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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7年01月17日 號次:第734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


追晉故陸軍上尉曾靚軒為陸軍少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國防部部長 馮世寬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任命林俊良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蔡綽芳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梁洪昇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朱至明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嘉元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游象洋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邱足新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張文彥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范天行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杲景祥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趙寶珍、沈賀明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李淑芳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莒妤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賴毓晃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鄭添益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兼主任,李璁娀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貴芬、范竹英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紀宗智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曹素維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江友仁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董志剛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蔡秀芬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蘇曉楓為勞動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葉良琪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游勝璋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盈妙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張鳳圓為衛生福利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龐一鳴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瓊月為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林宜蓉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張惠莉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麗絹、許菁菁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戴雪詠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梁晋誌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劉烱方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許麗慧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鄒幼涵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郭克嚴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劉約蘭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劉玉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簡名祥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茂盛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江南志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祝惠美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春蘭為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王健忠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麗娟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劉建民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雅苓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危仕修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水桐為宜蘭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連茂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世恭為新竹市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鄭君健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安仲傑、劉奕志、林彩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良、梁書寧、吳修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俞、田雅文、許峻瑜、楊秋穎、曾信上、黃秋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慧斐、余雅芳、陸惠茹、武為瑤、黃昱昇、蔡政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光程、游立森、盧雅真、陳心緯、林麗娟、黎煥、張馨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蓓蓉、陳思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秀如、廖妍庭、吳惠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鑑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彧涵、吳叔倩、王瑲鴻、吳冠霆、邱昱程、鄭舒云、簡至培、王俊評、余欣怡、盧宣良、張智仁、林聖淵、陳玉旻、謝可蓉、昌佳致、邱虹寧、呂玟宜、胡雅倫、柯佳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家緯、王佩珍、周靜儀、林慧雯、黃耀諒、錢岳、呂靖文、林學庸、郭珈綺、林慧真、趙美娟、張杏珍、黃姿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春森、徐臺明、謝哲民、廖心華、范之容、林奕綺、劉佳蕙、柯玉珊、洪伶欣、張致嘉、林靖芝、彭成瑜、林冠伶、陳冠文、吳郁璋、李光倫、彭淑琴、温彧青、陳淑玲、許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綾娟、何世堯、邱琮驊、董勝凱、謝燕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芬、林昭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怡珊、陳姵妏、王雅莉、呂岱安、賴俊雄、曾月如、蔡慧芝、陳宜平、陳渟穎、王淑英、王翌玲、許宏竹、蕭百峰、余明衛、吳孟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志佳、邱美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耀興、王寶卿、張翊庭、張淑圓、許驊、姜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婉婷、謝心如、李俊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婷卉、王家儀、黃敏麗、李芳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佩瑜、黃弘毅、黃振傑、余玫芳、陳財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建霖、康輔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育靜、曾定強、陳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欣蓓、張德光、楊弘胤、吳雅筑、葉采儒、周煥斌、曾鳳琪、徐秋蓉、蘇卉芯、方思嘉、東家榮、張淑君、潘永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純荷、陳坤延、張筱涵、陳均毓、梁宇德、林芳竹、楊靜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皓中、王賢進、江馨婷、吳家齊、吳姮儀、李淑芬、湯志英、鍾慈芸、曾恕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婉貞、林秀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韻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妙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劭賢、陳怡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典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再成、張馨心、張凱潔、林品萱、陳怡蓁、卓玲暖、鄭學裕、林惠文、葉美蘭、洪淑惠、林文真、葉文程、黃富美、邱玫萱、黃炳煌、杜佩真、李柏森、林郁玟、林宜蓁、洪岭、李昱成、楊碧珠、劉瓊寧、詹如嵐、王莞婷、楊孟庭、趙思涵、李于萱、唐芷芸、廖素秋、計竹宇、徐欣榕、陳雅婷、江偲瑩、羅燦芝、蘇宜甄、吳炫德、簡郡宏、蘇家苓、蔡佳宏、王柏鎮、吳佳蓉、劉品含、陳乙宏、宋晉智、賀瑞鳳、劉增蔚、陳月虹、林麗姿、方麗娜、李秀珍、林和順、邱雲台、翁惠英、戴明正、黃瑜涓、林東本、陳秋香、趙梅貞、李淑滿、黃麗容、潘樹芳、楊淑彣、王瑞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文、潘佳伶、吳芷欣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朱建勲、陳癸瑜、陳界源、洪子健、洪國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展庚、郭瑜芳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劉仕國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黃弘宇、廖晟哲、劉達鴻、黃震岳、吳紀忠、鍾佩宇、李仲仁、張家芳、徐雪萍、高志程為檢察官,黃鈺雯、李侃穎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任命孫敏軒、葉昭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袁志元、蔡擎平、顏翊吉、張朝威、莊智龍、潘明哲、劉佳翔、侯駿逸、蔡懸謚、吳盈賢、楊凱強、劉于齊、郭福軒、林家慶、黃世孟、陳鏡元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仕勳、岑啟瑞、李世怡、陳鈞疄、張明發、紀博嚴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順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任命洪玉萊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楊秀珍為行政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明昌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立國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朱珮如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雲屏為駐匈牙利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陳柏秀為駐阿曼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李健民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牟善玲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

任命陳珮烝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郭婉伶為國立體育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賴哲雄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呂文忠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陳榮周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曾淑慧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肇中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劉雅娟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清光為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琄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定隆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徐振源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薛永芬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錦儀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美女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楊國聖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吳科屏、王復中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世航、程文人、房增財、王德立、張一新、徐英智、賴志明、劉仁凱、吳志偉、周彥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培音、賴璟毅、洪上琄、黃寶慧、洪郁惠、陳睿均、陳奕捷、方惠珍、陳盈穎、劉孟彥、劉名哲、張書菱、林秀芳、許瑞燿、林瑞淑、吳靜芳、陳靖玫、林芊蕙、鍾翕淵、鄭麗雅、王興華、葉欽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凌瑋志、陳永昌、郭正源、謝明錕、陳宗賢、周俞均、張淑愼、李靜雯、游書榮、侯雨成、胡恭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琳、胡芝嘉、蔡佳潤、劉芬蘭、甘旻澤、黃宗雋、蔡長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典詳、柯庭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麗霜、歐楚意、古孟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偉林、林哲丞、吳維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治平、吳亞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春枝、林珮輿、吳國隆、王麗惠、楊清文、游春英、葉宛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和展、趙致杰、許翊軒、盧一德、劉馨喬、簡靖軒、徐逸帆、謝俊彥、張琦京、簡韡、曾雅倩、朱泳鴻、邱士豪、莊雅婷、林怡甄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逸平、楊國榮、蕭潼、林國棟、方雅雯、吳韻綺、蔡坤育、徐嘉莉、徐仲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雯璣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馬中人、蔡正傑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黃怡文、黃振倫、廖倪凰、吳梓榕、吳昇峰、范家振、許紘彬為檢察官,周禹境、白覲毓、李佳潔、蔡宜玲、王宥棠、嚴維德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任命林建宏、劉訓帆、楊語涵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