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總統令:
茲授予天主教若瑟醫療財團法人若瑟醫院荷蘭籍神父畢耀遠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聖安娜之家荷蘭籍修女柯德蘭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南澳天主堂加拿大籍神父華思儉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瑪利諾會伯利恆基金會美國籍神父甘惠忠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耶穌會西班牙籍神父賴甘霖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靈醫會臺灣區會義大利籍神父秘克琳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靈醫會臺灣區會義大利籍神父李智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會花蓮教區玉里天主堂法籍神父劉一峰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天主教聖十字架修女會瑞士籍修女宋玉潔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基督教衛理公會美籍宣教士羅芳華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基督教歸正教會、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美籍牧師亞大偉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基督教浸禮聖經會美籍牧師費敦禮紫色大綬景星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