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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桑斯坦(Cass R. Sunstein)教授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馬英九總統今(10)日下午接見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桑斯坦(Cass R. Sunstein)教授,除說明政府為維護人權所做的努力,並強調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和平、人道及民主,成為國際社會的「和平締造者」及「人道援助提供者」。
        總統致詞時表示,桑斯坦教授是美國首屈一指的憲法學者,研究領域涵蓋法學、政治哲學及行為經濟學等,先後在芝加哥大學及哈佛大學任教,並曾擔任白宮新聞與管制事務辦公室主任,學術涵養與實務經驗兼備,期盼桑斯坦教授此次訪華能提供我國在經濟、政治及社會等各面向發展的建議。
        總統指出,中華民國於1912年建國,為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惟建國後歷經戰爭與動亂,迄政府遷臺後才能完整實施憲法,經過7次修憲後,憲法已相當符合現狀之需求;此外,我國也經歷國會全面改選、5次總統直選、2次政權和平轉移等重要民主進程,如今已成為完全民主的國家。
        總統談到,今日係世界人權日,我國目前雖已享有民主及人權,但過去曾經歷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直到1987年才解嚴。戒嚴期間,許多人民的言論自由及人權均遭受打壓,許多人因此入獄,甚至不幸犧牲,因此,過去20年來政府致力於推動「轉型正義」,藉由道歉、修訂法律、建碑及恢復名譽等方式,撫慰受難者及家屬。
        總統提到,政府在1995年通過《二二八事件補償條例》,並成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負責受理補償申請業務,截至今(2015)年8月,審理通過的賠償金申請案件達2,200多件,總計核發金額約新臺幣72億元。此外,政府也針對「白色恐怖」時期的受害者,於1998年公布《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並根據此條例設立基金會,補償金額共計約197億元。
        總統表示,政府特別選定在戒嚴時期受害者遭審判及監禁的兩個地方,分別成立「景美人權園區」及「綠島人權園區」,藉以宣揚人權的可貴。
        總統說,我國雖於1967年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惟其後因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致未能批准並送聯合國秘書處存放,自他2008年上任後旋即執行相關程序,但遭聯合國祕書處拒絕,政府當時係以制定施行法的方式,使兩公約成為我國法律的一部分。此外,政府也在2012年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於去(2014)年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致力於將國際上的各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讓國際社會看到我國維護人權的信念。
        總統談到,根據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今年公布的《2015全球自由度報告》,我國名列「自由國家」,在政治權利項目獲得最佳的第一級評價,在公民自由項目則被評為第二級。
        總統強調,我國的國際關係有別於其他國家,經常遭遇外交方面的阻礙及困難,但推動和平、人道及民主的信念從未稍減,未來仍將持續在國際社會扮演「和平締造者」及「人道援助提供者」的角色。
        訪賓一行由中央研究院副院長王汎森及外交部次長令狐榮達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劉大年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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