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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契稅條例及財政收支劃分法附表一「丙」「丁」兩項稅課收入所列契稅一目

公布日期:42年11月27日 號次:第448 號


總統令
四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茲修正契稅條例第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條文,公布之。此令。
茲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附表一「丙」「丁」兩項稅課收入所列契稅一目[PDF],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陳 誠
財政部部長 嚴家淦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