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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受法國「費加洛日報」(Le Figaro)」專訪
中華民國95年04月18日

  陳總水扁先生日前接受法國「費加洛日報」(Le Figaro)」駐北京特派員Jean-Jacques Mevel專訪,答問全文如下:
  1問:非常感謝總統接受法國巴黎「費加洛日報」採訪。我提的第一個問題是,本週四即將舉行中美高峰會,屆時台灣議題又將成為討論的主要議題之一,您是否預期布希總統會聽從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的建議,對台灣發表一些警告,要求您在未來兩年內,不再做出任何挑釁的舉動。
  答:在回答此問題前,我想先就您過去的經歷與所做的一些見證,談些比較大的問題。您過去20年的採訪經歷,不但見證了前蘇聯、也見證了美國2000年總統大選以及911國際恐怖攻擊事件,現在又在中國,我相信您這20年的經驗可以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自由、民主、人權、和平」的普世價值,絕對是人類能有今天這樣進步的最大動力,這絕不是任何一個國家用核彈、用武器、甚至用所謂的獨裁統治所能夠阻擋。
  過去冷戰時期的美蘇兩大陣營,與其說是「軍事的競爭」,不如說是「『民主自由』和『極權專制』」之爭。最後,「民主自由」戰勝了「極權獨裁」,贏得了全面的勝利。其實,台海兩岸之間,也應該不是所謂「意識型態」或「民族感情」之爭,而是兩岸生活方式不同,以及政治制度不同的分別。
  法國是民主憲政國家的老大哥之一,也是民主陣營的領袖國家之一。我相信,法國大革命最重要的貢獻,就是讓「人」之所以做為一個人,其尊嚴與價值受到重視。法國國旗紅、藍、白三色,代表了自由、平等、博愛的普世價值,成為許多民主後進國家學習的標竿,法國大革命也確立了「國家的主人是人民,不是國王。」所以,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法國政府與美國人民站在一起,在美國獨立一百週年,法國政府也送給美國人民一個非常重要的禮物-「自由女神」雕像。
  台灣做為一個民主後進的年輕國家,其實也受到法國大革命及法國-長期以來做為民主憲政國家的老大哥-的影響。法國自1958年「第五共和」以來,已經舉辦過10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在2003年,台灣才有歷史上第一部的公民投票法,在2004年,我們才舉行歷史上第一次的全國性公民投票,這些其實也都是受到法國的影響。
  在過去,公民投票對2,300萬台灣人民而言,是洪水猛獸,等同於災難與戰爭,是完全的政治禁忌。但是,去年6月7日我們修憲的結果,我們將「公投入憲」,未來憲法的任何修改,都要交給人民透過公投複決來同意。
  就像法國人民對一些國家重大的政策方向,享有最後的決定權,包括總統任期、總統選舉方式改為公民直選、處理阿爾及利亞的政策,甚至「是否加入歐體」及「要不要接受歐盟憲法」等,也都要交給人民、透過公投來決定。
  當台灣人民有了公投的權利,但若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這樣的公投也只是徒具形式,所以,這也是我們為何要在2月份做出終止「國統會」運作與終止「國統綱領」適用的決定,其目的就是要還給2,300萬台灣人民公投的自由選擇權利。
  1996年台灣舉行第一次的總統直接民選,我們要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中國竟然以「飛彈威脅」侍候,在總統大選前的3月8日及13日,連續兩波對台試射飛彈, 企圖要影響台灣大選及人民選擇的結果。2004年的總統大選時,中國再度文攻武嚇;2004年,我們舉行歷史上的第一次公民投票,中國仍然威嚇我們,甚至在2003年12月的「布溫會」,使布希總統對台灣有非常嚴厲的批評。
  不論1996年、2000年、或者2004年的總統大選,中國所最不希望當選的人,最後都在台灣人民的支持之下先後當選為台灣的總統。2005年我們要推動憲政改造,中國深怕台灣廢除國民大會、代之以「公投入憲」,讓公投成為台灣人民生活的一部嚏B憲法的一部分,所以又在之前通過了所謂「反分裂國家法」,企圖阻撓。
  不論是總統直選、完成「公投法」立法、「公投入憲」、以至到日前的「終統」,對中國而言,均將其視為台灣走向「法理台獨」的一部分;但是,對台灣2,300萬台灣人民來說,「終統」執行及和平公投、「公投入憲」、終止國統會運作和終止國統綱領適用,均是把台灣未來以及兩岸關係未來的決定權,全部交給人民有自由意志選擇的空間,不能夠由任何的政黨或者政府預設立場、預設結論,剝奪人民自由選擇的機會,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台灣民主鞏固深化的一部分,絕對不是中國所謂的走向「法理台獨」。
  本人所領導的台灣政府與人民,我們長期所追求及戮力以赴的就是要捍衛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現狀,以及捍衛台海和平、穩定及安全的現狀。在「終統」的過程,我們經過充分的溝通跟對話。我們相信布希總統、美國政府已充分了解本人及台灣政府所做的任何承諾與保證並沒有改變。
  2問:總統先生,您分別在2000年及2004年都曾承諾不宣布台灣獨立、不更改台灣的國號、也不會去界定台灣與中國是分開的關係、且不會透過公投的手段來將這些明確化,不知這些承諾是否還成立?
  答:我在2000年及2004年分別揭櫫、一再重申,只要中國無意對台用武,本人保證在任內做到「四不一沒有」。但是非常遺憾地,2000年以後中國對台飛彈的部署,從2000年的200枚,至今日的784枚,而且每年還以100枚到120枚的速度增加當中,短短的6年,中國在其東南沿海對台飛彈的部署,足足成長了4倍。
  很清楚地,從「天安門事件」迄今18年,這18年來,每年中國的國防預算都以2位數字的百分比成長當中。中國不但不放棄對台動武的企圖,而且積極完成對台動武的任務性準備,除了在去年通過所謂的「反分裂國家法」,企圖在對台動武取得法理的依據外,目前也在準備對台動武三階段的任務準備。
在2007年之前,他們要完成對台應急作戰的準備,2010年之前,要  具備對台大規模作戰的準備,2015年之前,要完成對台決戰決勝的準備。所以,很清楚地,中國對台動武的企圖非常地明顯,且已在做相關的準備,不管是法理的依據,或者實際上的部署、準備。
  其實,「四不一沒有」之目的是在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的現狀,是在維持台灣民主、自由、人權、和平的現狀。但是,這樣的現狀可說已經被中國所片面破壞。雖然中國已經破壞了現狀、改變了現狀,但是2,300百萬的台灣人民及本人所領導的政府仍要矢志捍衛台灣民主、自由與人權的現狀及台海和平穩定的現狀。
  縱使在2月27日我們宣布「終統」的同時,也做了7大宣示,來保證我們對現狀的維持也不會改變。
  3問:現在中國的軍事不斷擴張,總統先生您認為台海發生戰爭的傾向是否增加?
  答:既然中國不斷擴充軍備、增加軍費以及飛彈的部署,不但通過武力犯台的法理基礎,而且還完成所謂對台動武的三階段準備,讓人不得不擔心台海的危機。本人作為三軍統帥,我的義務、職責與使命就是在避免台海發生任何戰事。「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所以我們必須要備戰,只有備戰,才能夠避戰、才能夠止戰。這也是為什麼2004年3月20日台灣政府要舉行和平公投,其中一項公投就是「強化國防」。這也是為什麼2004年5月20日本人連任就職後,我們必須向國會提出三大軍購案,來展現強力捍衛台灣國家安全的意志與決心。
  4問:既然台灣面臨中國這麼強大的軍事威脅,為什麼從2001年布希總統批准美國對台軍售案迄今,軍購案還沒有通過國會的考驗?
  答:第一,我們非常感謝布希總統在2001年一次批准那麼多的對台軍售案,其實,愛國者三型飛彈早在布希總統之前,我們在1998年就向美國提出台灣的實際需求,1999年美國柯林頓總統即已批准同意,而在潛艦及P3C兩項軍購案,我們是在1994年、1997年就已經向美國提出需求,可是等到2001年布希總統才批准。可見這三大軍購案都是於在野黨泛藍陣營執政時就已向美國提出的需求,本人是在政黨輪替後繼續執行這樣的軍購政策。我們認為,國家的安全是不分朝野黨派的,我們也認為軍事安全是全民的共同語言,沒有想到在野黨選舉失利之後,「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我們非常遺憾。在野泛藍陣營方面不但在2004年總統大選同時舉行的公民投票中全面予以杯葛、抵制,選後本人提出三大軍購案,也一直在程序委員會杯葛,迄今在程序委員會已經被抵制、被杯葛有51次之多,沒辦法付委討論。美國方面非常關注整個軍購案審議的發展,因為不管是美國或日本,他們最新提出的國防報告書,都非常清楚的指出,兩岸軍事力量的平衡已經逐漸向中國傾斜。為了台灣的國家安全,我們認為朝野彼此之間必須建立共識,只有強大的國防作為後盾,我們才能夠有信心與中國重啟協商大門,也才能夠有信心確保得來不易的台灣民主及經濟建設成果。由於2004年在野陣營沒有如願奪回政權,所以他們一切為反對而反對,再加上他們企圖「聯共反台」、甚至「反扁」,我們非常遺憾在這樣的氛圍之下,在野陣營,特別是連、宋兩位領袖急著要到中國大陸去作朝貢之旅,所以為了討好中國,當中國反對美國軍售台灣,他們也一起杯葛與反對。一年前的「連胡會」、「宋胡會」,到日前的連胡再會及國共論壇的召開,讓一些人誤以為兩岸和平的假象,好像兩岸已經和平,所以不必有進一步軍購、強化國防的必要性。最近發展有過半數台灣民眾認為,台灣確實必要通過軍購案,同時中國國民黨馬英九主席在4月3日與我見面時,也提出他同意合理的軍購,所以我們相信,就在最近三大軍購案應該部分軍購可以有一些突破發展,應該可以建立朝野的共識,能夠走出三大軍購案審議通過的第一步,也是好事一樁。
  5問:在您任內重大的施政目標是憲改工程,請您就憲改內容陳述。
  答:未來的兩年除了要持續鞏固、深化台灣民主,繼續堅持走台灣優先、台灣為主體的正確道路外,也希望繼續催生一部合時、合用、合身的台灣新憲法,許多憲法現行條文規定,讓台灣無法成為一個正常、完整、現代化的國家。大家都知道,台灣並不是一個總統制或內閣制國家,好像是比較像法國的雙首長制,因為台灣有總統,總統是直接民選,又有行政院,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所以有人說台灣憲政體制是雙首長制,但是台灣卻不是與法國一樣是真正雙首長制的國家。在法國,總統可以有主動解散國會權利,但是在台灣,除非國會提出倒閣,否則總統沒有主動解散權,只有被動解散權。過去憲法有規定,總統提名行政院長必須經由國會同意,現在閣揆同意權行使已取消,且憲法也沒規定總統必須提名多數黨來組閣,所以有人認為台灣應該要走向總統制,也有人認為台灣應該採內閣制,但是不管那種憲政體制,都必須透過憲改才能完成,所以為了台灣政府的良好治理及競爭力的有效提升,我們認為進一步推動憲政改造刻不容緩。台灣是民主、多元化國家,所以對未來憲改一定有不同意見、版本及主張,但我們還是認為任何一個版本、主張,都要透過目前的憲法程序來完成,也就是必須透過國會四分之三高門檻同意,再加上人民公投複決,必須有公民數二分之一同意,憲改才能真正完成。
  6問:總統先生,您認為未來兩年通過新憲版本的機會如何?
答:這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艱鉅的工作,但是只要台灣社會條件成熟,只要人民支持,只要國會通過,沒有不可能的事情。
7問:有關憲改議題,中國視為挑釁行動,在敏感時刻為何台灣還是要推動憲改?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歷史上已經經過了好幾次憲改,為什麼中國能,而台灣不能,何況在我的前任-李登輝前總統時代,12年經過6次憲改,本人任內2005年才完成第一階段憲改,為什麼我們不能再繼續就憲法中不合時、不合身、不合用的內容加以檢視、檢討及修改?去年6月7日中國一樣反對台灣推動憲改工作,當時我們是要推動立委減半、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以及廢除國民大會代之以公投入憲,中國仍然視為這是走向法理台獨的一部分,但是2300萬台灣人民最後還是支持憲政改造工程,我們也完成了本人任內第一次的修憲。中國自己不民主,也反對台灣實施真正的民主,所以在台灣鞏固、深化民主的過程中,沒有一次中國是贊成的,每一次都把我們扭曲、抹黑,是台獨、是走向法理台獨。在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在李登輝前總統的時代,也取消了中國大陸法統的代表,我相信這是非常重要的憲政改造,過去選總統是由包括中國大陸法統的這些國會議員來間接選舉總統,一樣的,國會沒有全面改選,仍然有所謂的中國大陸的法統代表,選一次作一輩子,作到老、作到死的萬年國會,但是這些都已成為歷史的名詞,我們已經跟台灣這塊土地結合,跟2300萬台灣人民結合,在台灣的國會、以及選舉制度已經沒有所謂的中國大陸法統的代表,所以現在現行的憲法也早已不是一中憲法,現在的憲法是已經在地化、台灣化,已經跟台灣這塊土地,跟2300萬台灣人民相結合。
  8問:總統先生,您能保證未來的憲改工程一定會符合您對「四不一沒有」的保證、承諾嗎?
答:我相信,只要按照憲法程序,通過立法院四分之三高門檻同意,加上公民數過半的人民公投複決,絕對不會有任何的問題,絕對不會改變現狀。
  9問:總統先生您最近提過台灣未來的選項也包括與中國統一在內,但如果要真的要走向中國統一的話,需要什麼樣的條件?,除了台灣這邊自己主觀的意見與意識表彰之外,中國政權要如何改變或發展到何種程度,台灣才願意與中國統一?
  答:其實我們從公投到終統,其目的就是要還給2300萬台灣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和空間,我們不排除人民在未來有一天選擇統一,但絕對不能把終極統一當作人民唯一的選項。終止「終極統一」其實象徵、代表了「台獨」同時也是選項,換句話說,兩岸未來要建立或者形成如何的政治關係,只要2300萬台灣人民同意,沒有什麼不可以,不過,以目前整個台灣社會的氛圍和態勢而言,目前絕對不可能有過半數的台灣人民選擇要跟中國統一;但是如果有一天,第一、中國放棄中國共產黨一黨獨裁、極權統治;第二、中國實施真正的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制度,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媒體自由,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第三、中國不再打壓台灣,不管是軍事的、政治的或經濟的;第四、中國公開宣示放棄對台動武的企圖和準備,撤除對台所部署的全部飛彈,而且取消所謂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五、當中國能真正、完全尊重2300萬台灣人民自由意願的選擇,不再訴諸武力或者非和平的威脅;就在那一天來臨的時候,2300萬台灣人民可能會有別於現在這個拒絕終極統一的考量,但是,很清楚的,看得到的未來,這只是一個幻想,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中國做不到、中國的領導者做不到,所以台灣人民也不可能接受、不可能同意。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