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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758號解釋

公布日期:107年01月17日 號次:第7345 號


司法院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院台大二字第1060034027號

公布本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758號解釋
附釋字第758號解釋[pdf]
 

院長 許 宗 力

司法院釋字第758號解釋

解釋文
土地所有權人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請求事件,性質上屬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審判,縱兩造攻擊防禦方法涉及公法關係所生之爭議,亦不受影響。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