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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條文

公布日期:107年01月17日 號次:第734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4141號


茲修正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外交部部長 李大維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