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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7年05月23日 號次:第736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4日


任命黃志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何智霖為國史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副館長。

任命陳中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陳昌岑、簡秀芳、陳秀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吳芙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馮海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林華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吳孟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洪哲明、廖仁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楊良彬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元武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子華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陳美子、于台珊、黃晏青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誠明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盧景海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柏琴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張文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游凱全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簡世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伯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振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繼開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風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高復隨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呂德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平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志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吳錦勳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潘學幹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方擎國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邱文俊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邵更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李梨瑜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巫嘉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翁振發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白昭豊為公平交易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謝淑津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黃素琴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游千慧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趙俊人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翁栢萱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宋翠玲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慧娟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孫秀瑩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林勝堯為審計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審計長,林志忠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黃玉珍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張益富為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許高財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許仁華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張漢卿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王彥翔、林瑋國、楊增偉、黃子豪、俞坤辰、陳睿哲、曾淑莉、郭加美、張維琦、熊益華、楊順章、盧正華、黃嘉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瑤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韋呈、許翔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棟龍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徐嬅燕、張筱梅、黃進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傅偉、何佳蓉、高若珊、王筑萱、邱瓊瑩、余欣璇、蘇珍芬、蔡政佑、唐一、黃政忠、張嘉芳、陳美芳、侯弘偉、林季緯、陳菊珍、施建榮、王凱俐、詹蕙嘉、陳奕帆、蕭承信、徐右家、梁凱富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4日


任命黃錫璋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

任命林彥甫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嚴文常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廖怡如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黃淑冠、陳芳珍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佳容、陳秀芳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宏碩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羅時麒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陶其駿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林進煌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美蘭、詹朝財、沈秀芬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葉松茂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吳佩璇為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劉國勝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張美芳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謝慧豪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

任命林妙貞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蔡顯榮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何素瓊為國立高雄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周均育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瓏、李貞慧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蕭宗宏為法務部廉政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俊棠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謝琨琦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邱鴻基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曾文欽為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陳國軒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昭興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吉盛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王義明、陳盈竹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徐立政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李榮富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劉家錫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羅司宜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玟傑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進丁為勞動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江中義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慶輝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金祥為衛生福利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張祐瑄、張嬋娟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其本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王信惠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楊莉娟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箐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陳世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真甄、黃如霜、王建等、邱彰偉、劉儒鴻、黃莉淇、曾耀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柏村、夏念廷、鍾賢玉、莊瀅、張郁晨、林凱蒂、鍾函遇、呂芷柔、賴冠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華惠其、陳靜儀、趙儀芳、張秋婷、林益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傳財、陳郁如、蘇森淼、陳威霖、蘇國良、彭皓榆、鍾智祥、沈郁珊、陳永祿、周錦鴻、賴炫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芳華、韓宙樺、李俊男、楊光程、陳鴻亮、魏串存、蔡玉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瑋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士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京鴻、徐惠珍、蕭玉君、李芬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碩典、黃惠琦、黃添旺、陳虹儒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


任命劉崇智、高建源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陳炯旭為警監四階警察官,王欽源、鄭明忠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柯雅翊、曾柏翔、林妤臻、陳柏璋、楊徐承優、張晉凱、張容苡、劉耀文、梁瑞麟、張宇函、蘇信元、葛家安、李胤瑋、陳建宇、張巽清、鍾獻德、蔡雨倢、林偉葳、林芫興、蔡宇鑫、胡穎豪、陳彥文、徐孟廣、呂皆慶、翁翌傑、林曉如、黃書儀、徐志翔、吳岡哲、王偉晉、李伯威、翁敬舜、許翰綸、楊義楓、蔡加昱、邱裕均、洪哲民、簡士哲、李奕揚、王洪之、許少凡、李振銘、范家溶、張啓新、陳玫瑜、王挺宇、鄭宇成、蔡仲緯、王瑞泰、黃健倫、王煌婷、黃郁翔、蘇惠暄、陳軒振、蔡明諺、張凱昱、柯沛丞、黃鉦麟、吳邦安、江柏欣、陳冠華、陳則佑、黃亭瑋、黃心廉、胡享源、洪詩涵、駱怡均、趙得甫、顏伯諭、黃晟維、龔祖玉、林健昕、許紋綺、王沛埼、陳政儀、蕭仲傑、李易儒、吳閩雁、劉櫂銓、蔡季蓁、蔡俊鑫、郭峻豪、曾彥儒、辛紹銘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任命卓琇琴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杜先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周曉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袁致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林鈴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豐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蕭振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所長。

任命李孝軍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胡則華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怡玫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富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世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詹光宇、林振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張長林、關永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史浩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鄭陽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莉惠、黃偉傑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許淑芬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黃兆君、王文貞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王佳玉、丁慧翔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慶彬為桃園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左天梁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慶堂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建志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廳長,曾石明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審計長,黃麗琴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李穎昌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薏霖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秀川為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鄭立輝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王治宇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王錦華為新北市立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陳榮明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羅朝明為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憲明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林香美為桃園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訓佳為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素枝為桃園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如昌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志銘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童明慧為臺中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振村為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謝美惠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唐益滄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詹政曇為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方進呈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楊明州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蔡秀玉為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成家為臺灣省諮議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

任命李正偉、李良珠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茂興為屏東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美秀為花蓮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蔡淇賢、許啟川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建宏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王弘文為連江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吳曉雲、曾玉花為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鍾芳珠、楊茵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方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閔淇、陳頤德、陳運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寓木、高承偉、聶士恆、陳自、林主榮、張志遠、朱克輝、王信宏、張全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毓婷、邱家瑩、邱瑞美、傅偉諦、林品岑、尤椿閔、王誠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子玉、王麗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圓珠、王秀華、賴滄彬、莊濬哲、陳冠宇、張湘妮、張庭源、黃馨儀、江思萱、詹皇奕、劉庭羽、蔡孟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青、湯佳興、劉錦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慧君、紀義泰、王藝璇、蕭士美、任淑華、賴雅貞、黃玉玲、謝建文、林國祚、孫美玲、王瓊英、葉純甫、詹詠涵、陳慧貞、李彩瑩、李晉昌、劉岳明、張雅娟、趙婉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宮良銘、陳葳展、劉燕芬、張家珮、楊雅惠、詹欣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怡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如婷、陳麗琴、蔡耀隆、莊香君、蔡幸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道皇、賴素華、江滿麗、陳嘉綾、王昕楷、許心瑜、林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如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正安、陳宜芬、李昀珊、郭依婧、林書語、梁美蘭、詹加煌、陳智弘、吳淑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束香、劉淑丹、陳玉娟、楊淑惠、洪蘅均、吳漢宮、林淑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宜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宏琮、林雅齡、蔣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慧蘋、林育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旭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文淵、胡進德、陳建同、黃淑鈴、施明聰、陳立婷、楊雅雯、孫堅文、林素如、蕭湘勇、邱靖雅、菈法鄔絲‧伊部諾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孟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冠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鑒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喬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孟容、余玟慧、游育倫、陳怡安、郭世顏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任命王智民、李書帆、連志文、蔡明宏、蔡宗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施通元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承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存孝、李明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佳霖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


任命藍品畯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文信為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饒慶鈺、丘明中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宏銘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林淑娥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梁宏郎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何修蘭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兼主任。

任命黃世昌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蘇盈瑜為桃園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鐘時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寶珠為桃園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炳森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葉双福為臺中市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全成為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淑芬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惠慈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韓乃斌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憲谷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仲南為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洪得洋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簡美玲為高雄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余沛蓁為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敏嘉、李啓明、卓慧文、周詠傑、張碧玲、于紀民、盧淑華、周年鍊、林美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信雄、曲輔華、曾馨誼、周星玓、吳江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奕通、蕭靜雯、吳蓁昱、莊麗秋、羅淑慧、李婷婷、呂理政、蕭檉巃、黃美玉、邱碧貞、吳玉珍、孫蓁蓁、林忠諺、邱新雅、莊佳燕、吳施瑩、史筱璋、陳敏男、李家旻、羅中蔚、林鳳瑩、林小真、蔡袈慧、彭碧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芳玉、康庭鈞、蔡村榮、黃維豪、黃士娟、黃裕棕、楊惠斌、李嘉鳳、陳瑜芳、許惠怡、周瑋澤、王志元、劉賜穎、簡心怡、廖慧真、黃國瑋、謝幸芳、張靜雯、邱瓊慧、鍾岱祐、顏婉婷、廖崇詳、黃育晴、古志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山友、黃名瑋、楊淑琪、張美玲、魏美霞、林麗雅、郭靜媛、陳東和、蕭斐華、黃丹玲、王綉蔚、陳英滿、林芳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鈺琉、黃朝俊、楊小涵、吳月霞、陳淑玫、邱榮俊、陳冠宇、趙雅婷、蔡心怡、戴綱俊、林雅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郁蓉、郭曉娟、黃逸瑩、荊思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曉屏、李淑琴、賴瓊川、徐肇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士傑、張宗正、吳哲佑、蔡文達、張麗招、張筱薇、曾有信、翁哲三、黃瑛茹、洪嫻娟、廖國雄、鄭適寶、陳奕璇、王淑君、周惠春、張俊芳、洪雪嬌、蕭雯鎧、陳冠蓉、陳巧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健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俊宇、林家任、張碧端、曾美雲、張茂程、謝惠萍、林建民、石永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寶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幸櫻、彭淑文、賴月嬋、郭埏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玉釗、賴達霖、黃淑滿、李俊憲、黃秋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白家燕、陳柏元、蔡勝賢、謝淑華、陳建佑、蘇郁祺、林英記、石清儀、鄭淑慧、徐雪茹、廖志銘、蔡勝全、張智玫、黃淑娟、洪文鵑、黃清琪、鄭裕昌、麥金龍、董慧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清白、莊國荷、張雅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春媛、王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藹璇、吳毓芝、王韻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振富、林芬玲、林靜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芯心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


任命徐松奕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李達觀、陳柏佾、林德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彥均、沈若百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辛有信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