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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8年07月24日 號次:第7437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


任命許雅玲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黃至羲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鄭文琪為內政部消防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梁國輝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王精鴻為國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藍靜婷為國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聶繼榮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官保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進雄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蔡淑齡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潘仁治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沈麗珠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黃福隆、鄭梅幸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鄭淑華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秀敏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明玲為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鄒麗華為國立陽明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何慧婉為國立嘉義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明華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廖本鴻、熊一山、任貴清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萬家佛、簡東明、蒲長恩、尤延熹、高家文、簡安祿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胡興勇、文瀚、夏紹達、單培祥、王偉鈞、林世偉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復興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蔡文郎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蔡新堯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鄭伯卿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秦太龍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余福明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彭家慶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汪仁成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俊慶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林岡助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李元康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李垂章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李貴芬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羅仕冀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鄭銘謙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四職等署長,黃文貞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俊國為法務部矯正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恩華為臺灣高等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建堂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何晉滄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楊淑玲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執行秘書,連錦漳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李宗仁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謝文元、林麗芬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張世賢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許朝欽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荷婷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垂龍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吳富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益瑞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維玲為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蘇月娥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季娟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派黃鳳岡為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夏恒仁為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林淞沂、鍾國義、林孚昌、沈聰益為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許健宏、蘇文源為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何俊傑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陳毓雯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劉訓蓉為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紫君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楊怡真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淑貞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麗瑾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戴紹章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黃永傳為科技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呂清海為嘉義縣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廖偉嘉、吳玖旻、黃柏崴、黃鈺峰、蔡庭瑜、孫靖勝、汪怡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建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健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翊群、侯志龍、林正欣、李昆叡、陳明如、連宏軒、陳姵晴、彭慧華、王瓊雯、林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譚中達、許櫻美、馬忠賢、張彩縫、張淑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秀慧、吳宥宏、林詩文、楊雯嵐、陳孟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純如、林惠莉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田雅男、陳鴻源、廖伊文、林文正、林建宏、盧昭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文貴為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張曉雯為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余麗貞為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王涂芝、何皓元、洪明賢、劉智偉、黃耀賢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


任命黎文明為警監特階警察官,陳通和為警監二階警察官,江守寰、林志盛、郭仁賓、林樹國、許明耀、林妙齡、張永呈、沈明義為警監四階警察官,李永癸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黃士倫、劉霽緯、蔡政諺、馬培翔、吳品賢、江家誠、連家興、陳政延、陳玉梅、呂涵瑩、戴志和、胡育任、郭宜斌、林逸雄、趙子瑩、林倬安、郭駿億、蘇恒逸、陳陽軒、李宗憲、江冠穎、林春榮、洪大鈞、賴怡蓁、孫吉筠、陳宏安、黃仁佑、洪靖雯、連英傑、林筱晴、劉雯桂、潘奕憲、謝宗瑋、鄭仲淯、艾佳宜、彭韋翰、張佑誠、黄品清、陳琪蓉、黃麟翔、陳品尚、林志成、林鴻軒、劉哲維、莊富霖、朱冠綸、林育德、鍾佳潔、胡靖旻、林孟嘉、戴郁軒、程馨慧、陳義宏、謝育亘、林逸蟬、張瑞庭、鄭彥禾、李宗修、林奕邦、陳宥翔、蘇宗佑、曹耿誌、吳孟桓、張語豪、陳治評、葉上安、謝琮安、李紹維、陳婉心、柯程耀、沈家宏、王世芳、蘇婉玲、戴忠霖、李奇霖、林永章、江昆霖、許秩軒、古政源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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