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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2012年「國際比較法學會」大會開幕典禮
中華民國101年05月24日

  馬英九總統上午出席2012年「國際比較法學會」大會開幕典禮,向在場來自日本、德國及美國等國內外100餘名專家學者說明我國兩岸政策之原則與成果。
  總統以英語致詞時表示,「國際比較法學會」於1924年在荷蘭海牙成立,普受世人尊重,係當代最重要也是最大的比較法學組織;臺灣則於2007年申請成為該會第67個委員會,對於本次由臺灣大學主辦大會,總統也以校友身分表示榮幸。
  總統指出,中國法制歷史悠久,可上溯至西元前,1911年,革命志士推翻帝制,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之後數十年間,系統性引進大陸法系,吸取德國、瑞士等國之經驗,可謂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之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儘管之後政府因內戰而遷臺,我們亦持續向大陸法系及英美法借鏡。
  總統並與在場國內外專家學者談及兩岸關係法制之特點。總統表示,臺灣於1987年開放民眾至大陸探親,之後,雙方往來逐漸由家庭團聚擴展至觀光、貿易、投資與教育等領域。為因應兩岸日益頻繁的交流,政府自然需要制訂一套法律框架;然而,該如何解決兩岸主權主張重疊之議題?總統說,政府從一開始即瞭解此一問題不易「解決」,但應可「處理」,務求問題不進一步惡化。
  總統進一步指出,政府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原則,在既有的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4年前他就任時,即決定改善兩岸關係、恢復雙方協商;過去幾年來,我與大陸共簽訂了包括「兩岸經濟協議」(ECFA)在內的16項協議,內容囊括交通、貿易、食品安全、司法互助等議題,這些均係史無前例的發展。
  總統表示,上述原則係奠基於「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概念,而這概念係受到德國經驗的啟發,東德與西德的關係主要係依據1972年的基礎條約,雙方以「統治高權」(hoheitsgewalt)一詞取代了「主權」(souveranitaet),並區隔了主權(sovereignty)與治權(governing authority)等概念。
  總統也談及,政府於1991年修改憲法,不再視中國大陸為叛亂集團,並將兩岸區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同時也特別制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議題;其中,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政府以此定義推動兩岸交流,雙方之互動既非國際關係、亦非國內關係。
  總統強調,政府採取務實、創新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過去4年多的實踐證明此方式運作得當,政府未來亦將持續秉持上述原則,在中華民國憲法之架構下,透過現有交流管道,持續推動兩岸和平與繁榮發展,相信此舉將受到東亞地區及整個國際社會的肯定與歡迎。
  總統也提到,過去4年多來,給予我國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與地區已由原先的54個大幅增至127個,我們已逐漸證明自己是國際社會的資產,政府未來除將持續扮演「和平的締造者、人道援助的提供者、文化交流的推動者、新科技與商機的創造者及中華文化的領航者」等積極角色,亦將繼續在法律及其它領域學習他國經驗。
  包括「國際比較法學會」會長George Bermann、臺灣大學副校長包宗和、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蔡明誠、國際比較法學會臺灣分會召集人王文宇均出席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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