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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副總統:借重大法官審薦小組專業學養與前瞻視野 不負使命完成這項憲法任務
副總統主持「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1次會議
中華民國112年03月08日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1次會議今(8)日上午在總統府召開,由小組召集人賴清德副總統主持。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總統為求提名作業審慎周延,已核定一百十二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成立提名審薦小組,公開接受社會各界推(自)薦大法官人選。審薦小組委員都是德高望重、學驗俱豐的法學先進,相信借重委員們的專業學養與前瞻視野,定能夠不負使命,圓滿順利完成這項憲法任務。

副總統也指出,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12年10月1日就職,相關提名審薦工作從今日會議召開後即刻展開。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總統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審薦小組在今日會議就大法官提名審薦作業規劃及公開徵才方式等事項進行討論後取得共識。另外,會中審薦小組委員針對媒體報導15位大法官將全部由蔡總統提名一事,建議向外界說明。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嗣因過去立法院同意權行使結果,或大法官於任期中辭職等情形,致使現任15位大法官任期分為3組;另由於大法官任期8年,只要總統連任,就會發生15位大法官均由同一位總統提名之情形,馬前總統任內已有憲政前例。

有關對外徵才方式,會議決定由總統府函請相關機關、團體推薦,並在總統府網站發布徵才公告,自即日起至3月29日(星期三)止,為期22天,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大法官人選,亦歡迎自我推薦。審薦小組預計於受理推(自)薦期間截止後,隨即進行審薦工作,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大法官人選。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推(自)薦書暨附件電子檔等資料,均已登載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告」專區(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641),歡迎各界下載使用。

推(自)薦書及相關文件請於112年3月29日(含)前,以掛號郵寄100006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總統府「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收,洽詢電話為:02-2320-6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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