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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3817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0年07月21日 號次:第755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任命陳由芬、鄭琮憲、張文豪、林正雄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慧鶯、黃煥松、于大倫、朱華玲、吳宜侃、吳芬滿、高文杰、莊博閔、梁晉豪、趙向羣、陳明杰、陳敬一、胡光宜、申煥武、林俐枝、金玉琪、葉立傑、徐繼忠、袁碧君、陳宛孜、王柏翰、許書智、黃美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錦雀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佳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華堂、陳宏杰、吳欣玲、吳俊逸、朱浩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惠真、林玉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士弘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素琴、朱木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素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乃元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子傑、何恭旻、杜若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汝、鄭寧、曾耀民、何國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文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靜蘭、翁文斌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菊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佳麗、黃克平、郭佩璇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鄭鴻文、吳清白、陳佳伶、孫于婷、樓蘊芷、陳若喬、吳桂花、李宛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韋佑、劉建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佩珊、林俊榮、陳柏良、陳彥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至益、任沛清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謝欣蒓、林志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慶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尚裔蓁、廖健佑、蔡宗哲、林忠暉、潘祐維、潘永華、彭國恩、蘇鈺棠、周弘偉、魏銓毅、林合謚、楊琇媜、李志章、林政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曄、黃詩晴、鄭哲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廷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馨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昱睿、賴嘉東、黃英哲、侯劭瑀、楊禮維、劉伊宸、朱宸臻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姿樺、張泰康、廖秦瑋、吳克修、詹宏斌、蔡美娟、鄭正賢、陳世宗、陳禾家、李俊義、林世智、葉勝雄、吳玉漢、楊元煒、蕭朝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志祥為檢察官。

任命蔡聰榮、洪筱霏、林亭君、張純郡、徐瑞霙、杜育鈴、吳楚琳、王浚宏、何柏余、林盈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惠心、錢美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錫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姿妤、尤首博、沈冠旭、林淑琇、黃冠鳴、凌儷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孟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凱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章日豪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彰、李顯榮、黃聖芸、許嘉文為委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任命林水順為警監二階警察官,粘慧珍、廖材楨為警監三階警察官,曾憲樂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辛宜麟、郭峙鋒、董乙霏、黃漢龍、吳欣鴻、詹泉任、陳永斌、邱建銘、陳鈺松、沈育龍、蔣綾、林佩蓉、鄭又豪、方冠祈、黃玉琳、王國華、彭冠傑、劉柏宏、李惠民、林吳建國、陳尚雲、陳志宏、張汝庭、陳彥辰、張瑜芬、袁康家、陳俊嘉、羅裕慧、莊巧慧、林宥均、林妏真、黃莉婷、張浩銘、蕭鈺洲、林三泰、陳智遠、鄧崴顥、張憲鴻、葉文豪、吳哲智、蔡宜珊、黃政霖、謝易成、吳彥弘、林育詮、謝文婉、黃哲彥、林男洧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13日
 

任命鐘雅惠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林淑燕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王薪媚、何宜達、邱竟瑋、沈逸羣、鄧嘉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志忠、羅筱婷、童佩怡、林彥嘉、李權紘、黃憲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尚哲、劉宛真、劉耀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伯謙、侯靜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國楨、謝秋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景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育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珮瑄、簡立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家珍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臻、林宥蓁、李慧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亞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春燕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宗南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宏、蘇姵禎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13日
 

任命許文光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簡博正、林忠立、曾佳民、江榮堂、黃世傑、許書旭、林宗民、蘇昕岳、紀韶宏、陳民昆、王睿祥、尤鉦裕、林仕文、許峻傑、劉羽程、王思凱、賴柏蓉、沈文煜、劉昌倫、邱育銘、游姵翎、曾永峰、林鼎豪、朱韋杰、陳俊佑、洪素卿、李佩樺、黃馨潁、洪娸恩、蕭照銓、蘇信衡、黃湧皓、尤天佑、林昇儒、吳豐良、李坤霖、李嘉浚、張文誌、廖浩強、陳政逸、王俊欽、沈沛瀅、葉明泰、邱冠璋、何宗哲、黃冠中、蕭憲謙、蔡岳彤、黃建憲、蘇昱同、李泰翔、陳冠良、郭建偉、洪嘉成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宏益、李星翰、謝典恩、黃自強、陳曉貞、王涵妤、洪麗鐘、張世榮、莊逸寧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潘威至、許鼎暉、方志中、張鶴齡、徐仁華、魏睿洋、杜泳霖、吳家榮、楊秭樺、李宜美、許剛禎、林合明、張錦華、陳冠羽、錢心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江芷鎂、許嵩民、謝斐祺、徐家發、蘇冠豪、江威翰、蔡惠芳、賴怡秀、蔡孟軒、劉幸娟、王群閔、蔡博閔、張育銘、張繼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賴世偉、陳鎮源、蘇峰立、王啓銘、吳濟學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彭第軒、楊騏兆、張智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方庭訓、林嘉蔚、詹庭豪、蔡啓欣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任命胡木源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6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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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