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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10月29日 號次:第716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

  任命林國忠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
  任命丁育群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顧問,任重為行政院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蕭文村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培東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李志強、洪振榮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周慶龍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易志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葛葆萱為駐聖文森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莊哲銘為駐厄瓜多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李澄然為駐瑞典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令狐榮達為駐加拿大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張春蓮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許秀鳳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余麗貞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繆卓然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周懷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蘇文玲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洪盛毅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
  任命楊惠珍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明津為衛生福利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月春為衛生福利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雪齡為衛生福利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林秀鑾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永裕、白麗真、呂美伶、陳文宗、黃琦雅為勞動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麗茹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廖英掌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宣政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光熙、邱美珠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瑞榮、蔡明宏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莊琇媛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張麗蕙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劉雅方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何源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林正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曾俊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吳志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謝亞杰、王瑞盈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鄒求強、巫瑞菊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喬建中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衛民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顧問,王全忠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吳倩萍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惠光霞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楊文廣、陳秋月、楊熾光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倩玲、葛永輝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葉文博、謝雨真、郭慧珊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周煙平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古瑞君、張琬如、蔡英雌、呂明燕為法官。
  任命王聰彬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何振昌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羅幸榮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育民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明州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宏謀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
  任命洪慶鷲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廖于銓、莊璧華、曾鈺懿、葉柏嘉、莊璧綺、林晨濬、方慧圓、范綱倫、詹勝凱、郭瀝婷、張惠雁、李明昊、葉子斌、魏岐龍、葉純豪、蔡宜芬、陳煇凱、黃健霖、蔡杰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微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宇哲、周德芳、曾郁雯、李孟霖、游東昕、李佩芬、林怡君、黃正榮、蔡惟程、吳沅芊、呂欣怡、傅美君、邱欣儀、陳慧珠、卓佩君、朱珮蒂、張淑紀、謝秋雪、袁婉琳、許家慧、游竣程、李健豪、李憲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筱丰、徐志豪、謝欣雅、張文嫥、李秀娥、許東家、杜祥媺、陳彥如、唐玉芬、黃俊錡、楊皓婷、林育菁、劉瓊美、沈玉菁、蔡莉娜、陳裕民、盧彥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立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銘新、吳偉明、黃俊卿、黃楷婷、黃曼青、林慧雯、林君韓、郭庭豪、鄒易凭、郭育維、郭俊麟、蔡咏霖、陳力瑋、陳建今、王韋婷、許亦濡、陳淑眉、林依兒、甘家宓、黃聖傑、嚴道宇、洪英鎧、楊才逸、黃文怡、何佩珊、郭郁伶、李宛柔、林蘭、梁曉珍、鄭長益、黃瀅云、黃國賓、林佑宸、連庭佳、張念賓、賴薏茹、黃貞觀、李彥陵、王少秋、林虹均、李婉汝、王濬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寶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祐華、劉怡均、韓佳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宗震、陳柏志、蕭一川、黃韋中、蔡承祐、林軒立、呂世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瑞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秩君、宋采玲、簡聖芬、王心怡、賴宜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泰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仲君、陳希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聖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絨、李昂諭、江禮憲、江偉秀、莊佳卉、范雅淳、葉泰良、張雅棋、陳煌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仲唯、宋小凡、黃文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家楹、葉慧瑩、陳盟方、簡雙全、張皓筑、呂奇穎、施琬琳、蔡惠任、戴百騏、余建安、周瑞蓁、陳嘉民、林雅玲、張勝一、王秀榕、蔡文瑞、楊成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黃暉、黃綉媛、劉人慈、廖俊育、周士安、鄭宏彬、孔麒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炳勳、周奕君、葉昱鋒、林柏龍、林威辰、吳幸黛、何素菁、孫雅棋、唐致穎、郭羿彣、陳彥伶、李明峻、許琇玲、蕭茲涵、楊晏儒、林芷懃、蕭筑云、陳雅筠、陳慧中、胡菀玲、戴弘傑、戴士凱、練懿霆、胡博理、鄭宇君、羅晞廷、林大順、呂重誼、黃翔懋、陳宥廷、劉韋君、邱欣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逸寰、林品吟、林慧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瑩秀、謝碧櫻、李致瑩、賴佳妤、呂怡徵、曹錫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雁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美吟、林怡伶、林奕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祝滿、蘇美雲、柯鴻基、徐珮芸、李佳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于甄、彭于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奎邑、葉昌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治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梅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宗盟、洪子隆、陳浩昇、葉峰銘、柯雅惠、林靜慧、陳應中、白佳樺、廖梓淋、林雪婷、張佳純、李金憙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貞瑩、陳德翰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王俞方、盧蕙如、楊蕊伊、吳宗遠、沈承毅、廖珮妤、吳柏蒼、蕭仲富、蔡靜慧、郭業銘、郭毓菱、李容杰、李玟茹、陳彥霖、陳郼民、鄧盈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田淑瑜、曾朝龍、余哲彰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廖月翠、李天堯、張瑞珍、林甲文、張宓、陳羿安、黃詠翎、謝侑函、梁嘉君、李季鴻、林彥伶、李穎姍、呂嘉玲、賴涵婷、鍾富萍、郭柏賢、盧郁涵、周均蔗、劉錦雲、林怡婷、莊順斌、陳政憲、傅靖芳、邱鈺棻、王明慧、董佳昕、陳思穎、陳君儀、吳思儀、嚴宗偉、鄭曜如、周民瑜、陳敏華、吳敏薇、林智祥、鄭御涵、吳嘉紋、吳致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周茂益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郭俊麟、劉振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靜筠、陳筱茜、黃英彥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

  任命劉興脩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陳國恩為警監一階警察官,翁群能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國峯、柯興程、陳信義、張志成、江學俊、洪朱銘、王進益、王信惠、翁上軒、邱百聖、黃宏賓、楊勝評、陳賢樹、胡孟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1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蔣丙煌為衛生福利部部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