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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並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條文

公布日期:108年04月24日 號次:第7420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0421號


茲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七十條之一、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七十七條之一、第八十一條之一、第一百零五條之一、第一百零五條之二及第一百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七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零八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