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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偕同副總統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
中華民國99年12月10日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偕同蕭萬長副總統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總統逐一頒發委員聘書並致詞感謝委員們提供寶貴意見。
  總統表示,今天是「世界人權日」,自1945年6月「聯合國憲章」通過以來,聯合國陸續在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此三項文件合稱為「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其中「世界人權宣言」已被公認具有國際習慣法的地位,不論有無簽署,對各國都有拘束力,我國早在1967年即簽署兩公約,4年後因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因此無法生效。
  總統指出,他在前(97)年12月10日即宣示我國應儘快完成兩公約批准程序,去年立法院審議通過兩公約,並經批准後,於同年4月22日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將其轉化為國內法,讓法院、行政機關得以適用,並於12月10日施行;自此起算兩年內,各機關主管法令必須進行總體檢,檢視是否違背兩公約,倘有違背,應儘快修正或廢止,在相關工作完成之前,則優先適用兩公約。
  總統表示,根據兩公約的規範,各國應設立人權委員會,但由於各國體制各異,作法不同;我國方面在經過各方探討及尊重現行體制下,為讓公約得以順利推動,因此決定在總統府設置「人權諮詢委員會」,使人權推動工作得以更形順暢,其主要工作為制訂人權政策,並審查通過每年年度人權報告。總統認為,人權涵蓋範圍極廣,因此,諮詢委員會議探討的範圍應集中在基本人權,並訂定具體工作計畫,列出優先順序與重點方向。
  總統指出,回顧人權發展歷史,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政府擁有公權力,公務員則是行使公權力的主體,如何讓公務員在行使公權力時知所分際,是非常大的學問;他在兩年前就職演說時即特別強調「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故每個公務員於掌握公權力時都應該「三復斯言」,才不至於侵犯人民權利。
  總統也期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全體委員在召集人蕭副總統、副召集人柴松林教授的領導下,透過不同領域專家的思維激盪與討論,在訂定政策與審查人權報告時,能有更符合社會期待的觀點,以提升我國人權保障的水準,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名單為:蕭萬長副總統(召集人)、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柴松林(副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陳冲、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李念祖、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兼代理所長高德義、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夏曉鵑、台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張玨、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惠馨、中正大學教授黃俊杰、臺中市書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瑞汝、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默、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蔡麗玲。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