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公報查詢

點閱數:1796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6年02月15日 號次:第7291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3日

  任命何逸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林家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蔡秀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蕭崇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吉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林志遠、許晉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范美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蘇中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喜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楊蘭堯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陳淑美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石樸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邱玉鳳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萬基、鄭麗芳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施宜君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濬溪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王怡文、楊明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長林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蘇再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李梨瑜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林秋燕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簡信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建國為行政院主計總處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朝棟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青萍、蔡心憶、柯麗娟、魏佐育、芭舸‧可悠嵐、李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勝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亦弘、林逢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文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萬長、葉碧雲、呂東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至剛、程貴仁、黃立穎、李佩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媛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偉龍、林純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明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3日

  任命吳瑞祥、劉紹松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許壹翔、施銘杰、蔡兆鳴、周和盛、王忠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6日

  任命張安時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白郁婷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銘元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
  任命王碧芳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蘇素娥、王梅英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廳長,張文惠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張文音為司法院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惠美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信凱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黃文德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杜孟珍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佩娟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林美娜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蘇素珍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劉嘉祐、紀勝源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遵仁為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明森為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林芳如為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歐夢存為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文德為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俊雄為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邱奕聖為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盛美倫為桃園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陳如昌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志銘為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邱惠慈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韓乃斌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智偉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忠衛、邱麗卿、陳家慶為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蘇雙樂為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沈盈如、柯惠雄為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翁豊榮為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鄭清山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劉俊傑為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啟明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廖常新為宜蘭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林子平為南投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邱孝文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陸英為花蓮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永源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郭欽堯、李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景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修昱、劉玉章、唐文穎、黃莉晴、藍瑀荷、王吉鳳、郭芳攸、紀美玉、鄭玲、吳欣怡、劉又寧、馮曼玲、黃美雀、陳昱霖、于筑君、林念慈、許力倫、張慈君、洪宜蓮、李玉琳、蔡名雅、殷書韻、吳明蓁、蔡琦蕙、林育緯、李文騫、高美麗、汪素秋、周加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昭伶、徐美雯、黃憶珍、詹宜菁、盧怡君、許恒偉、孫蓀、陳秀玲、胡惠琴、彭淑惠、劉麗慧、陳鈴惠、尤秀雯、吳天璽、曾美玲、陳冠云、陳忠麟、羅妙禎、林子翔、陳仕緯、洪曉嵐、黃迺鈞、莊佳叡、蕭賢湘、周牧萱、葉茜茹、吳鳳茹、張鳳英、張惠蓉、吳美芬、涂恩玲、徐鳳珠、高珮菁、陳非綺、張瑋瑄、吳欣庭、陳依凡、張幸如、吳彥森、趙婕妤、楊雅琪、張梅菁、歐鎧源、杜慧琪、張麗羡、卓孝忠Dakis‧Nawi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美枝、楊慧君、何美世、蔡珮慈、李淑芳、葉碧華、戴秀珍、蔡淑真、陳岱園、謝麗燕、陳鳳玉、林孟涵、吳東哲、林育丞、蔡秋月、陳柏亨、陳允成、趙龍華、黃盈綺、鄭亦修、陳穎聖、陳文君、陳志寬、梁家芬、吳俊憲、薛瑀辰、陳怡婷、王基政、鍾伊玲、張明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銀國、劉金文、洪千茹、黃惠菁、張春英、劉惠君、廖曉莉、程明忠、吳珈維、陳昀萱、董彥閔、林玉潔、張其惟、林諺醇、黃柏華、筱娟、謝靜玫、吳信篁、蔡瑞騏、曾瓊珠、江淑方、康水英、董淑華、陳郁隆、王碧玲、陳藝文、張雅甄、葉大智、何菀瑜、鐘雅慧、吳碧娥、陳育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瓊文、洪立盈、謝孟庭、王桂英、陳美玲、邱秀美、胡錦華、潘沼春、陳郁美、鄭夙暉、黃弘志、許雅津、鍾文軍、許雅琳、洪宣慧、張歸樵、陳詳凱、曾慧英、黃金聲、郭美鈴、吳琦美、沈守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妤綺、蔡肇育、劉瑪莉、陳怡靜、何淑娟、賴柏菁、林茵睿、陳俞志、何佩錡、陳麗玲、薛文鴻、蘇宏毅、黃彥菁、郭信男、莎妃‧巴樂樂霏、林曉雲、郭依柔、李虹錡、李兆豐、蔡朝偉、孫靜雅、李素婷、葉佳佳、呂文正、黃亮瑜、陳俊維、徐靜如、李明澍、陳宗旺、黃絹樺、李妙真、游美惠、吳建德、吳宏輝、顏光洲、葛雨婕、施婉君、陳珍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映志、蕭鴻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之吟、薛一梅、達拉百央茨妲菥、葉芙仙、朱永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白景升、劉錦明、黃順真、劉純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子維、陳月琪、吳昶璋、葉建欣、李侑閶、鐘秀鄉、黃朝南、柯志忠、林威甫、施並課、王瓊如、林瑛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蓁、梁錦昇、林洧仕、蔡雅慧、黃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馨尹、吳如玉、白蕙慈、張文政、鐘敏方、廖文榮、劉淑嬌、梁筱娟、王文政、黃雅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雅雯、劉國洲、許婉琳、葉秀敏、張軒順、邱玉婷、張英珍、詹愛嬌、林吟詩、關幸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靜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馥甄、鍾佳容、莊雅惠、楊淑芬、劉香甫、蘇秀芬、朱璟松、黃琬婷、古玉廷、黃明麗、蘇玉意、徐敏玲、邱聖雄、楊沛鈴、余淑釩、林建成、黃惠津、吳白麗、張湘儀、邱玉珍、楊瑞霞、李志恒、馮慧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莉雯、何子安、宋玉梅、卓協志、鄭敏玉、許惠喻、陳昶德、黃錦梅、張志明、黃振宏、洪飛騰、念惠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臻蓁、謝春榮、詹國倫、蔡良洋、葉建朝、黃美燕、徐鳳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倫、林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美芳、郭至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美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羅山、沈彥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琦、陳由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美貞、張玉蓉、董美觀、詹毓玫、陳芳楠、黃聖夫、陶君浩、琇雅、莊佩埼、廖雅玫、王姿媚、蘇豐展、莊靜、蔡朝琴、李佩珊、溫兆宇、童芳愉、王珮瑩、邱柏亞、李亦珍、江葉富、楊小青、孫龢、陳乃筠、藍忱怡、范靜如、何炳輝、廖本富、楊祖明、葉柔歆、鍾淑惠、蔡佳娟、盧奐均、陳亭蓉、廖宜盈、吳健宇、張亦瑩、翁齊霙、黃昱瑾、鍾詠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彩貞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黃俊明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林銘宏為試署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6日
  任命柯盛堃、李英培、吳明儒、陳勝欽、黃裕維、鄭瑞毅、廖建豪、李建毅、林盛榮、陳成圳、宋定謙、吳淙鎧、黃志賢、李枝青、陳彥穎、王智永、李吳曼博、魏宏樺、陳逸帆、黃詩婷、陳明達、陳昭榮、劉家豪、魏旭昇、林鉦凱、董承瑜、廖信華、黃彥憲、張喬偉、黃子齊、曾建程、林正慶、涂耀文、陳良伊、柳淑婷、鄭楙叡、王振宇、黃俊銘、李穎勳、李東翰、張正岳、邱文男、黃紹穎、李佳旻、鍾松宏、江炫佳、周傳偉、柯宗佑、李建樺、陳三雄、簡明克、藍仕涵、李杰恩、邱仕謀、鄭順元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智成、溫皓雲、涂敬強、沈士勛、陳思瑋、林育緯、林宏勳、洪聖霖、謝冠陞、黃穎政、潘俊文、林宏洲、許家盛、龔韋誌、楊峯昆、謝齊之、曾鈺婷、黃勝勇、陳曉榮、魏漢英、林永信、翁紹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羿欣、許翠珊、劉晏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廖書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宗揚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曜宇、廖維屏、黃富源、曾國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建良、梁哲誠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智冠、陳文成、林信慶、莊凱行、黃湧捷、王駿諺、林聖翰、謝孟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暐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宇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

  勞動部部長郭芳煜,科技部部長楊弘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曹啟鴻,衛生福利部部長林奏延已准辭職;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林美珠,教育部政務次長陳良基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許璋瑤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特任林美珠為勞動部部長,陳良基為科技部部長,林聰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時中為衛生福利部部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
  任命邱兆平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亞儒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簡萬瑤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江欣容為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顏琦龍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尤延熹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簡東明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相如為財政部關務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秘書。
  任命尤延熹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劉天賜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惠蓉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忠武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簡任第十二職等臺長,蔣定富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鄭泰山為國立臺南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莊文靜為國立臺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又銘、喬台生、劉宗南為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楊以銘、馬文泰、田明緯、文瀚、任貴清、王偉鈞、林玉珍、游澄鏵、周紹南、潘國榮、蔡新堯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許為翔、陳孟真、彭家慶、黃義村、蔡文郎、邸志達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楊興義、陳國強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欒勝利、孟惠華、羅永豐為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胡為濬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鮑宏志、考掄元、施東亮、黃當堯、王光旭、蕭祖勇、蔡崇樂、賴明聰、蔡正哲、余福明、楊正茂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輝雄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仝智利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李歙明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廸熹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萬家佛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洪慶裕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本鴻、陳秀芬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彥文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潘仲隆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夏紹達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林志龍、楊孫山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國璋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仙友、秦太龍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鄭伯卿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廖福星、李復田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廖榮旭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簡安祿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復興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汪仁成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于國慶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容輝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哲榮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童永全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林順斌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吳永琛為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劉嘉勝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黃金章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
  任命高國欽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何紀芳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郭純伶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吳瑞濱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隊長,莊曜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藝峰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黃宏莆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江明郎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陳在中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鄒漢貴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曾國柱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陳春宏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潘禎哲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連上堯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謝明昌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曾鈞敏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李泰興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曾慧鶯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王弘文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振遠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嚴家榮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派何正吉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蕭惠文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周瑞淑、曹常成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春萬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
  任命吳希文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鄭雪卿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旭陽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曾永芳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賈淑麗、羅素英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鄧美容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姜汝玫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洪世芳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姜爕堂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珊汝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靜慧為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時穎為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郁良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蕭淑歡、洪妙玫、鄭旭宏、黨一凡、田文士、張竣淵、陳君宜、黃法儒、石國威、孫福佐、洪智行、談振偉、黃威菁、黃柏嘉、吳宗祐、張惠如、吳珮芬、丁銘哲、鐘麗怡、丁筱薇、許桂玲、施為婷、林子鈴、陳秉沛、潘葳、洪詩雅、李瑋庭、孫曉雯、吳宜容、胡惠如、徐郤雲、林榮輝、黃敦瑋、信立君、陳崇華、李雅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秀群、王聰琦、楊盈慈、邱松傳、劉怡貞、戴淑君、羅志煌、吳佩娟、王冠智、蔡孟純、蔡菁惠、李玉如、葉嘉琪、陳文娟、簡麗花、蕭萃婷、呂素蓉、莊光瑀、郭瑞娟、黃玲娜、鮑正朗、詹前坤、張錦玲、康素琴、黃玉如、林青蓉、蘇姿紋、林緁玲、陳菊竹、許曉霞、陳秀楨、吳素琴、陳利麟、蔡英萍、吳瑞寶、黃曉菁、蘇世昌、劉竹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英、許瓊文、劉德聰、陳世明、楊啟群、謝喬峰、翁美雲、高英哲、劉冠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永芳、江宜臻、邱士榮、劉柔均、郭淑芬、王志男、陳思琪、林秀杰、王國良、李淑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昭容、曹慧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曼紗、張嫺楨、蔡宛玲、林清傑、戴惠玉、陳堃焯、陳家畯、机文財、柯姍均、黃子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建霖、張凱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忠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月華、李逸揚、劉易昇、李天龍、傅雅惠、石素蓮、黃雪貞、李鳳伶、黃楷婷、黃郁婷、湯碧娥、龔書明、張之菱、張靜芬、劉豫驊、謝尚真、陳秀美、黃秋月、朱靜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若瑜、陳舜仁、蕭翔云、黃妙婷、李旻娟、廖家德、李映葶、廖濬杰、嚴柔渟、謝東宏、方仁岳、林君威、李秀貞、龍春吉、林臆書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彭文岡、何憲宗、林韋丞、卓玧融、洪政裕、李芳州、呂明陽、陳勝博、歐文和、莊家榮、王貴秋、張瑞忠、林央娟、廖國凱、周宏一、陳俊宏、邱奕中、趙玉珍、陳姿燕、廖鴻勳、許為淵、曹又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俊棠、楊舒婷、劉東昀、林思吟、吳明嫺、陳品潔、陳貞卉、呂雅純、蕭永昌、張雅婷、許育銓、劉淑慧、張依琪為檢察官,黃榮加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

  任命沈伯陽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白錫文、吳昭平、劉幸芳、吳哲、陳鉅元、郭世欽、林煜烴、蕭偉升、陳賢輝、陳光榮、林建助、林俊賢、賀修俊、陳盈仕、陳清文、許福添、黃慶林、康榮華、陳宏昌、郭進元、王思雅、翁百宏、林俊良、曾建銘、江國榮、張智良、王正和、林慎偉、邱一峯、葉振淼、吳盈諺、陳建屏、林楷書、朱玉蘭、柯曉婷、黃月英、鄭志舷、林子文、張杰森、王宗漢、曾明元、陳聖翰、楊景皓、李宗豪、李俊諺、鄭剛旅、楊佩珊、黃聖明、劉庭仲、王郁仁、潘承佑、楊馨溢、葉惠婷、黃淮紳、洪國雄、陳崑鎮、李瑋承、陳明文、陳勁嘉、胡瑞成、藍功泉、陳煜鏡、洪孟如、張育誠、鍾侑翰、許家瑋、何季哲、孫揆、陳慶安、朱政華、陳家驊、洪立民、馬崇原、彭翰文、李欣玫、鄭鈞元、殷慧茹、鄧印廷、陳智穎、陳盈軒、鸚瓈、陳冠禎、許斗融、張正傑、陳信彰、劉建興、楊智清、莊宏揚、蔡長春、吳府叡、鄭宇詔、沈見霖、溫珮淳、馮理澤、陳文彬、林藝閔、吳明鑫、鐘英瑞、林穎駿、曾信中、黃志堅、廖志偉、蔡松穎、張維鱖、方靖嘉、陳證文、鍾侃儒、劉聰明、周宏洺、邱承鈞、郭成龍、吳君龍、藍毅勇、蕭凱文、蘇晏徵、蘇宸鋒、劉能權、黃春勇、陳敬仁、許恆豪、伍建華、洪柏遠、莊智傑、簡光智、張見勝、張永欣、陸繼宣、陳彥綸、陳璿鈞、陳玨玎、李少棋、羅卓章、吳元芳、林睦耿、楊國棟、陳威同、張業寰、林從德、徐耀昇、游斯凱、林子為、王奎元、何庚澤、宋志國、廖士惟、陳良俊、施雅玲、李韋達、侯辰儒、黃柏琮、羅健賓、謝文清、張智翔、林威鋒、王俊智、鍾任昌、鄭仲皓、王藝錫、傅煜、吳登傑、張建豪、林偉、王俊智、陳恭慶、林勝英、張連發、施俊敏、吳旭鼎、許乃文、潘宗麟、廖展昇、何秉勳、馬驥釗、蘇昱誌、游彭程、許智凱、許瑞峰、方永銘、彭彥凱、王冠勻、徐志成、謝金德、張晉嘉、黃文勝、陳亭趙、黃爐慶、高裕傑、楊志祥、吳文傑、黃泓文、蕭銘鴻、黃薪儒、郭亭驛、田博文、吳政穎、鄭博文、鄭守傑、胡文進、梁啓峯、蘇俊男、李明勇、陳建志、王欽豐、蘇崧維、蔡西平、陳志明、陳金盛、王志文、趙駿清、王毓新、林日慶、吳昭賢、莊文斌、林于智、鄭博文、楊金茂、柯俊竹、育擇、李俊德、劉凱德、趙珮淳、王秋婷、林佩錚、李昀羲、高玉倫、許友信、陳政宏、陳治強、徐筱婷、蘇良弼、顏峻廷、陳進男、沈三貴、林容均、李士杰、傅信清、李孟峰、葉信儀、陳瑞仁、張毓智、黃冠中、林鼎哲、羅莉吟、吳振宏、李重毅、陳彥良、林志遠、陳冠均、張志忠、廖慶源、陳界宏、郭世宗、李文亨、陳重銀、郁元杰、馬中偉、林宏茂、郭倫祐、丁明浩、洪登財、林振邦、郭騰午、曹希賢、謝文端、藍國元、張愛玲、陳世龍、呂翎宇、潘鐸元、蔡浩然、胡正平、楊崇彬、郭億豐、邱顯霈、張殷誠、劉俊廷、王建安、徐慶年、陳薇棆、潘文正、陳星甫、邱奎璿、吳紀政、王仁宣、呂雅琪、楊進財、湯雯寧、曾宏銘、侯勝慶、丁冠中、張學禮、呂振財、黃思達、黃茂盛、呂典穎、唐千賀、賴逸丰、鐘士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任命黃薏庭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沼舟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簡任第十職等大隊長,江北鑾為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郭儒達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林榮川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葉文榮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吳榮章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益興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林沛源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呂玉枝為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范嘉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家宏、陳思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百辰、曾珮瑜、李東、陳思涵、陳薇妍、葉星廷、陳音璇、吳青樺、洪志文、邱敬翰、吳采樺、李姵玲、馮柏霖、何瑜芬、侯益雋、莊雅婷、李思儀、黃柏恩、吳沛霖、倪鳳琴、林佳瑩、陳文翔、尹邦慈、曾瓈瑩、陳盛、古佳欣、傅惠君、黃雅莉、黃正吾、王于心、張惠美、鄒佳宏、謝銘文、蔡沛璇、胡嘉茹、龔欣佳、廖致瑩、陳怡君、林素琴、蔡宛錚、蕭旭剛、張雅祺、江震宇、陳韻如、吳宗勳、林宜慧、連欽水、連川賢、陳奕蓁、郭佳怡、李至千、林元愷、張淑娟、陳佩佳、謝書華、許昱紳、林映廷、陳秋蘭、古守豐、陳青、沈淳萱、黃敏筑、李濬和、黃大容、謝春泉、李宗軒、連惟瑤、郭育慈、雷雅婷、洪明慶、宋彥霖、吳孟錫、楊杰樺、李梓彤、黃馨儀、鄭仁昌、周聖彬、龔浩然、蔡松穎、黃建銘、廖健良、王麗立、吳文明、紀文淇、何宜倩、楊道錡、洪伯緯、林樹泓、吳學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昕庭、王筱蘭、余佩璇、潘品潔、卓春美、楊麗燕、羅皓怡、詹淑娟、許敏姿、吳冠儒、簡立婷、劉麗芳、李惟懷、江麗雯、程偉毓、陳俊廷、彭士浩、吳建輝、楊喻媚、林詩淵、胡玉琴、廖伊涵、王嚴鴻、林佳蓁、盧正如、毛厚藹、陳慧如、黃正一、黃思凌、黃彥翔、蔡俊明、陳昱儒、邱思涵、何俊賢、謝佳靜、蔡政霆、劉至剛、張芷瑄、陳文永、歸思齊、林宏翰、陳均育、李忠信、張均泰、林映瑄、歐秀盡、王心妤、陳蓓蓉、翁瑎鍈、謝東益、徐于婷、賴琇瑜、林嘉宏、林麗琪、李明怡、何毓婷、吳佳蓉、程振祥、劉庭佑、翁嘉昕、洪詩閔、張雅婷、林庭瑋、楊銘澤、張雅茹、王耀萱、李御嘉、陳必欣、李綸桓、張志豪、洪一安、吳婉瑩、莊宗儒、簡士玹、陳怡安、楊一峰、凌筱薇、蔡孟蓁、吳靜怡、姜育民、游弘川、羅劭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宇晴、張晏嘉、陳怡均、邱雅歆、顏曉瑛、蘇鳳珠、張漾歡、蘇維軍、倪瑋豪、高嘉蔚、林柏安、林詩婷、陳廷甄、李冠緯、韓佳容、林育廷、程瀧德、彭千容、羅珮心、蔡惠婷、林詩韻、鄧勝友、徐國瑋、張淯婷、馮樹青、蔡美雯、林毓芸、張慧美、尹芳渝、梁邵涵、黃為雍、林國丞、陳境峰、顏其敏、陳傳榮、陳怡妏、巫恩祺、劉昌典、余敏辰、吳佳蓁、黃政穎、連佳郁、歐陽洪、湯雅如、傅云柔、莊浚右、郭亮廷、邱垂鈞、潘偉庭、蕭培庭、施澤良、鄒慶恆、徐丞、劉怡均、王美蓉、蘇秀芬、林健毅、袁敬雯、趙家賢、蕭欣怡、李貞惠、陳鈺勝、許復翔、歐陽立、陳姿帆、葉柏緯、楊倧儒、陳奕旻、黃怡綾、鍾孟蓉、江佩芬、蔡瑩瑩、葉盈彤、涂昭樺、陳冠雅、趙思婷、吳奇璋、甘書竹、黃俊擇、謝易茹、游聲德、古恆、郭逸銘、林侑廷、唐筠、楊慧婷、陳冠廷、林庭宇、徐國瑞、吳明馨、王金華、張朝榮、許軒甄、王繼忠、洪偉齊、許閔雄、李崇任、張越思、賴冠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正麟、吳惠璟、張政鴻、張維書、林振吉、洪緯晉、黃瑜惠、卓厚任、林汶欣、林幼翎、王琳粢、吳明修、許家瑋、張坤式、蕭裕民、黃茹瑩、黃品儒、邱芳萱、連柏雁、張瑋珊、祁郁、沈銘祥、林子強、呂鴻隆、林侖憓、李家綺、蘇雪吟、鍾睿、楊逸錫、賴祥鈺、張哲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秀琪、林千莉、施淑讓、楊禮安、陳薏婷、林家榮、林品喬、王正楷、胡佳林、陸欣怡、施嘉旻、江紀達、蔡文斌、陳琬如、鄭美惠、鄭琇云、蔡晉庭、曾清武、黃巧瑩、董大鈞、羅揚宗、許時倫、王鼎元、莊佳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錦輝、吳瓊琪、李俐萱、李佩珊、陳孟肴、李明憲、洪俊賢、陳儷月、孫碩瑞、伍偉廷、洪煜程、譚玉昕、張晉通、蔡巧柔、張哲銘、畢佩雯、蕭明裕、謝文富、陳則豪、史樑康、郭秀滿、陳佳玄、楊慶隆、鄭伊晴、李嘉銘、楊宇軒、黃琮仁、羅曉琪、徐培原、翁嘉澤、黃韻嘉、王慧娟、楊馨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瀚翔、黃琬婷、吳政諭、簡宏哲、方文男、游麗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士弘、田楷寅、張鈞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育萍、林宜玫、張正弘、朱立仁、謝其錡、顏其慧、楊承儒、吳蘋育、林泳龍、林糖錡、楊姿達、蕭玉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妙紅、洪瑞君、曾再宏、蔡姿靖、蔡宗志、胡堯智、林柏亨、梁惠君、廖憶鳳、廖炎城、楊麗雲、李雅雯、劉麗霞、羅蘭心、王瑞賀、曾繁芬、謝慧珠、白靜瑜、吳玟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蓉瑩、楊逸婷、趙一璘、陳建良、林俊宏、林庭宇、黃逸湘、陳亮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耿志誠、陳淑芳、陳柏共、黃威穎、劉承憲、黃弘達、林瑞文、林玉環、江俊毅、朱俊穎、蘇冠毓、陳慶和、郭庭卉、廖君育、廖玉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育興、鄭祐家、邱于庭、陳嘉伶、孫美鳳、劉依依、陳榮泉、蕭杏珊、王亭棋、蕭郁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惟茵、歐柏翰、黃米淑、陳亞琦、何秀英、張芳宜、翁子淇、張素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欣華、吳秋雅、劉芸汝、廖芳甫、馮昱維、陳筱勤、王睿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岢嬅、石玠芸、劉柏緯、鍾秉倬、彭上晏、陳柏齊、劉景翔、陳民凱、朱苡甄、李思賢、薛芳如、劉玉仙、艾美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沛元、林豫、張芳芷、林琮智、許文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鳳、陳宏慎、陳品叡、劉文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逸庭、鄭玫玲、黃惠瑜、葉怡均、吳毓凡、胡秩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霞治、謝欣融、黃章維、蔡佳伶、翁世萍、李奕珊、王光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忠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

  任命鄧啟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莊英佑、胡宗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