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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人權‧追思‧傳承」2014世界人權日活動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

馬英九總統今(10)日上午前往臺北市中山堂出席「人權‧追思‧傳承」2014世界人權日活動,除說明政府落實人權保障之作為,並重申將持續以「就事論事」及「將心比心」的態度面對歷史真相。

總統首先與全體與會人士共同為所有政治受難者默哀祈福,並於聆聽由「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所組成的和平歌詠隊合唱《別讓它遭災害》歌曲後,頒贈感謝狀予4名捐贈文物之受難者家屬。於致詞時表示,他今天以非常虔敬及肅穆的心情出席此一活動,與大家共同緬懷過去為了追求臺灣民主與人權而犧牲的受難者。

總統指出,二次大戰造成全球約有7、8千萬人死亡,聯合國為了消弭戰爭,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爰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而臺灣曾經歷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造成許多冤假錯案,方才受難者家屬黃新華於致詞時談及渠父黃賢忠的故事,令人為之鼻酸,然而渠有一位明理且善良的母親,教導渠做人處事的道理,並願意用「愛」取代「恨」來寬恕和解,如此偉大的情操令人動容。

總統說,他每年於「二二八和平紀念日」、「解嚴紀念日」及「世界人權日」出席相關紀念活動時,均重申政府應「面對歷史,就事論事;面對家屬,將心比心」之主張,期能記取過去侵害人權的教訓,並預防未來類此事件再度重演。今年聯合國也提倡「人權365」(Human Rights Matter 365)觀念,亦即人權保障工作須落實在日常生活中,此亦符合《論語‧里仁篇》「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及《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所揭櫫之道理。

總統提到,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兩公約,而我國於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後,即無法再簽署或加入該組織推動的國際公約。為了保障人權並與國際接軌,他於2009年批准施行兩公約,並將批准書送至聯合國秘書處存放,雖未獲接受,但立法院已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將其變成國內法的一部分,除適用於行政與司法機關,人民亦可據此主張權益,而法務部也要求各機關檢視其所主管的法規是否牴觸兩公約,若有牴觸,將優先適用兩公約。此外,我國於2011年亦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也在今(2014)年11月正式施行,凡此均有助營造臺灣成為一個尊重人權的環境。

總統也舉去(2013)年7月發生陸軍士官洪仲丘因遭受處分而不幸死亡為例,說明政府改革軍事審判制度,保障軍中人權的決心。總統說,該事件當時引發許多民眾上凱達格蘭大道靜坐抗議,要求政府儘速改革軍法審判制度,而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也立即做出四點回應,並完成修法,明訂承平時期軍法部分案件回歸普通法院審理之規定。此外,政府也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受理民眾申訴或主動調查有疑義的軍事審判案件,迄今共處理133個案件,僅剩餘3個案件尚待檢察機關再行調查。同時,政府也大幅改善軍人待遇及軍中生活條件,凡此均使今年募兵方面獲致不錯成果,共有3萬多名民眾報名,超過原先10,500名需求員額。

談及政府還原歷史真相的努力,總統指出,「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迄已針對280位政治受難者與家屬進行口述歷史的訪談工作,同時亦針對17位受難者進行紀錄片拍攝,預計今年底前將陸續完成。此外,「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於今年9月結束運作後,政府已將長達15年、共計10,067個申請案件的卷宗,全數移撥至文化部,並列為重要史料,足證政府願意面對歷史、檢討改進之誠意。「歷史的錯誤或可原諒,歷史的真相不能遺忘」,如此政府才能獲取寶貴教訓,不再犯相同的錯誤。

最後,總統引述英國爵士艾克頓(Lord Acton)名言「權力使人腐化, 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強調「一個人手上有了權力,難免就會出現傲慢,忘記對人民的承諾」,因此政府必須引以為鑑、深刻檢討,尤其白色恐怖的發生,讓許多家庭失去親人,也讓許多人在恐懼、痛苦與悲傷的環境中成長,政府除了道歉外,更重要的是避免類似事件再度重演,至盼未來能繼續營造更臻完善的人權保障環境,並落實人權保障觀念,讓國人瞭解其重要性。

包括文化部代理部長洪孟啟、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政治受難者陳松、陳欽生及家屬代表涂貴美、歐陽煇美與黃新華等人均出席是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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