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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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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勳章條例」規定之勳章種類及頒授對象:

中山勳章

授勳對象

頒授統籌大計,安定國家,翊贊中樞,敉平禍亂,以及對於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中正勳章

授勳對象

頒授對實踐三民主義有特殊成就者,對反共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對復興中華文化有特殊表現者,對實施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

卿雲勳章

授勳對象

分一至九等,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景星勳章

授勳對象

分一至九等,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采玉大勳章說明

采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中心為玉質國徽。所以採用玉質,係因禮記「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及詩經「言念君子,溫其如玉」,以玉比喻君子之德,象徵至高無上之尊榮。

中心國徽,以示國家至上之意,對內代表崇敬元首,對外用以敦睦邦交,為我國最高榮譽勳章。

此章於民國22年12月2日頒行,為國家元首佩帶,得特贈友邦元首。

采玉大勳章近照
采玉大勳章佩帶樣式
中山勳章說明

中山勳章

中山勳章正章中心為國父 孫中山先生遺像,副章中心為「三民主義」一書,表示 國父創建中華民國,所著「三民主義」博大精深,為中華民國立國之依據。

此章於民國30年2月12日頒行。頒授統籌大計,安定國家者,翊贊中樞,敉平禍亂者,以及對於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曾獲頒贈人士:鄭照(33年)、鍾宇(33年)、副總統呂秀蓮(97年)、副總統陳建仁(109年)。

中山勳章近照
中山勳章佩帶樣式
中正勳章說明

中正勳章

中正勳章正章中心為「中正」2字,副章中心為「中華民國憲法」。象徵先總統蔣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繼承國父遺志,領導全國軍民,內除軍閥,外抗強鄰,廢除不平等條約,實行民主憲政,建設復興基地,其德業與民主憲政光耀於世,永垂不朽。

此章於民國69年1月11日頒行。頒授(一)對實踐三民主義有特殊成就者。(二)對反共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 (三)對復興中華文化有特殊表現者。(四)對實施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

曾獲頒贈人士:總統府戰略顧問顧祝同(70年)、張爰(71年)、總統府資政張群(76年)、副總統連戰(89年)、監察院院長錢復(94年)、司法院院長翁岳生(96年)、行政院院長張俊雄(97年)、立法院院長王金平(97年)、行政院院長劉兆玄(98年)、司法院院長賴英照(99年)、副總統蕭萬長(101年)、副總統吳敦義(105年)。

中正勳章近照
中正勳章佩帶樣式
卿雲勳章說明

卿雲勳章

卿雲勳章中心為卿雲,「卿」與「慶」古字通用,慶雲象徵祥瑞之雲,取自古史虞舜卿雲之歌:「卿雲爛兮,糺縵縵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此章於民國30年2月12日頒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綬,四、五等領綬,六、七等襟綬附勳表,八、九等襟綬。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卿雲勳章近照
卿雲勳章佩帶樣式
景星勳章說明

景星勳章

景星勳章中心為五角星形圖案,景星猶言德星也。取自史記天官書「天精而見景星,其狀無常,常出現於有道之國」。

此章於民國30年2月12日頒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綬,四、五等領綬,六、七等襟綬附勳表,八、九等襟綬。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景星勳章近照
景星勳章佩帶樣式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