等提出的81項建議,政府亦做出必要的改革,以彰顯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及承諾。
  訪賓由監察委員趙榮耀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監察院院長王建煊及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甘逸驊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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