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23)日下午由第一局局長余新明送交總統咨文至立法院秘書處,請立法院針對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為大法官之提名案行使同意權。 咨文內容如下: 司法院林大法官錫堯、池大法官啟明、蔡大法官清遊、李大法官震山任期於104年9月30日屆滿。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等4位為大法官,咨請 貴院同意見復後任命。 此咨 立法院 總統 馬 英 九