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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 旨: |
今年適逢「總統府全球資訊網」成立屆滿十週年及總統府建築決定興建屆滿百年,為紀念這兩個別具意義的時間點,並增進民眾與總統府之互動,特舉辦「總統府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畫面的詮釋,展現總統府建築之美與人文特色,讓民眾進一步認識、瞭解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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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賽資格: |
凡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
| ◆ 攝影主題: |
以「總統府」為主題,發揮建築之美與人文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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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限: |
公布之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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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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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
即日起至95年8月2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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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 |
台北市松山區 11070 東興路 37 號 5 樓(中華攝影教育學會) |
| ◆ 總統府開放參觀日: |
一、 |
非假日開放:每星期一至星期五,自上午9時至12時,但國定假日除外。參觀時,禁止攜帶照相或攝影器材入內拍攝。 |
二、 |
特定假日開放:95年6月4日及8月6日,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參觀時,得攜帶照相或攝影器材入內拍攝。 |
| ◆
評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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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
二、 |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
三、 |
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
| ◆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
一、 |
得獎作品預計於95年9月公布在「總統府全球資訊網」、「阿扁總統電子報」及國內攝影雜誌,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
二、 |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總統府內展出,時間另行公布。 |
三、 |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布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 |
四、 |
頒獎地點:總統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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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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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活動網址:總統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president.gov.tw/) |
二、 |
總統府特定開放參觀日,於總統府前廣場設有攝影比賽活動服務台,除提供活動諮詢之外,現場並安排攝影簡易教學講座。 |
三、 |
聯絡電話:
總統府:02-23206423~24
行政院新聞局:02-33568080
交通部觀光局:02-23491566
中華攝影教育學會:02-27266623(秘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